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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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涪陵交界处一公路隧道发生突水事故致3死4伤
巴南涪陵交界处天池隧道 发生突水事故 3人死4伤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评估与考核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所辖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
中央直属驻粤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定职责,根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予以配合和支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驻地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中央直属驻粤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类别组织、协调和指挥同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接受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建设。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设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或者确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第六条 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需要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的预备费应当优先保证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技术理论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促进应急管理教学科研一体化。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一条 本省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管理。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省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省专项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省级应急预案。
市、县人民政府参照省制定预案的做法,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订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操作规程。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保障其可操作性。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研究修改一次,其他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研究修改一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由哪个机关制定
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
广东省2019年台风有几次,分别什么时候登陆
5-6次。8月24日下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发布台风二级预警:受台风白鹿影响,24日夜间到26日,惠州,韶关,清远,肇庆等市将先后有大暴雨,请各地各部门,各地群众注意做好强降水及其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防御工作。袭击广东的台风极大多数起源于南海。南海台风北上或东北行均会登陆广东,有一部分发育于菲律宾以东暖池,这部分台风绝大多数会先登陆菲律宾,进入南海后北上,由于菲律宾地形破坏,这些台风往往经历先减弱,再在南海重新加强的过程。(但东北季风刮起后,这类台风容易在南海西南折或直接消散)。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报了与台风经过地区的相关线路或者准备自由行的朋友,要时刻警惕台风动向,注意收听、收看媒体报导或通过气象谘询电话、气象网站等了解出行那几天台风的最新情况。有资质的旅行社都会出于游客的安全考虑,在接到台风影响的通告后,比如在出发日期前1-2天通知游客暂停线路,让游客选择延期或者改变线路,有需要的游客也可以选择退团,按签订的旅游合同退还的团费。乘坐飞机的游客,即使不是飞抵台风影响的地区,也要留意台风的到来是否影响了航班的升降,最好在出发前致电航空公司询问,确保飞行安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风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9年五六个台风登陆或影响福建
关于提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材料的函
国土资应急办函〔2011〕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推进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拟将 2011 年全国组织开展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典型案例精选汇编成册,请你单位提供有关案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一、提供材料的内容: 主要提供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的方案、脚本,以及相关照片和视频材料。二、提供材料的数量: 按照省、市、县、乡、村级组织开展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分别提供案例材料。其中,省级组织开展的提供 1 ~2 例,市级组织开展的提供2 ~3 例,县级组织开展的提供 3 ~4 例,乡级组织开展的提供 2 ~3 例,村级开展的提供1 ~2 例; 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开展的也可提供1 ~2 例。三、所提供材料务必真实可靠,详尽完备。四、请将材料刻制成光盘,于 2011 年 11月25日之前邮递至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应急培训演练室。邮递和联系方式如下:邮编: 100081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 20 号应急中心收件和联系人: 王灿峰电话: 010 -62117151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兰州市城关区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6月)第一部分 演练方案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检验《城关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效果,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及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完善抢险救灾体系。根据省、市要求,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拟于2013年7月12日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7月11日预演)。为确保此次演练活动顺利实施,依据《城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如下。一、目的意义目前,正值地质灾害多发的主汛期,开展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防灾避灾意识,在临灾时能快速有效撤离避让,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演练原则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部门配合、密切协作的原则。三、演练时间2013年7月11日预演;2013年7月12日正式演练,09:00时开始,11:30时结束。四、演练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街道铁路第三小学五、演练组织(一)演练指挥部组成总指挥:乔建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王生堂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郭世宗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局长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局(消防、辖区派出所、交警大队)、民政局、执法局、工信局、卫生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教育局、火车站街道办事处、铁三校等部门负责人。(二)现场演练机构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张大旺 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副指挥:高忠平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副局长演练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职责和任务:具体负责处理、协调、督促和指挥应急抢险救援相关事宜。向上级部门、领导通报灾情;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各应急行动组、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组成:4人。器材配置:对讲机5部。2.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公安城关分局(消防)。职责和任务:对被围困人员进行营救、抢救物资。人员组成:东岗消防大队5人。器材配置:应急救援车1辆,其他专业救援工具。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职责和任务:负责伤者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相关工作。人员组成:5人。器材配置:救护车1辆,担架1付,喷雾器1台。4.警戒保卫组牵头单位:公安城关分局。职责和任务:组织执法力量对铁路第三小学周边实施警戒,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人员疏散和安全疏导工作。人员组成:公安分局5人;执法局5人,共计10人。器材配置:警戒器材若干。5.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民政局。职责和任务: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安排抢险救灾通信、物资及应急资金的筹措拨付。人员组成:10人。器材配置:救援帐篷2顶。6.交通管控组牵头单位:东岗交警大队。职责和任务: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救援物资器材、人员及时有序进入救灾现场。人员组成:5人。器材配置:执勤车1辆。7.应急调查组牵头单位:国土城关分局。职责和任务:组织相关专家对滑坡体进行实地勘察;对灾害体周边实施警戒,悬挂警示标志,进行24小时监测;应急处置方案制定。人员组成:地质灾害防治专家2人、应急监测员10人。器材配置:监测仪器、警戒标志和警戒线8.善后处理组牵头单位:火车站街道办事处。职责和任务:对受伤人员及财产损失进行统计,对伤者家属进行安抚。人员组成:5人。(三)演练主办单位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城关区人民政府。(四)承办单位城关区应急办、国土城关分局、区教育局。(五)参演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局(消防、交警大队)、民政局、执法局、工信局、卫生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教育局、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铁路第三小学。(六)技术指导单位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市国土资源勘测和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七)观摩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各县区国土局区、城关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涉灾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六、演练内容1.演练背景受连续降雨和强降雨的诱发,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街道铁路第三小学教学楼南侧山体前缘局部发生滑塌,导致教室受损,多名学生受伤,情况十分紧急,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最短的时间安全地撤离全校教职员工、学生于安全地带,尽快采取应急措施,积极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2.演练程序本次演练共分五个阶段:险情灾情速报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应急处置阶段、响应解除阶段、演练评估阶段。七、演练保障(1)演练准备。由区政府办公室总负责,演练方案、脚本有国土城关分局负责编制。(2)演练协调。由区应急办负责演练协调工作。(3)经费保障。估算演练总费用10万元。八、演练要求(1)这次综合演练,参演单位和人员多,车辆多,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严密,确保演练成功。(2)为保证演练的效果和形象,所有参演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演练现场纪律,服从领导指挥,除设定的演练科目外不准私自行动,自由出入。(3)进入危险作业区的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装具,所有参演人员、车辆在遇到特殊危险情况时,要灵机果断处理,确保安全。(4)各组负责人要细化细节,责任到人,确保演练工作顺利进行。第二部分 演练场景布置及进程控制一、演练场景布置演练现场经现场勘查符合演练要求。现场设置应急指挥观摩区、救援与疏散撤离区(通道)、救援安置区、宣传区、车辆停放区、临时停车场。(绘制现场布置图)1.应急指挥观摩区在演练现场东侧教学楼前布设两排桌椅,作为演练指挥部及观摩区。2.救援与疏散撤离区(通道)位于演练现场南侧教学楼两侧,主要模拟滑坡报警、人员撤离。现场布置两条撤离路线,用于铁路第三小学3~5年级约400名参演学生紧急撤离使用。3.救援安置区由民政部门在演练现场搭建2顶帐篷,模拟应急指挥部、救援安置场所。4.宣传区布设地质灾害防治展板10面。同时在演练现场悬挂宣传标语2付(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5.车辆停放区参加演练救援车辆停放区。6.临时停车场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所有参演部门车辆一律停放在市政所院内(临时停车场)。二、演练进程控制(1)9:00:各单位演练人员到达观摩台前集结区域,带队人员签到,召开演练预备会,宣布演练注意事项。(2)9:30:介绍参演背景及观摩领导和参演单位(10分钟)。(3)9:40:演练正式开始。模拟学校教学楼南侧山体滑坡,监测员、学校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学生紧急撤离(5分钟)。(4)9:45:消防车、救护车进入现场,对伤者进行救援(5分钟)。(5)9:50:应急成员单位依次报到。现场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指令。(6)10:00:现场指挥部召开会议,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7)10:20:向媒体通报灾情。(8)10:25:演练人员集结。(9)10:30:演练评估。(10)10:40:演练结束。三、演练总体要求(1)各单位按照演练制定的时间表,严格守时,应尽量提前到达演练现场;(2)演练正式开始前,各单位人员统一到指挥台前集中,召开演练说明事项,正式开演后除参演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在演练场内走动;(3)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演练程序,严格按照演练脚本做好本部门的处置动作;(4)本次演练属实景模拟演练,因此参演各单位应根据抢险工作实际需要,统一着装;(5)各单位车辆应严格遵守停放制度,在现场统一停放于临时停车场和参演车辆停放场。参演车辆在参加完演练后,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于原场地,不得随意停放;(6)各单位参演车辆应制作标牌或旗帜,标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字样和单位名称,以利于调度;(7)各单位人员在现场的处置动作要在报到开始后一直持续到规定时间,指挥部下达指令后,再结束动作;(8)各单位报到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在报告完成后,各单位负责人可向本单位人员下达命令;(9)由于演练现场车辆、人员较多,各参演单位应严格安全制度,保障参演人员安全;(10)演练结束后,所有参演人员集中于主席台前,参加演练评估,不得提前离场;(11)参演的人员和志愿者应统一佩戴标志牌。
广东省应急管理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
1-5.BBCBB 6-10.ABDAC 11-15.CABCB 16-20.ABCCD 21-25.DDDCC
26-30.ADAAB 31-35.CDDBD 36-40.ABCAA 41-45.ACADC
46-50.DBCAB
二.多选题
51.BCD 52.AC 53.CD 54.ABD 55.ABCD 56.ABCD
57.ABCD 58.AC 59.ABCD 60.ABCD 61.ABCD
62.ABCD 63.ABD 64.CD 65.ABCD
三.判断题
66-70√√√√√ 71-75 √×√√√ 76-80 ×××√× 81-85 ××√√×
“广东省‘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的所有答案,急用
每年( 5.12 )为我国“防灾减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 1998年3月1日 )起施行。 在街上遭遇地震,应抱头迅速到( 空旷地蹲下 )。 发生地震时,在平房人员应迅速头顶保护物向室外跑,来不及可( 躲在床下或桌子下 )避险。闻到有浓烈的煤气异味,应立即( 打开门窗,关掉煤气阀门 )。 地震灾害的伤亡主要是由( 建筑物倒塌 )造成。遭遇洪水袭击来不及撤离时,应( 迅速向屋顶、大树、高墙等处转移 )。天高温天气,从外面大汗淋漓回家,应( 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后再用温水洗澡 )。对出现中暑症状的人员,可( 用冷毛巾敷脸 )缓解症状。地铁在隧道运行时停电,乘客应该( 耐心等待救援人员到来,听从救援人员指挥,依次沉着冷静地按照工作人员指定路线撤离 )。 2009年( 3月30日 )是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外出旅游入住旅馆后,应该首先( 留意察看逃生通道、安全门,最好试走一次 )。 溺水者被救上岸如无呼吸或摸不到脉搏时,应立即( 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 )。发生地震时在学校上课,应( 迅速抱头、闭眼,尽量蜷曲身体,躲在各自的课桌下 )避险。 ............将题目全部在 www.google.com 一输入就有答案出来啦!
宿舍管理条例之处理突发事件
寄宿生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及应对方案
一、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处处、事事均以安全为前提,从“万一会出现……”来考虑,才不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毫无思想准备。
二、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操作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宿舍区24小时不离人。
三、楼道、走廊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楼口不要停放自行车等,以保持通道畅通,通道照明要保持完好使用。
四、大风校区宿舍铁门钥匙除门卫有一把外,生活老师要有两把,其中一把钥匙挂到固定位置备用,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开铁门锁并保证东边小铁门开锁畅通。
五、遇突发事件发生要立即报警和向学校领导汇报。
六、事件发生时,现场任何人员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投入救治、防范、疏导等工作,凡临危退缩、遇事不管者,将视情节轻重处理。
七、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毒等消防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高年级学生要学习一些自救常识和简单救护知识。
八、预先作好突发事件的疏散安排,保证师生遇事不惊、疏散有序。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办法所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和鼠疫防治站(所)。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做到反应及时、沉着应对,科学防治、规范管理,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第六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和发生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迅速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医疗救治,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涉及人群、地域范围、危害程度、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研究,科学分析,报告情况,提出防治规范和工作指引,采取控制和预防措施;
(二)指令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科研机构整合科研资源,开展科研协作和联合攻关;
(三)指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调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必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
(四)必要时,经省指挥部决定,依法对传染病疫点或者疫区采取封锁、隔离、疏散、停市、停会、停演、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
(五)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指挥部和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区域的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团体、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应当根据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工作。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疫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应当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保证其正常运行。
省人民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给予财政、技术支持。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突发事件应急实施预案。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日常工作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应急预案;
(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疫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三)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收集、分析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信息;
(五)根据应急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所必需的人才、物资、技术等准备工作;
(六)组织突发事件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第十一条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突发事件日常监测、报告、预警和应急现场处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和杀虫灭鼠药械等物资供应与储备。第十三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与应对突发事件相适应的紧急救援中心,设置与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设置传染病病区,承担本区域传染病防治任务。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
紧急救援中心可以接受本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
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传染病病区的设置应当符合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附 则
第五十七条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涉及事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规定。第五十八条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国务院要求或者实际需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接指令本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接收指令的部门应当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