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例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
改报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7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
监督电话:022-2412035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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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告?
经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批准,河北区政务服务办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吃苦耐劳,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强,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5、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6、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7、无酒驾、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违规记录;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河北区政务服务办帮办人员2人。
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职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2023年1月19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考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rc.com.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9:00至2023年2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日9:00至2023年2月8日17: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
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16日9:00 至2023年2月18日9:30(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3年2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2张(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本人页);
4、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产生岗位比例空额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10日17:00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进入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左右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22-26290200
工作时间:9:00-11:00,15:00-17:00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我区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上述安排作出调整的,将通过在报名网址发布公告和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请及时予以关注,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畅通。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技术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政策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023年1月19日
附件:2023年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职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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