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南京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会因为各地方的政策不同有所变化。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一、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二、如何计算房产税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具体的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4、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5、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具体细节介绍
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应尽的义务,逃税避税都是违法的行为。交税的种类非常多,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纳税的地方。就好比如房产税的征收,如果你对这些了解的话倒是没什么,如果不了解,生活中涉及到房产税的交纳的话,对于房产税的缴纳金额还是需要搞清楚的哦。不同的地区具体的房产税纳税金额是不同的,那么南京的房产税金额是多少呢? 房产税作为财税改革的一项长效机制,必然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政策。 “国五条的细则在强调二手房交易环节20%个税严格征收的同时,保有环节税制建设却没有明确说法。太多的不确定,让大家抢搭政策末班车,激发楼市成交的井喷式增长。” 究竟怎么通过合理的、可持续的调控抑制炒作,又使支柱的潜力和功能长期地充分地发挥出来,离不开高水平的制度建设。其中房产税的远景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有反对派认为房产税太复杂,就算要推出也是150年以后的事。其实根本没那么难,根据目前的城市化进程,房地产行业未来仍将是支柱产业,房产税不可回避。” 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房产税征收范围: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房产税征收范围: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根据南京现行税收政策规定,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例子: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看完以上的内容后,你是否对南京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有了大概的了解呢?普法一直是国家所倡导的,房产税的征收涉及到较多的方面,因此,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还是需要搞清楚个中条目的哦。及时缴纳相关的房产税,对条目不清晰的税目说不。以上内容仅为小编从单一的一个方面整理的,如果你想要深入了解,可以继续查看相关的资料。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有: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2、营业税:成交价的5.5%(满5年且首套房免缴)若是直系亲属赠与免缴此费。3、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1%若是直系亲属赠与免缴此费。【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南京买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相对于新房开发有限来说,南京的二手房更加有优势,不仅流通大,选择性多,且价格更优惠。然而购买二手房避免不了要过户,许多朋友对于房子过户的费用不太了解,那么南京买二手房要交哪些税?南京购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带着这两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南京买二手房要交哪些税:买方所购房为首套房且未满两年,面积90平米含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二套房90平米含以下契税1%,90平米以上契税2%。三套房以上契税2%;房屋为首套房且满两年,唯有三套的契税上涨到3%,其它不变。此外还需缴产权登记费80元/次及工本费10元/本。南京购房最新政策是什么:1、面对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对于房贷利率进行全面缩减的优惠,而南京却有多家银行却对利率悄然进行上调,其中有三家银行表示,首款房实行基准利率4.95%,没有折扣;还有的银行表示,购买首套房的话,贷款利率最低打9.5折。2、如果外地人想在南京取得购房资格的话,前提是在南京无房且工作三年,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的社保及个人所得税;当然有的购房者通过人才引进或高级职称等方式进入南京的话,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保,直接拥有购房资格的。3、据南京市限购政策规定,如果是南京本地户籍家庭的话,只能限购两套住房,不是南京户籍家庭则只能限购买一套住房,并且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总结: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南京买二手房要交哪些税和南京购房需要有哪些资质呢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后期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欢迎关注齐家网资讯。【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国五条细则的细则解读
操作性遭质疑 继续执行限购、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以及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等规定都与之前市场的预测基本一致,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地产中国网采访时表示,京沪“国五条”细则在短期内仍然会对楼市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然而由于没有从供需关系上解决根本问题,长期来看,细则将同样难免被市场“消化”的命运,而在楼市挣脱行政强制干预后,房价或会出现新一轮的强势反弹。10大核心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第[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3、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4、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城市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5、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6、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7、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国务院要进行约谈和问责。8、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9、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10、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3点新意首先,限购进一步升级,明确了统一标准;其次,二手房的个调税,由交易总额的1%-2%,从严按差额的20%征收;第三,少数高房价城市,将提高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上述三点具有新意。
国五条细则的地方出台
中国30馀个城市在3月底公布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其中半数以上二叁线城市仅公布“房价调控目标”,被舆论称为“温柔的毛毛细雨”。之前异常火爆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因“20%个人所得税”等调控重拳未被提及而温度骤降。十几个省市相继在3月最后的两天,拿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让市场躁动、揣测了近一个月的靴子终于落地,2013年的房地产调控至此进入具体操作阶段。房地产调控没有最严,只有更严。从限购、限贷,到税收、房价控制目标,这一轮的调控显然超出以往历次调控。从各地的细则来看,北京又一次成为调控最严格的城市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房价调控目标则是整个调控的方向。 2013年3月31日,广州、深圳市最终出台各自的实施细则。对2013年房价调控目标,两个城市如出一辙:即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基本成为各地房价调控的目标。 青岛、南京、大连、合肥、天津、重庆、成都等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都是如此。如果说这些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还可以具体量化的话,上海和北京的房价调控目标则是雾里看花。从上海的实施细则来看,房价调控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北京市的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2013年3月25日,广东省“国五条”落地细则率先发布。由于对二手房交易个税、二套房贷款和首付比例以及房产税试点等问题,均没有涉及,因此广东省“国五条”落地细则被业内形容为“温柔出台”。不过,随着广东省“国五条”细则的出台,包括江苏在内的其他各省市的细则出台时间正进一步临近。广东省“国五条”细则的核心内容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对于“国五条”细则中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个税问题,广东省的“国五条”细则并未明确,仍然只是表示对于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非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主要内容 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2013年以前的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 为落实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日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4月8日起根据职工住房和收入情况对贷款实行差别化政策,以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就职工住房情况,《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就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通知》指出,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无房有贷”者,且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为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使更多中低收入者获得贷款支持,《通知》就职工收入情况明确,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使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调整了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要求,避免出现“缴存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即申请贷款”“通过补缴方式达到缴存要求”等情况。北京对本市户籍单身人士购房做出规定,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征收问题,北京第一个出台细则,对商品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房屋原值给出了具体计算细则。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下发国五条细则,要求依法严格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于统一征收20%个税将大幅增加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地方政府在落实政策中,如果实行一刀切无疑会伤害到刚性需求。尤其是像北京(楼盘)这样的一线城市,中心城区几乎很少有新项目入市,即使有,销售单价往往很高,普通人根本无力承担。因此,二手房已经成为北京等一线城市房地产交易的主力,地方如何落实细则也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厦门市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月3日起,非本市户籍公民家庭不能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这也为以往限购政策堵上了漏洞,将对倚重外地人购房的厦门房地产市场带来重大影响。自3日起,厦门市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厦门市还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厦门市表示,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预售资金银行监管制度,确保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去年以来,厦门楼市量价齐涨,其中外地人大量购房对楼市的推涨效应明显。据厦门市国土房管局统计,2012年厦门市一手居住用房成交量43754套,4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0%左右。2011年厦门市一手居住用房52.8%被外地人购买,共23443套。此次厦门“国五条”细则特别强调,此间房地产分析人士表示,以往厦门市也有针对外地人的限购政策,但通过补交个税、社保等手段规避限购成功在厦购房者大有人在。此次细则特别强调不得通过补交个税、社保等购房,这一措施如能严格执行,将给厦门楼市带来重大影响。
我想请问下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法律分析】
|、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样缴纳的
个人有了固定的收入每个月的收入超过了5000元以上,那么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中的一个项目,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有可能接触到的税费。那么,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样缴纳的?看看我收集的资料。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样缴纳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3、扣除标准 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4、举例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50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生活中遇到个人所得税缴纳纠纷可以通过法律解决,打算解决纠纷时想要找律师的话,可以来找专业律师。
限购是什么意思
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往往是一些特价和降价的产品,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别墅大师
限购限贷是什么意思
限购限贷是什么意思
国家限购限贷令是出自国十条实施细则,然后各个城市纷纷出台相关的政策,而真正意义上得实施是从2011年5月1日起北京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不限购不限贷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限购是 *** 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不限贷指不限制贷款购房次数,按新国家政策,1个家庭最多贷款购房次数为2次,首次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首付款一般为30%,也就是贷款最高可以贷房价的70%;第二次贷款购房,则利率没有享受优惠,一般至少上浮10%,首付款不低于60%,也就是最多只能贷到房价的40%;第三次以上贷款购房,一般不允许贷款。所以要看你是购买的第几套房产。
限贷是什么意思
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宅。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限贷是指首套房首付最少3成,二套房首付最少6成。 ——guid.fdc
国家限购 限贷是啥时候开始的
国家限购限贷令是出自国十条实施细则,然后各个城市纷纷出台相关的政策,而真正意义上得厂施是从2011年5月1日起北京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限购限贷又怎样
您好,您的方案二行不通,因为孩子还未成年,和父母算一个家庭,就算和祖父母一起买房,还是算两个家庭的,两个家庭任意一家庭被限购都不能再买房;
第一个方案,可以先卖AB2套房,离婚后CD2套房归男方,女方要拿钱和孩子,这样算一个家庭,再买房算首套,免征房产税,然后女方名义贷款也算首套.
问题再于离婚后再买的房算婚前财产,而且婚后不能加男方名字,因为加男房名字的话要先去银行变更贷款,这样的话贷款要重新稽核,因男方有多次贷款记录了,银行不能算首套批贷款的,若想复婚后男方加产证名字,必须要还清贷款.
追问我不需要加男方名字,因为本来就是给小孩的,还规避了遗产税呢。我有一个操作程式的问题还没搞清:就是涉及CD2套房子的除名的税费问题,据说夫妻间除名费用很小,那么如果离婚后再除名是不是变成交易了呢?回答再买房不加男方名字,只写小孩名字也是一样的,都算一个家庭,小孩子和父母是一个家庭的,你们家庭有四套房子了,小孩子也在限购范围内,买不了房;离婚后除名,若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一方,去掉另一方名字不算交易.
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是什么意思
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往往是一些特价和降价的产品,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限贷令”是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规定。
限价(LimitPrice),限价指示中所指定的价格,即是指该交易指示的最高的购入价(即最高限价)或最低的卖出价(即最低限价)。
限售政策大多要求新购商品房在两至三年内不得转让,个别城市有长达五年的限售期。
限商为防止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变相建成公寓类建筑,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
希望对你有帮助。
限购限贷政策下 哪些情况买房算首套
二套房界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限购限贷政策有效吗
(二)限购限贷政策原因有三: 第一、房价上涨是中国城市化程序的一个必然产物,城市人口的逐渐增多,城市住房日益紧张,尤其是对经济商品房的需求不断加大,根据价值规律,住房的供应不能满足需求时自然会导致价格的上涨。 第二、自从 *** 开始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拍卖后,往往是多家房地产商竞相拍卖,使得最后成交的土地价格往往远远高于起拍价,这就导致开发商的土地成本已经很高,再加上别的成本,给予成本决定价格,自后的房价自然上升。 第三、中国老百姓的消费也决定了这一趋势。中国人对家尤为看重,拥有了家,心里就有了归属感,生活就有稳定感。国家这样做的出发点是: 1、为了安抚人心。房价的不断上涨,难免有些人愤愤不平,甚至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国家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了平民怨,所以打出了;调控的噱头,而不是下猛药;打压房价。 从2006年开始,国家已经着手调控房价,但为何越调房价越高,明眼人都知道国家不是真的希望房价降,因为中国房价的背后有很大的利益因素。 2、一线城市的限购,实为推动二三线城市的发展。大城市限购、小城市受益。
70年产权不限购不限贷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住宅用地就是70年产权,但是明显是限购限贷的。
如果是综合用地就是50年产权,商业用地就是40年产权,不限购不限贷。
可是既是70年产权又是不限购不限贷的商务公寓,到底是什么性质?
商务公寓的批地年限很多都是“擦边球”,再次转手交易时,可能遭到改变。有些在以前被批了70年的商住用地,当二手过户后,缩水为50年。此外,商务公寓不带学位,平时的管理费、水电费、二手转让税费,都按商业标准缴纳,比住宅要高。
所以不要轻信。
对于满五唯一的房子,个税免征吗
营业税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全免。
营业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四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屋买卖住满五年以上能免个人所得税吗?
亲亲,您好:房屋买卖住满五年以上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大红花][心][微笑]【摘要】
房屋买卖住满五年以上能免个人所得税吗?【提问】
亲亲,您好:房屋买卖住满五年以上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大红花][心][微笑]【回答】
亲亲: 房屋买卖满五年才免个人所得税,含五年的. 不过含五年的这个时间,仅是一天的时间而已,实操中并不太重要。 :房屋买卖中的个人所得税 (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1家庭唯一住宅2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大红花][心][微笑]【回答】
亲亲给到您的法律依据是:《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对于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对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依然是“房产证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大红花][心][微笑]【回答】
李律师:请问我现在有一整栋房子要卖,已经住了二十年了,是唯一的房子,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提问】
是不需要的亲。[大红花]【回答】
亲亲您的房子几层的?【回答】
都是您自己在住吗?【回答】
四层半【提问】
亲亲属于什么产权的?【回答】
村子里的宅基地是吗?【回答】
一楼是商业用地,上面二,三,四都是住宅【提问】
县城内,国有出让地【提问】
上面都是自己住,两个儿子各住一套,我两老住一套【提问】
亲亲,商业立项的话,一般是需要交的。[大红花]【回答】
亲:商业房产是需要交纳个税的。一般来说,商业房买卖时的税费是高于普通房屋的。房产买卖交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大红花]【回答】
那上面的要交吗?【提问】
不需要的,【回答】
只需要缴纳一层的,【回答】
亲一层多大面积?您用来做什么使用了?【回答】
亲亲,禁止需要缴纳一层的个税就可以。[大红花]【回答】
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拆迁假离婚犯法吗
现在不少拆迁的地方都有人假离婚,但是离了跟没离一样,还在一起生活,这是为了什么呢,他们一直到后又能得到什么呢。下面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以及拆迁假离婚犯法吗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现在不少拆迁的地方都有人假离婚,虽然离了婚可是还生活在一起,本质上并没有改变,他们旧景是为了什么要离婚呢,在离婚后又能得到些什么呢。下面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以及拆迁假离婚犯法吗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每户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即离了婚的住户可以在条件范围内领取双份。 2、对于拆迁的相关规定,政府按照每户来给予相应的临时安家费用,假离婚可以在许可范围内领取多一份的安家费用。 3、有些夫妻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夫妻将打算卖出的一套房归到一方名下,该 房产 如果出售将无需缴纳20%的个税,房子卖掉之后双方再复婚。 拆迁假离婚犯法吗 1、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假离婚一说,离婚登记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这就是说,若遇上真危机,可能是离婚容易而复婚难。 2、假离婚现象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中暗藏的法律风险也是不可小觑的。法律上并不承认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3、假离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 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为了逃避税款,于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 房屋 归丈夫。 4、现实生活中假戏真做的案例时有发生。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金钱至上、利益至上的观念冲昏了部分人的头脑,一旦双方假离婚后出现矛盾,夫妻感情再不牢固,一方的婚姻观念再起变化,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诚、相互爱慕,与其思考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以及拆迁假离婚犯法吗,这种思想本来一定程度上就不为道德所不容,而且有悖情理,势必会亵渎婚姻,亵渎《婚姻法》,与真离婚的本意背道而驰,为后人留下笑柄。
拆迁为什么要假离婚
一、拆迁户假离婚因为什么 1、有合法《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其拆迁贷币补偿金额小于每一户5.5万元时,按5.5万元计算补偿金额;也就是说,离异的居民可以在标准范围内得到两份。 2、针对拆迁的相关要求,政府部门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假离婚可在批准范围内多领取一份安置费用。 3、有一些夫妇打着假离婚的主意:夫妻双方把准备卖掉的房子归一方所有,这套房子如果出售就不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卖完房子后彼此再婚。 二、拆迁户假离婚犯法吗 1、我国《婚姻法》没有关于假离婚的规定,离婚登记全由法律认可,换言之,如果遇到真正的困境,很可能就是很容易离婚和再婚。 2、假离婚状态不仅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漠视,对婚姻的亵渎,而且隐藏在其中的法律纠纷也不容忽视。只要婚姻中的被告一方根据法律法规申请进行了离婚登记,就可宣布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假离婚所造成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不利影响就与真离婚完全相符,这在法律法规方面是不能接受的。 3、假离婚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很大风险,夫妻共有的财产将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一方原来拥有两套房屋,为了更好的避税,所以假离婚协议中承诺两套房屋归丈夫所有。 4、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假戏真作的例子。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日新月异,金钱主义、权益至上的观念蒙蔽了一部分人的头脑,一旦双方假离婚后出现分歧,夫妻感情不再牢固,一方婚姻意识骤然改变,则不利影响就难以预料。
国五条是什么内容
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国五条(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国五条细则详细内容你读懂了吗?
现在我们都知道在我国许多地方房价高居不下,不仅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的压力,而且还会给其他许多行业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为了保障用户和大家的利益福利,有关政策部门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条款,希望能够起到调控方面的作用。其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就是下文所说的国五条了。关于它的详细内容分析,我们都会为大家进行举例,有兴趣了解的朋友还参考学习。相信也可以借此收获到许多有用的知识。一、国五条细则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各地区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原则上202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各地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各地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各地区要抓紧把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强化规划统筹,从城镇化发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实际需要出发,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充分结合起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设等规划中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进户型设计,方便保障对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加强分配管理。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5、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2023年起,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6、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和住房用地供应机制,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上文为大家举例的是关于国五条细则方面的知识,由此可以得知为了能够调控房产,尽可能保障大众的利益,相关部门可谓是费了不少心思。虽然从目前的成效方面看来仍然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是通过这些政策的学习也可以得知国家正不遗余力地调控房地产政策。有意向购置房产的朋友,最好结合这方面的信息及时调整自己的方案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或者还可以借此收获到令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