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九条对违纪行为纪律处分运用规则进行了具体规定。关于从轻、从重处分的规定。从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党纪处分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分种类给予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幅度内,选择较重的处分种类给予处分。关于从轻、从重处分情节的规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适用从轻处分的情节。一是主动交待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主动交待,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组织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二是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检举,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向党组织自觉反映其他党员的违纪问题。这里检举的对象既包括特定对象,即同案人;也包括非特定对象,即其他人。所谓同案人,是指与违纪党员共同违纪的其他人。所谓经调查属实,是指经过党组织对涉嫌违纪的党员所检举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事实确实存在的。这里的主动检举行为,应当发生在涉嫌违纪党员被立案之后和被处理之前,才能作为从轻情节对待。三是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这里所谓主动挽回损失,是指党员在其违纪行为给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之后,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使损失得以挽回的行为。所谓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是指党员在违纪行为造成危害结果之前,就中止了违纪行为,并有效地阻止了违纪行为所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这里的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违纪行为被立案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被立案之后。四是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包括主动退赔和主动退赃。主动退赔,是指违纪党员自觉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经济利益并赔偿由于违纪行为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主动退赃,是指党员自觉退出因违纪而获得的非法所得。这里的退赔或是退赃需出于违纪党员的自觉行为,而非在党组织敦促下进行。主动退出的时间既可以在立案之前,也可在立案之后。五是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其他立功表现,是指主动交代、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以及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以外的,反映违纪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悔改表现的行为。六是《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适用从重处分的情节。一是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所谓强迫,是指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使他人违背自己的意志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所谓唆使,是指教唆、挑动、指使他人进行违纪违法活动。二是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所谓串供,是指违纪党员与他人相互串通,编造虚假证据以逃避处分的行为。所谓伪造、销毁、藏匿证据,是指违纪党员在组织对其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期间,提供虚假的事实证明,或者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或其他证据予以毁灭或者隐藏起来使其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行为。三是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所谓阻止,是指违纪党员通过种种方式为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行为设置障碍的行为。四是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所谓包庇同案人员,是指对参与共同违纪的其他人员提供假证明,使其免受纪律追究的行为。五是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是指除前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属于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其他行为。六是《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是指在《条例》分则中关于从重情节的具体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条文中提及的“有关规定”,是指一旦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违纪的前提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构成违纪要以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这些规定主要是指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比如《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再比如,《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等。采取援引有关规定这种方式,主要是因为这些规定的内容很丰富,不可能在条例中一一列举。同时,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也可能会出台一些新的规定或者修订相关的规定。采用概括表述的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管党治党的需要。
“有关规定”速查
如果你好奇“有关规定”到底都包含些啥,下面这本书可以帮你了解。它是由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发行,共收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文中的“有关规定”索引和46个有关规定的内容全文,准确实用便捷,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条例》的权威工具书。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5月26日)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总政治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2002年4月4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4年9月22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1993年8月22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8年2月29日)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009年7月16日)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009年7月16日)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2009年7月16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公安部 人事部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2003年1月14日)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监察部 人事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2004年12月16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摘录)(2010年6月3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1986年2月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2001年4月3日)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2008年4月10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在公司(企业)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1989年2月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1998年7月2日)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2008年6月25日)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2001年2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1993年10月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1992年6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通知(1998年7月25日)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1月18日)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2013年11月21日)
中共中央纪委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2013年9月3日)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年7月1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2014年9月19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3年9月13日)
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5月29日)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10月2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2003年1月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2007年3月1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2013年7月1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2010年9月1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5年3月2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2011年6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2年6月3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1998年4月1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6月22日)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1998年4月8日)
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2004年2月3日)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5月23日)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30日)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2004年4月8日)
纪检监察 怎样聚焦主业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变化和希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形成震慑;狠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以实实在在的成绩,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为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迎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召开,本报特开设“迎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稿”专栏,陆续刊发系列综述。
聚焦中心
突出主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综述
本报记者 何韬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单”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转职能:收拢五指攥成拳,理清职责抓主业
减——委部机关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111个,保留14个
增——设立第九纪检监察室和第十纪检监察室
2013年,各级党委不断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央巡视工作2013-2017年规划》。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
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参与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1个,保留14个,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跟步伐,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幅精简。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60%以上。
为进一步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委部机关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撤销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新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第九纪检监察室和第十纪检监察室。通过调整,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各地纪委也纷纷启动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办案人员数占总数的22%。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称得上是见诸各类媒体的高频“热词”。2013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原有较分散的五个网站进行整合,于9月2日正式开通上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网站开通以来,更加突出纪检监察特色,严肃、准确、及时、权威地传递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声音。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参加了3期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互动,积极主动应对和引导舆论。
“网站的开通,标志着中国反腐进入互联网时代,体现了中央纪委‘开门反腐’的新思路,让公众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有媒体评论道。
转方式: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治——铁面执纪纠正“四风”
中央纪委监察部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信访举报是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强化问题线索全过程管理,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侧面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等各项制度。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线索,执行分类处置标准。
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办案工作模式。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创新监督方式,约谈派驻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这些重要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反对“四风”。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查处结果,向全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不教而诛谓之虐。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为更好地找出“老虎”和“苍蝇”,中央对巡视工作进行了加强和改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主要任务,强调“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四个重点问题。工作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实行巡视组组长、被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加强对巡视成果的运用,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
目前,第一轮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第二轮巡视工作正在开展。
转作风:正人先正己,把自己摆进去
实——委部机关全国性会议最短仅用时20分钟,公文种类精简54%
严——全国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递交了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中央纪委常委会要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2013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出明确要求。
正人先正己。在改进作风过程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始终把自己摆进去,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3年,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有3个,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同时,会议活动的规模和时间也得到了严格控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电视电话会议仅用时20分钟,并且把会直接开到了乡(镇)。委部机关公文从原来的41种减少到19种,精简幅度达54%。机关各单位自有文号从原有的78个精简到43个,精简幅度达45%。
“虽然会议数量减少了,时间缩短了,但效率更高,内容更充实,更有利于我们提高工作效率。”中央纪委办公厅一名干部有感而发。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中央纪委监察部从机关用水、用电、取暖等小事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3年春节前下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俭朴举办年终总结活动的通知》,机关各单位取消了原定举办的总结、联谊等活动。委部机关会议费下降59%,招待费下降61%,印刷费下降13%。同时,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委部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8%和26%。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递交了零持有报告书。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在编干部职工100%填写了零持有报告书,唱响了教育实践活动“前奏曲”。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委部领导班子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征求到的161条意见逐一整改落实。从办案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规定,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漂浮、口大气粗、衙门习气、特权思想等现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
围绕中心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新的一年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党章、党内法规、行政监察法和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更好地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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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业履好职
王新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根据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部署显示出了巨大威力。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当前反腐败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实现“三转”,关键是突出主业执好纪、厘清职能问好责。
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就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要按照“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厘清职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角色意识,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要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该管的要管,该放的要放,防止“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转职能重在突出主业,改变原来过多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重在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巡视工作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反“四风”从点滴做起,抓住关键节点,铁面执纪,久久为功;转作风重在正人先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不断推进“三转”,一定能将力量进一步凝聚在反腐败上面,一手抓作风建设,努力把不良风气扭转过来;一手抓惩治腐败,以惩的手段最终达到治的目的,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如何处理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与乡镇实际工作矛盾
“聚焦主业主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监察系统出现的高频词。那么,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实现“三转”,科学高效履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呢?笔者认为,关键要从管理体制、工作职责、制度建设、考核评价和履职保障等方面加以规范,才能有效解决所面临的诸多问题。
1.规范管理体制,解决“体制不顺”问题。首先,强化区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做到乡镇纪委主要领导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乡镇纪委主要领导考核以区纪委为主,乡镇纪委制度建设及业务指导以区纪委为主。其次,深化区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制度。每月召开片区工作会议,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学习,协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挂联常委定期到联系乡镇开展跟踪督导。作为乡镇纪委书记,要参与并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2.规范职能定位,解决“主业不清”问题。要明确乡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村监委建设上,特别是把防止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3.规范制度流程,解决“责任不明”问题。建立和完善乡镇纪委工作例会、议事规则、内部分工、调查研究、工作例会、印章管理、信息报送等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要规范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绘制运行流程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还可探索建立作风建设和重点问题“点题”监督机制,由上级纪委点题,乡镇纪委互查互督、联合监督。重要案件联合查办,解决乡镇纪委力量不足、监督乏力等问题。
4.规范考核机制,解决“监督不力”问题。要建立“项目化管理,积分制考核”体系。对照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对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将具体工作设置对应分值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抄告乡镇党委,作为乡镇党委对纪检干部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情形,由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
5.规范履职保障,解决“运行不畅”问题。首先要加强乡镇纪委的软硬件建设,把办案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单独列支,以解决设施保障问题。加强人员保障,同时,可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顶岗培训制度,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危机、知识危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
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党的十九大以后,总书记在发表多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三、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扩展资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我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事业全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定不移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任务。我国即将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的同时,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许多问题。我们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党一定要有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的更加坚强有力。参考资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共产党员网
超市的会员卡怎么办理?
沃尔玛购物广场类型的超市是没有会员卡制度的,可以通过官网或者实体店购买购物卡,购买购物卡有一定的优惠;沃尔玛的山姆店是必须办理会员,没有会员是不能进入山姆店,且山姆会员店在中国一般在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一般都是沃尔玛购物广场类型超市。1、山姆会员店是沃尔玛旗下一个高端的品牌,各方面的要求会比较高。是针对中高端人群开设的会员制商店。沃尔玛山姆会员店会员卡线上线下均可以办理,拿着您本人的身份证在在线下沃尔玛商场前台办理即可),而线上办理步骤如下:1)、进入山姆会员商店(点击进入山姆会员商店_沃尔玛旗下高端会员制商店),点击注册;2)然后出来一个注册页面,点击“暂无会员卡”,填写注册资料;3)注册提交后,我们在接下来的页面中选择加入山姆会员,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后,系统将提示"您已成功办理山姆会籍"。您的山姆会籍费用会自动添加到您的购物车中。您可立即在山姆进行网上购物。您的山姆会籍费用将和您所购买的商品一起结算。2、沃尔玛购物广场类型超市只有购物卡,所以想优惠点建议购买沃尔玛购物卡,下面我们介绍下沃尔玛网上购物卡办理步骤:1)、先打开百度搜索页面,搜索沃尔玛官方网站,然后进入官方网站,如下图所示。2)、打开沃尔玛官方网站后,在网站的右下角可以看到有个沃尔玛gift卡,直接点击进入,如下图所示。3)、进入gift卡页面后,我们点击左侧导航上的卡片促销按钮,这样就可以查看沃尔玛购物卡销售的内容了,如下图所示。4)、在沃尔玛购物卡促销页面上,我们可以看到购买购物卡的金额和优惠信息。5)然后我们点击“关于沃尔玛”页面,可以查找沃尔玛门店地址,我们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地方选择省份,来查看沃尔玛的实体店具体位置。然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那个门店去购买。扩展资料沃尔玛在中国经营多种业态,包括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商店两大主力业态及沃尔玛惠选超市业态。沃尔玛购物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主营生鲜食品、服装、家电、干货等两万多种商品,为顾客提供独特“一站式购物”体验。同时作为主力店,为相邻的小零售商、餐厅及商店等商家吸引客流。沃尔玛购物广场不仅注重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还一直致力于为实现“为顾客省钱、让他们生活得更好”的目标而做出努力。山姆会员商店 山姆会员商店是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旗下的高端会员制商店,其名取自零售界传奇人物——沃尔 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先生。中国第一家山姆会员商店于1996年8月12日落户深圳。目前,山姆已在中国开设了21家商店,分别坐落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大连、杭州、苏州、武汉、常州、珠海、天津、厦门、南京、长沙、南昌、成都。未来,山姆会员商店将继续扩大在中国的投资,让更多中国的家庭享受山姆带来的优质生活。参考资料: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官网-沃尔玛GIFT卡 山姆会员店官网-购物流程
交通学习!
一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主要有2种。一是现场违章开单。二是电子违章记录。现场违章开单通常是由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开具处罚决定书。当然也有是城管执法人员开罚的,因为车辆要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场地,属于违法城市管理条例,也属于城管部门管辖。 现场开单都会开具违法情况和处罚情况,自收到处罚书之日起,必须15天内去处理完毕,逾期将会每天按罚款金额3%的比例收取滞纳金。电子违章记录有电子拍照和视频抓拍。一般电子违章不会有较短的处理时间限制,但也有执法单位会按照车主注册时提供的地址,通过邮局寄给违法处理通知书,假如车主地址更改或者不当,或者通知单因其他原因没有按时到达车主手上,那么由此也会产生误会,导致滞纳金的产生。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就会相当可怕的! 另外,有部分车主也会喊冤自己没有去受理处罚通知书,何来已打单,要缴纳滞纳金呢?这种情况很难说,可能是执法部门邮寄过罚单,但由于其他原因车主没有收到。也可能有其他车主误打和你相似车号的罚单,也可能自己委托过别人去查询,后来又忘记没有及时处理;也可能是网络系统本身出问题,毕竟那是电脑,人脑都会有处理错事情的时候。所以车主最好定期对自己的车子进行查询核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你在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却迟迟没有收到处罚通知书,可能邮寄地址有出入。最好亲自去各交警大队及交通监控中心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尽早办理。 所以今早交,不要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