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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焦化厂排污

时间:2024-05-03 16:46:53 编辑:莆仙君

焦化厂污水排放标准

中国对焦化污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酚0.5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氨氮15mg/L,化学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苯并(a)芘列为第一类污染物,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03μg/L。焦化废水中多环芳烃不但难以降解,而且通常还是强致癌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同时也直接威胁到人类健康。扩展资料废水来源焦化厂主要生产焦碳、商业煤气、硫铵和轻苯等化工产品。该厂焦油回收系统采用硫铵流程,焦油加工采用管式炉两塔连续蒸馏,工业奈生产工艺为双炉双塔连续蒸馏、洗涤、精制。在焦炉煤气冷却、洗涤、粗苯加工及焦油加工过程中,产生含有酚、氰、油、氨及大量有机物的工业废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焦化污水处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焦化废水

焦化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有哪些?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介绍新建企业自2022 年7 月1 日起,现有企业自2023 年7 月1 日起,炼焦化学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GB 16171-2012 中的相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本标准是对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桂林理工大学的环境工程专业问题

我也是桂林理工大学的环境工程专业的,进了这个学校才比较了解这个专业
总的来说,专业一般,在这个学校里不是很热门的专业,以后转其他专业也是可以的,其他专业转到环境工程很容易
这学校,我们这学院,管理还是比较严的,早晚自习一般要求去,一三五早操,有时候要检查什么的,比较严的。这专业以后的发展前景是不错的,还要靠自己学的怎样了,努力了当然能学好,混日子的就没什么前途了。毕业后的就业方向应该跟环境有关,污水处理,环境保护,还可以进国家机关单位工作,那就靠自己的能力了。
如果还想了解这专业和学校的详细东西,可以加好友私聊。。


陕西焦化厂违规排污被曝光了吗?

4月1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以“管不住的焦化厂?”为题,将黄陵一焦化厂违规排污的问题曝光。陕西省环保厅今日就此事做出回应:一是立即成立执法检查组,连夜赶赴现场查处该企业违法排污情况;二是就2011年以来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的监管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查找环保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涉嫌审核把关不严、监测监管执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查处问责;三是对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违法排污污染环境问题查处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就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达标排放。陕西省延安市的黄陵县是人文始祖轩辕黄帝陵墓所在地,这里的森林覆盖率高达70%以上,山青水美,资源丰富,可谓人间福地。可是几年前,黄陵县来了一家煤化工企业,让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向上级部门反映了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那么这家企业到底有什么来头?为什么各级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没有环评手续,照样开工,环保部门不管;没有安全生产许可,照样生产,安监部门不管。究竟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监管部门面对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黄陵煤化从开始建设就被地方政府当成“利税大户”,有关部门是不是不忍心区管?可是不管你对地方经济贡献有多大,首先得看看你对环境的破坏有多大,安全生产的隐患有多大。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天的中国追求的是绿色GDP,是有着青山绿水的金山银山,更是法治框架下的经济增长。

苯并芘的污染来源

存在于煤焦油、各类碳黑和煤、石油等燃烧产生的烟气、香烟烟雾、汽车尾气中,以及焦化、炼油、沥青、塑料等工业污水中。地面水中的BaP除了工业排污外,主要来自洗刷大气的雨水。储水槽及管道涂层淋溶。食品中苯并芘化合物主要来源于:熏烤或高温烹调时使食品污染苯并芘;食品加工过程中受到有污染;沥青污染;包转材料污染;环境污染等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研究现状?

焦化废水主要是焦化厂在煤气化、液化、炼焦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此种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毒、难降解的有机物是一种较难处理的有机废水。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方法对焦化废水进行处理:首先利用常规方法对废水进行预处理、然后利用生化方法对预处理废水进行二次处理。
但是,经过上述过程处理后的焦化废水外排水中的氰化物、COD及氨氮含量仍然无法达标。针对焦化废水组成复杂、难于处理、经传统方法处理后无法达标排放这种状况,综合了近几年来国内外有关焦化废水处理方面的大量的研究成果,系统地介绍了焦化废水深度处理过程中所应用的物化方法、氧化方法、膜处理三大类方法的优缺点,列举了当前几种焦化废水回用实例及不足,并指出了焦化废水处理技术今后的发展方向。
焦化废水主要是指在煤炼焦、煤气净化、化工产品回收和化工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于受原煤性质、产品回收、生产工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废水成分异常复杂。焦化废水中所含有机物主要以酚类化合物为主,其含量达到有机物总量的一半以上,剩余有机化合物主要为含硫、氧、氮的杂环有机化合物以及多环芳香族有机化合物等。
焦化废水以其排放量大、成分复杂、处理困难等特点使焦化废水极难再循环利用或者达标排放。因此,降低焦化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和国家对环保问题的重视,中国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6月颁布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该标准除对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给出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而且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苯、苯并芘、多环芳烃以及总氮等化合物的排放指标,该标准同时也对单位产品的排水量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开发研究新型、高效能、低成本的废水处理技术以及对现有技术进行优化改进提高废水处理效果使其能够达标排放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多年以来,虽然前人已做了大量关于焦化废水处理的基础研究工作,但是由于焦化废水排放量大,水中污染物种类多且有些污染物难于生物降解而使得焦化废水处理至今为止仍未有突破性的研究进展。因此研究并开发一种高效能、低成本、处理效果好的废水处理技术以及对现有技术进行优化改进是今后焦化废水处理研究的重点。
本文对废水深度处理过程中所应用的物化方法、氧化方法、膜处理三大类方法进行了分析对比,并列举了当前几种焦化废水回用实例及不足,同时指出了今后焦化废水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1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技术
1.1 物理化学法
1.1.1 混凝沉淀法
混凝沉淀法是利用电中和原理对焦化废水进行处理,具体处理过程如下:将混凝剂在一定条件下定量投入到焦化废水中,废水中的带电物质与混凝剂发生电中和形成大颗粒胶团,而后经过进一步的沉淀使焦化废水得以净化处理。
卢建杭、王红斌等开发出了针对上海宝钢集团下属焦化厂焦化废水专用的混凝剂——M180,用于处理上海宝钢焦化厂 A/O 生化池出水,通过实验发现在 pH 值为 6.0~6.5、混凝剂投加量为 300mg/L时,专用混凝剂对焦化废水的 COD、色度、CN等指标有良好的处理效果,并且在实验过程中还发现进水水质的波动对专用混凝剂处理效能的影响很小。
周静和李素芹研制出了一种新型的复合絮凝剂——PFASSB,并将其与 PFS、PAC 和 PFAC 进行对比研究,考察了 PFS、PAC、PFAC 以及新型新型絮凝剂 PFASSB 对焦化废水 COD、浊度等的处理效果。
通过实验结果发现,在相同的条件下新型复合絮凝剂对焦化废水的处理效果明显优于 PAC、PFS和 PFAC,并且新型絮凝剂的用量明显比其他絮凝剂的用量低;当废水 PH 为 8,新型絮凝剂投加量在 10 mg/L 时,经过絮凝处理后的出水 SS<70 mg/L,CODcr<150 mg/L。
郑义、张琢等研究对比了硫酸铝、聚合硫酸铁和聚丙烯酰胺对焦化厂生化池出水的处理效果,并将其组合搭配,考察了它们联合处理焦化废水的能力。通过实验发现,将聚合硫酸铁与聚丙烯酰胺组合处理焦化废水,处理效果明显优于各混凝剂单独使用时的处理效果;当 pH 为 5,投加量为聚合硫酸铁 40 mg/L、聚丙烯酰胺 6 mg/L 时,组合混凝剂对焦化废水处理效果最佳,此时处理后废水出水色度为 70 倍,COD 为 68 mg/L,去除率分别达到了73.08%、62.22%。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混凝沉淀法对焦化废水色度,COD 等指标的去除效果较好,处理后的焦化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但是,使用混凝沉淀法对焦化废水进行深度处理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沉渣,而且这种固体沉淀物较难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并且采用混凝沉淀的方法处理焦化废水需要对沉淀池入水以及出水调节 pH 值,而且混凝剂需要人工投加操作较为复杂,经过处理后的废水只能外排无法实现达标回用。
1.1.2 吸附法
吸附法处理焦化废水主要是利用吸附剂为比表面积较大的多孔类物质,对大分子有机物、油类物质、以及部分固体悬浮物等污染物具有良好的吸附性能,吸附剂在对焦化废水吸附处理后经过沉淀得以分离。
周静、李素芹等采用粉煤灰作为吸附剂,对焦化废水生化出水中的氨氮进行深度处理,通过实验对药剂投加量、pH 值、吸附时间三个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考察。实验结果表明:当废水 pH 为 5,粉煤灰投加量为 150 g/L、生石灰投加量为 2.5 g/L,吸附时间为 1 h 时,焦化废水中的氨氮含量由 77.67 mg/L降到了 25 mg/L 以下,氨氮去除率达到 70%以上。
王红梅、郑振晖利用改性膨润土对焦化废水生化出水进行深度处理。通过实验结果发现:当焦化废水 pH 在8.0~10.0,改性膨润土投加量为 1 200~1 500 mg/L 时,焦化废水脱色率达到 65%以上,氰化物、CODcr的去除率也分别达到了31%和26.5%。
孙宝东、马雁林对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两座焦化废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进,通过在原处理站基础上增加活性炭过滤装置,并对原有的操作方法进行改进。通过活性炭过滤装置改进后,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焦化废水处理站出水由原来的国家二级标准提升到了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并且通过改进操作方法使废水处理站的运行成本得以降低,活性炭的使用寿命得以延长。
李茂、韩永忠等采用树脂吸附和 Fenton 氧化的组合工艺处理高浓度的焦化废水。通过实验发现:当吸附树脂与 Fenton 试剂在最佳的工作条件下时,焦化废水中酚类有机化合物去除率几乎可达100%,COD 的去除率达到 74.82%,并且经过树脂吸附和Fenton氧化的组合工艺处理过的高浓度焦化废水可生化性也有很大的提高。
张昌鸣等利用粉煤灰作为吸附剂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焦化厂的焦化废水生化出水进行深度处理。当粉煤灰用量为 17.47 g/L 时,焦化废水处理效果较好,除氨氮含量偏高外废水中 COD、色度、油、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等污染物含量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吸附后的粉煤灰可以烧砖或筑路进行再利用。采用粉煤灰吸附处理焦化废水,体现了以废治废的环保理念。
以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对焦化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处理效果较好,处理后的废水可达标排放,但是由于活性炭价格较高再生困难使得废水处理成本较高,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以弃之不用。而以粉煤灰作为吸附剂对焦化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效果较好,吸附后的粉煤灰仍可进行烧砖筑路等再利用对其品质不会产生影响,并且利用粉煤灰作为吸附剂处理焦化废实现了废物再利用符合当前国家绿色化工循环利用的政策。
1.1.3 化学沉淀法
采用化学沉淀的方法不仅使废水中氨氮含量达到了国家的排放标准,同时也间接的提高了废水的可生化性。但是,目前化学沉淀的方法处理焦化废水的研究较少,技术还不成熟无法实现工业化
应用。
1.2 氧化法
1.2.1 Fenton 氧化法
Fenton 试剂通过将焦化废水中难降解大分子有机物氧化分解成小分子有机物,降低了焦化废水的COD 值和色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焦化废水的可生化性,使焦化废水得到较好的处理。
1.2.2 臭氧氧化法
臭氧分子中的氧原子具有强烈的亲电子或亲质子性以及极强的氧化活性,臭氧可将焦化废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等物质氧化分解。臭氧氧化技术具有氧化能力强、反应速度快、处理效率高、不受温度影响、不产生污泥等特点。
2 结 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的日益重视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废水的排放标准也变得更为严格。各国学者经过不断的探索研究出了一些新的焦化废水处理技术,如:电化学氧化技术、光催化氧化技术、膜技术等。
这些技术对焦化废水中的污染物处理的较为彻底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但是这些技术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较高并且很多仍处于理论研究和实验室研究阶段,较难实现大规模工业化应用。因此在深人研究焦化废水先进处理技术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充分发掘现有技术的优点,对现有技术进行优化改良提高其处理效能。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粉煤灰吸附效果较好且符合国家以废治废的环保节能政策,并且膜技术也已在部分工厂中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采用粉煤灰吸附预先对焦化废水进行预处理除去废水中大部分有机物减轻膜过滤的负担提高其使用寿命降低处理成本,将粉煤灰吸附技术与膜技术协同作用处理焦化废水应是今后焦化废水处理回用的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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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废水中方案的优略对比

亲[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哦。你好[鲜花],焦化废水处理方案的优劣对比主要由其处理效果、处理成本、设备运维难度等方面来衡量哦。目前比较常见的焦化废水处理方案包括化学沉淀法、生物处理法、膜分离法等。其中,化学沉淀法处理效率较高,而生物处理法则更环保;膜分离法则成本相对较高,但可以达到较高的处理效果。具体选择方案应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需要考虑废水的特性、处理要求、成本投入、设备运维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需要对废水进行规范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废水排放许可。企业在进行废水处理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处理效果和废水排放达标。【摘要】
焦化废水中方案的优略对比【提问】
亲[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哦。你好[鲜花],焦化废水处理方案的优劣对比主要由其处理效果、处理成本、设备运维难度等方面来衡量哦。目前比较常见的焦化废水处理方案包括化学沉淀法、生物处理法、膜分离法等。其中,化学沉淀法处理效率较高,而生物处理法则更环保;膜分离法则成本相对较高,但可以达到较高的处理效果。具体选择方案应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需要考虑废水的特性、处理要求、成本投入、设备运维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需要对废水进行规范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废水排放许可。企业在进行废水处理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处理效果和废水排放达标。【回答】
化学沉淀法:该法主要是通过添加药剂使污水中的有害离子沉淀下来,形成沉淀物并利用沉淀物达到净化水的目的;- 生物处理法:该法主要是针对废水中有机物进行降解,采用好氧、厌氧等分解方式,形成生物体积负荷(BOD)较低的污水;- 膜分离法:该法主要是通过超滤、反渗透等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其成本相对较高,但能达到较高的处理效果。[鲜花]【回答】


我国最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具体如下:
2015年上半年,我省各地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6起,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均属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6起事件分别是:3月24日,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仓库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月16日,安徽海容电源动力有限公司厂房化成工序失火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月17日,合铜黄高速庐江段交通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4月27日,沪渝高速顺安服务区交通事故盐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月2日,铜陵县320国道九榔河大桥交通事故硫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月8日,合武高速金寨段交通事故苯乙烯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2014年4月23日4时,湖北省汉江武汉段入境断面出现氨氮浓度超标情况。23日16时30分起,武汉市的白鹤嘴水厂、余氏墩水厂、国棉水厂因出厂水质氨氮超标,先后停止供水。
  2002年9月11日,贵州都匀坝固镇多杰村上游一个铅锌矿尾渣大坝崩塌,上千立方米矿渣从悬崖上直泻而下,注入山脚的范家河,沿岸被尾渣浸泡过的树木枯死,良田被矿渣掩埋,粉末状铅锌尾渣与河水混合成的黏稠泥浆经范家河径直排入清水江。事发后,下游二十多公里的清水江依然一片浑浊,人畜一时饮水困难。
  云南南盘江水污染事件
2002年10月,云南省南盘江柴石滩以上河段突发严重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吨鱼类死亡,下游柴石滩水库3亿多立方米水体受污染。因南盘江沿岸人口稠密,工农业生产集中,是云南经济较发达的区域之一,此次水污染事件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且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03年
三门峡水库泄出“一库污水”
  2003年,因三门峡大坝上游一些企业的工业污水排放和黄河附近城镇的生活污水排放逐年增加,黄河发生有实测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污染,三门峡水库泄水呈“酱油色”,水质恶化为V类,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库污水”。三门峡市区虽紧邻黄河,但市民不得不花钱购买从附近山上运来的山泉水,“守着黄河买水吃”成为三门峡市一大奇观。
  
2004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4年2月底和3月初,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导致沱江江水变黄变臭,氨氮超标竟达50倍之多。污染发生后,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左右。沿江简阳、资中、内江三地被迫停水4周,影响百万群众,当地纯净水被抢购一空,当地政府从宜宾、成都调集消防车送水,依然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用水。为缓解灾情,还从都江堰、三岔湖紧急调水稀释2000吨氨氮,但为时已晚。据专家当时测算,沱江被破坏的生态至少需要5年时间来恢复。
  河南濮阳喝不上“放心水”
  自2004年10月以来,河南省濮阳市黄河取水口发生持续4个多月的水污染事件,城区四十多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濮阳市被迫启用备用地下水源。据调查,自1997年以来,濮阳市黄河取水口已连续多年遭受污染,城市饮用水源每年约有4至5个月受污染影响。
  四川青衣江水污染事件
  2004年12月下旬,由于一些造纸企业向四川乐山市青衣江偷偷排放大量工业污水,导致水面出现大量白色泡沫,并散发出一阵阵刺鼻的碱味。青衣江本是乐山市近四十万市民的饮用水源,但水质严重污染后,周边的自来水公司因生产达标饮用水的难度加大而濒临停产,当地市民面临断水危机。
  
2005年
重庆綦江水污染事件
  从2005年1月3日起,因取水点被上游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所污染,导致水厂停止供水,重庆綦江古南街道桥河片区近3万居民断水两天,綦江齿轮厂也因此暂停生产。
  浙江嘉兴遭遇污染性缺水危机
  2005年3月中旬,浙江省嘉兴市街头出现了各类节水宣传品,要求居民们用淘米水洗菜,用洗衣水擦地,或者在抽水马桶水箱里放砖头以节约冲水量。该市居民的用水价格也从每吨1.65元涨至1.9元。调查表明,尽管嘉兴河网密集,是闻名天下的“水乡”,但因上游的过境水污染,嘉兴达标的可用水十分缺乏。
  黄河水沦为“农业之害”
   2005年,黄河流域一些地区的农作物出现减产甚至绝收,原因是从青海经甘肃、宁夏至内蒙古的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工业企业林立,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大量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引支渠,导致黄河沿岸部分灌溉面积近似于污水灌溉,黄河水沦为“农业之害”。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污染物流入松花江,导致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吉林省松原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先后停水多日。顺流而下的污染甚至威胁到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造成严重的国际负面影响。此次事件还暴露出信息不公开、危机处理能力不足等弊端,如哈尔滨曾出现谣言四起、抢购饮用水等恐慌场面。
  事后,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对12名事故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理,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为此辞职。5年间,国家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
  广东北江镉污染事故
  2005年12月15日,广东北江韶关段出现严重镉污染,高桥断面检测到镉浓度超标12倍多。北江是珠江三大支流之一,也是广东各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因韶关地处北江上游,此次污染直接威胁下游近千万群众的饮水安全和成千上万企业的正常用水,部分城市自来水供应停止。经调查,事故起因是韶关冶炼厂设备检修期间违法超标排放含镉废水所致。
  
2006年
河北白洋淀死鱼事件
  2006年2月和3月,素有“华北明珠”美誉的华北地区最大淡水湖泊白洋淀,接连出现大面积死鱼。调查结果显示,死鱼事件的主因是水体污染较重、水中溶解氧过低,最终造成鱼类窒息。据统计,河北任丘市所属9.6万亩水域受到污染,水色发黑,有臭味,网箱中养殖鱼类全部死亡,淀中漂浮着大量死亡的野生鱼类,部分水草发黑枯死。
  吉林忙牛河水污染事件
  2006年8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忙牛河附近发生化工污染。经现场勘察,发现部分水质呈红色,并伴有少量泡沫,污染物为二甲基苯胺,并形成长约5公里的污染带。经调查,此次事故系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忙牛河中人为排放化工废水所致。
  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经调查,造成此次污染的祸首是上游3家化工厂,因日常性排放工业污水,致使大量高浓度含砷废水流入新墙河。
 
四川泸州电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06年11月15日,四川泸州川南电厂工程施工单位在污水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开始燃油系统安装调试,造成柴油泄漏混入冷却水管道并排入长江。当天,该企业报告进入长江的柴油为0.38吨,经环保部门督查,次日再报进入长江的柴油实为16.945吨。这起事故导致泸州市城区停水,并进入重庆境内形成跨界污染。
  事后,国家环保总局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被处2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公司相关责任人被分别处以扣减奖金、撤销职务等处罚。2007年5月15日前,四川环保局暂停审批沪州市除污染治理项目外所有新建项目。
  
2007年
太湖、巢湖、滇池爆发蓝藻危机
  从2007年5月29日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原因是作为当地饮用水源的太湖出现了大面积蓝藻,这个年年侵扰太湖的“常客”,这一年来得更早、更凶。小小蓝藻一夜间打乱了数百万无锡市民的正常生活,超市内的纯净水被抢购一空,街头零售的桶装纯净水也价格猛涨。
  进入6月份,巢湖、滇池也出现蓝藻。安徽巢湖西半湖出现了5平方公里左右的大面积蓝藻,随着持续高温,巢湖东半湖也出现蓝藻,威胁当地饮水安全。云南昆明滇池也因连日天气闷热,蓝藻大量繁殖。在滇池海埂一线的岸边,湖水如绿油漆一般,并伴有阵阵腥臭。
  江苏沭阳水污染事件
  2007年7月2日下午3时,江苏沭阳县地面水厂发现,短时间内,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于淮沭河的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流出现明显异味。经检测,取水口的水氨氮含量为每升28毫克左右,远远超出国家取水口水质标准。由于被污染的水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标准,城区供水系统被迫关闭,20万人口用水受到影响,整个沭阳县城停水超过40小时。
  
2008年
广州白水村“毒水”事件
  2008年3月2日,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村41名村民在自家或在饭馆吃过饭后,不约而同出现了呕吐、胸闷、手指发黑及抽筋等中毒症状,被陆续送往医院救治。据调查,此次污染的原因是白沙村里一私营小厂使用亚硝酸盐不当,污染了该厂擅自开挖的位于厂区内的水井,而该水井的抽水管和自来水管非法私自接驳,又导致自来水污染。
  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
  2008年6月以来,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被测出水体中的砷浓度严重超出饮用水安全标准,直接危及两万人的饮水安全。从7月8日起,沿湖周边民众及企业全面停止从中取水作为生活饮用水。9月12日,云南省政府决定对阳宗海实施“三禁”,即禁止饮用、禁止游泳、禁止捕捞水生产品。并决定采取措施查处污染企业,启动综合治污措施,争取用3年左右使阳宗海水质恢复正常。
  因这起污染事件,云南省对26名政府工作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其中12人予以免职处分。为强化环境执法,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保护分局,这一机构设置在全国尚属首次。
  
2009年
江苏盐城水污染事件
  2009年2月20日,因自来水水源受到酚类化合物污染,江苏盐城市大面积断水近67小时,20万市民生活受到影响,占该市市区人口的五分之二。据调查,制造这起污染事件的竟是被评为当地标兵企业的盐城市标新化工厂,该厂为减少治污成本,居然趁大雨天偷排了30吨化工废水,最终污染了水源地。事后,该厂两名负责人因“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被判处10年和6年有期徒刑,这也是我国首次以这一罪名对环境污染事件作出刑事处罚。
  山东沂南砷污染事件
  2009年4月,山东沂南县亿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未获批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阿散酸,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废水存放在一处蓄意隐藏的污水池中。7月20日、23日深夜,趁当地降雨,该公司用水泵将含砷量超标2.7254万倍的废水排放到涑河中,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事后,三名涉案负责人被分别判刑,并被判共同赔偿国家3714万元的经济损失。
  陕西汉阴尾矿库塌陷事故
  2009年8月29日、30日,陕西汉阴县黄龙金矿尾矿库排洪涵洞尾部相继发生两处塌陷,约八千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险情导致尾矿库附近的青泥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与其通过涵洞相连的观音河水库水质,而后者是汉阴县城老城区自来水的主要水源地。
  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
  2003年,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长沙湘和化工厂,次年4月,该厂未经审批建设了1条炼铟生产线,并长期排放工业废物,在周边形成了大面积的镉污染,进而导致植被大片枯死,部分村民因体内镉超标出现头晕、胸闷、关节疼痛等症状,两名村民因此死亡。2009年7月29日、30日,当地上千名村民因不堪污染之害,围堵镇政府、派出所。事后,与制造污染有关的企业负责人、政府官员等受到刑事追究、停职等处理。
  多地爆发儿童血铅超标事件
  2009年8月,陕西凤翔县接受检测的1016名儿童中,共查出851名儿童血铅超标,进而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随后,湖南武冈市被查出1354名儿童血铅超标,福建上杭县被查出121名儿童血铅超标。12月下旬,广东清远市数十名儿童也被集体查出铅中毒。经调查,这些铅中毒事件均与当地企业的污染排放有关,重金属污染问题由此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有色金属之乡”饮水告急
  2009年有调查报告披露,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的湖南,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多分布于湘江流域,由此导致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多年以来,湖南的汞、镉、铬、铅排放量位居全国第一位,砷、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COD)的排放量居全国前列。湘江流域鱼类大幅减少,数以千亩的农田无法耕种,相当地域的鱼类、粮食、蔬菜不能食用,400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2010年
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事故
  2010年7月3日,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严重污染,当地渔民的数百万公斤网箱养殖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187.71万元人民币。但紫金矿业却将这起污染事故隐瞒9天才进行公告,并因应急处置不力,导致7月16日再次发生污水渗透。9月21日,位于茂名市的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还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发后,当地多名官员被停职检查或责令辞职,相关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2010年10月8日,福建省环保局对紫金矿业作出罚款956.31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创下对污染企业的最高罚款纪录。
  大连新港原油泄漏事件
  2010年7月16日下午,大连新港一艘利比里亚籍30万吨级的油轮在卸油附加添加剂时,导致陆地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并引起旁边5个同样为10万立方米的油罐泄漏。直到7月22日,泄漏才被基本堵死。据测算,此次事故至少污染了附近50平方公里的海域。
  松花江化工桶事件
  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两家化工企业的仓库被洪水冲毁,7138只物料桶被冲入温德河,随后进入松花江。桶装原料主要为三甲基一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污染带长5公里。为防止危机扩大,沿岸出动上万人拦截,城市供水管道被切断,几乎是5年前吉林石化爆炸的翻版。
  
河南铬废料堆积成城市毒瘤
  2010年10月25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兴建了一批化工企业,并留下了六百多万吨废料铬渣,成堆存放在二十多个城市的周边,成为“城市毒瘤”。铬渣中含有致癌物铬酸钙和剧毒物六价铬,因这些铬渣堆大多没有防雨、防渗措施,经过几十年的雨水冲淋、渗透,已成为持久损害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扩散源。
  
2011年
血铅超标事件频发不止
  2009年、2010年多地曝出的血铅超标事件,在2012年继续蔓延。1月,安徽怀宁县高河镇新山社区检测出228名儿童血铅超标;3月,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检测出172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53人。浙江湖州市德清新市的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被曝造成332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99人;5月,广东省紫金县的三威电池有限公司被曝造成136人血铅超标,其中达到铅中毒判定标准的59人;9月,上海康桥地区25名儿童被测出血铅超标。
  导致上述血铅超标的污染源,几乎全是蓄电池企业。环境保护部2011年3月对388家铅蓄电池企业进行督察发现,大多数中小企业存在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为此对铅蓄电池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其中因德清血铅事件,对湖州市实施全面区域限批。
  
渤海蓬莱油田溢油事故
  2011年6月4日,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合作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漏油事故,截至12月29日,这起事故已造成渤海6200平方公里海水受污染,大约相当于渤海面积的7%,其中大部分海域水质由原一类沦为四类,所波及地区的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河北、辽宁两地大批渔民和养殖户损失惨重。
  事故发生后,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全、推诿卸责、处置不力等等而饱受舆论批评,索赔工作进展艰难,直到次年才有所突破,其中,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4月27日宣布,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将支付总计16.83亿元的赔偿款,此数额创下了我国生态索赔的最高纪录。
  哈药总厂陷“污染门”
  2011年6月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长期违规排污:工厂周边废气排放严重超标,恶臭难闻;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没有完全启动,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河水变色;大量废渣要么不分地点简单焚烧,要么直接倾倒在河沟边上。对药厂相邻区域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且这种“水陆空”立体式排污已非一日,周边居民曾多年投诉,但哈药总厂始终不愿投资解决问题。
  
浙江杭州水源污染事件
  2011年6月5日上午,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居民发现自来水有异味,当地水厂取水时也发现水体飘出一股类似松香水、油漆的气味。经检测,被污染的水体中出现了10种左右挥发性的苯烯类有机物质,污染源则来自青山湖附近的一个工业园区。因这起污染事件,当地部分地区停止供水。
  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
  2011年8月,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将5222.38吨重毒化工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导致珠江源头南盘江附近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并对周围农村及山区留下长期的生态风险。
  苹果公司中国代工厂被指污染环境
  2011年9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36家环保组织发布题为《苹果的另一面》的调查报告,披露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的27家疑似供应商存在严重环境问题。随后,环保组织与苹果公司展开了一系列关于净化产业链的谈判。该年10月,苹果中国江苏代工厂因污染环境被勒令停产整顿。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国际大品牌环保责任的讨论。
  甘肃徽县血镉超标事件
  2011年10月23日,地处甘肃徽县的宝徽集团锌冶公司一名职工体检时查出体内血镉异常。随后对该公司869名职工的体检结果显示,共有266人血镉超标,71人住院治疗。经调查,该公司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造成员工血铬异常的主要原因,相关责任人为此受到处理。
  
江西铜业排污祸及下游
  2011年12月,江西铜业在江西德兴市下属的多家矿山公司被曝常年排污乐安河,祸及下游乐平市9个乡镇四十多万群众。乐平市政府的调查报告显示,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上游有色矿山企业每年向乐安河流域排放六千多万吨“三废”污水,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属污染物达二十余种。由此造成9269亩耕地荒芜绝收,1万余亩耕地严重减产,沿河9个渔村因河鱼锐减失去经济来源,当地民众重金属中毒病症和奇异怪病时有发生。而相关企业根据协议作出的赔偿金额,平均每年每人不足一元。
  
2012年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2012年1月15日,因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违法排放工业污水,广西龙江河突发严重镉污染,水中的镉含量约20吨,污染团顺江而下,污染河段长达约三百公里,并于1月26日进入下游的柳州,引发举国关注的“柳州保卫战”。这起污染事件对龙江河沿岸众多渔民和柳州三百多万市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截至2月2日,龙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133万尾鱼苗、4万公斤成鱼死亡,而柳州市则一度出现市民抢购矿泉水情况。事发后,肇事企业的10名责任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逮捕。
  江苏镇江水污染事件
  2012年2月3日中午开始,江苏镇江市自来水出现异味,镇江自来水公司最初的解释是“加大了自来水中氯气的投放量”,但其后两天,镇江发生了抢购饮用水风波。2月7日,镇江市政府承认:水源水受到苯酚污染是造成异味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曾停靠镇江的韩国籍“格洛里亚”号货轮有排放污染源的重大嫌疑。3月,镇江市自来水公司正式向法院起诉该货轮。


黄河被污染的现状

黄河是西北、华北地区的生命之泉。前不久,记者从青海省出发,途经甘肃、宁夏,到达内蒙古,行程3000多公里,亲眼目睹了黄河中上游水污染的现状和日益加剧的危害。调查中记者发现,尽管黄河流域各地都采取了一些治污措施,但目前黄河仍面临着工业污染治理举步艰难,生活污水和农业退水污染加重的状况,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苦水”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基本丧失水体功能120多万市民只能饮用苦水

今年年初,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专家组,对黄河水污染的状况及危害进行了量化分析,发现黄河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为劣五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随着经济发展,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多了一倍,达44亿立方米,污染事件不断发生。黄河上游的绝大部分支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中下游几乎所有支流水质长年处于劣五类状态,支流变成了“排污河”。

乌梁素海总排干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境内通向黄河的一条主要排污渠道。记者看到在这条总排干的沿线分布着许多造纸、焦化等企业,这些高污染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一旦环保设施停运或本身就无处理设施,大量污染物就会直排入黄河,影响下游供水安全。

今年年初,黄河包头段遭遇空前严重的以挥发酚为代表的污染,挥发酚、氨氮等超标几倍到几十倍,由于包头市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来自黄河,120多万市民只能硬着头皮饮“苦水”。记者在包头市环保局上报国家局的信息中看到,造成这次黄河挥发酚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乌梁素海总排干的排放,而氨氮的污染主要来自宁夏和包头。

“祸首”沿黄:重点污染源偷排现象仍比较严重“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点多面广,很难根除

工业污染一直是黄河水污染的“祸首”。从青海,经甘肃、宁夏,至内蒙古,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林立,产生出了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高锰酸盐指数以及挥发酚等在内的大量污染物。由于环保设施投入大,运转成本高,沿黄重点污染源偷排现象仍比较严重,而一些“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点多面广,很难根除。

在甘肃白银市采访时,当地环保部门的干部引导记者查看了横穿城区直入黄河的东大沟,这条天然排洪沟现在成了排污沟。人还未下车,沟里的污水散发出的恶臭扑面刺鼻,河道里的红色酸性废水缓缓流淌着,旁边的支岔小沟还不时注入小股绿色的水流,河沟滩上的土壤被污水侵蚀,呈现出了金属铜色。白银市环保局的干部介绍说,东大沟的沿线有八九家污染企业,包括生活污水在内,每天有近5万立方米废水排入黄河,其中最大的污染源来自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这家运转了40多年的铜冶炼老企业,设备严重老化,虽经国家、甘肃省有关部门多次限期治理,至今没有效果,现在每天还有8000多立方米的酸性废水直排黄河,废水中铜、铅、锌、砷等重金属含量超出国家标准几十倍到上千倍。“白银区原来最主要的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位于东大沟下游,距离入黄口仅有200多米,现在这里的水因为净化后水质难以达标,已经停止向城市供水。”环保干部忧郁地说。

“消亡”现状: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染”呈现加重趋势乌梁素海湖已经濒临消亡

在沿途调查中记者发现,除工业污染外,生活污水和过量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的“农业污染”目前也呈现加重趋势,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同时,沿黄一些城市沿河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加剧了黄河河段的污染。

日趋严重的黄河水污染,严重破坏了黄河生态系统,导致河道中的水生物濒临灭绝。上世纪五十年代兰州市雁滩滩边遍布红柳、芦苇,栖息斑头雁、高原山鹑等十几种水鸟,如今这些鸟种已没有了踪迹。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黄河甘肃段生长的鱼类大大减少,有些已经绝迹。就连兰州人引以为自豪的兰州特产青白石白兰瓜,近年来也因浇了受污染的黄河水而品质下降。

据甘肃省环保局统计,黄河甘肃段年排放废水2.3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达到了1.41亿吨,占到废水排放总量的59.5%。黄河流经甘肃四座城市,目前仅有兰州市有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有15.8万吨。而且兰州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只有每立方米0.2元,全市所收的污水处理费也只能维持一座日处理10万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甘肃省环保局局长赵伟民介绍说,作为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目前兰州市的污水管网普及率只有12.2%。较小的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远不足以处理日益增加的城市污水排放量,致使黄河沿岸排污管、排污沟密布,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黄河。记者发现,这一问题许多沿黄城市都普遍存在。

污染加重的黄河,不仅影响了沿河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更为严峻的是直接危及了生态环境和沿黄百姓的饮水安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境内的乌梁素海是黄河流域最大的淡水湖,现在每年有5亿立方米的废水注入湖区,其中排入黄河有0.5亿立方米。记者在乌梁素海看到,水体已呈现酱黑色。由于工业废水,特别是农药、化肥含量很高的农业退水注入湖区,使水域的富营养化加剧,水草、芦苇疯长,湖区明水面萎缩,湖底抬升加快。

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局长杨介中介绍说:“乌梁素海水质目前基本处于劣五类,昔日的渔场现在已有19种鱼类灭绝。2002年,找到的一条最大的鱼还不足3两重。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治理,不仅危及黄河,而且这块重要的湿地也会在20到40年间消亡。”

“毒水”水质:近百亩小麦引溉了污水后被烧死村民饮水后常拉肚子

湟水河是黄河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在青海省境内流长约300公里,流域集中了青海省60%以上的人口和大部分的工农业生产。然而,由于近年来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废水的排放量逐年加大,年排放量已达到近2亿立方米,湟水河的水质污染急剧恶化。特别是进入西宁市后的各河段,枯水期水质基本在五类或劣五类。2002年,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东庄村的近百亩小麦,引溉了污染的湟水后被活活烧死。正在田头浇地的东庄村村民王成发告诉记者:“现在引湟水浇地,先要看河道里的水,水多了才敢浇,水少了灌进地里,苗子准烧死。”

在甘肃省靖远县靡滩乡,村民们长期饮用的是经过简单沉淀的黄河水。村民们说,锅里经常有白色的沉淀物,饮过水后常拉肚子,洗过脸后皮肤龟裂起皮。“这个水咸得人吃不成,沏出来的茶咸得喝不成。河流里漂着黑乎乎的东西,看着像有油。”村民陶国才说。

记者在宁夏石嘴山市黄河水厂采访时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由于黄河水质急剧下降,水厂的处理难度不断加大。水里的氨氮、挥发酚等含量过高,消耗了大量用于杀菌的氯,水厂不得不将加氯量由原来的处理每升水使用0.15毫克增加到4毫克左右,而用于澄清、处理有机物的药料也在成倍增加。去年和今年春天这家水厂还曾两次被迫停止处理。水厂副厂长张玉和说:“枯水期最严重的时候,感觉就是在处理污水,即使目前处理过的水,口感还是比较差,有时还有些怪味。现在大约有7万多人在饮用这样的水,今后水厂的供水范围还将不断扩大。”

黄委会宁蒙水文水资源管理局局长钞增平说,黄河污染问题也到了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的地步了。

作者:肖敏马维坤侯德强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谢玲


凤翔血铅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我就是凤翔的,给你简单说一下。
几年前东岭公司到凤翔长青镇建了铅锌冶炼厂,由于污染问题需要附近居民搬迁,后来由于规划的搬迁地被新的工业园区给占领了,周围大部分居民拖到现在也没搬迁,在铅锌冶炼厂周围住了几年,就造成了今天的凤翔儿童血铅中毒事件。
肯定是政府的责任,尽管污染是东岭铅锌冶炼厂排放的污染,但当时东岭给县政府了搬迁费的,当时政府也应该先搬迁再允许搬迁,既然先建厂了,就应该客服任何问题,迅速完成搬迁,这些都应该是政府组织实施的,可到现在都没搬迁。东岭公司也有一定责任,毕竟是它污染的。从环保上讲,东岭负主要责任,从人道主义上讲,政府负主要责任。
现在是政府免费给14周岁以下的儿童治疗驱铅,正在紧张治疗。而新的搬迁地正在环境评估当中,说是还需要2年才能完全搬迁彻底。
是很热爱家乡,但这件事上觉得政府做的不对,没有做好监督工作。希望不要影响到我们凤翔以后的经济。


举报落实后有奖吗?

很多省市出了奖励条款,按照你的自己的情况去搜一下就知道了。具体举报电话如下:环保局→12369 餐饮业污水→行政执法局→96310 向内河倾倒泥浆、垃圾→行政执法比如贵州的奖励如下:举报奖励标准第七条 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经环境保护部门调查属实,被举报人的行为已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处罚的,由生态文明委(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环境保护有突出贡献或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及表彰。第八条 根据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处罚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50—2000元/件。(一)排污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环境保护部门多次调查,却未能查明的,举报人能提供排污者准确排污情况及相应证据的,奖励金额1000-2000元;(二)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800--1500元;(三)违法行为给当地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已发生污染事故,但未造成重大级别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500--800元;(四)存在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环境安全造成隐患,还未发生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300-500元;(五)存在违法行为,虽未形成环境安全隐患,但严重防碍环境执法,影响恶劣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300-500元;(六)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形成环境安全隐患,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进行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50-100元。


举报环境破坏有奖励吗?

很多省市出了奖励条款,按照你的自己的情况去搜一下就知道了。
比如贵州的奖励如下:
举报奖励标准
第七条 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经环境保护部门调查属实,被举报人的行为已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处罚的,由生态文明委(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对环境保护有突出贡献或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及表彰。
第八条 根据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处罚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50—2000元/件。
(一)排污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环境保护部门多次调查,却未能查明的,举报人能提供排污者准确排污情况及相应证据的,奖励金额1000-2000元;
(二)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800--1500元;
(三)违法行为给当地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已发生污染事故,但未造成重大级别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500--800元;
(四)存在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环境安全造成隐患,还未发生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300-500元;
(五)存在违法行为,虽未形成环境安全隐患,但严重防碍环境执法,影响恶劣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300-500元;
(六)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形成环境安全隐患,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进行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50-100元。


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2009-02-24在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门工业园区东区。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000684765337U,企业法人张林兴,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焦炭、煤气、煤焦油生产销售;LNG、甲醇、粗苯、硫铵、合成氨、尿素、硫磺、硫酸及深加工产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陕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980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