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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经济适用房

时间:2024-04-17 10:13:13 编辑:莆仙君

滕州经济适用房去哪申请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
3、初审公示
4、街道办事处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5、区建设(住宅)局复审住宅售房中心终审
6、终审公示
7、住宅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8、打分、排队
9、终榜公布
10、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
11、申请人自选房号
12、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
13、申请人交纳购房款
14、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滕州经济适用房去哪申请

法律分析:1、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2、街道办事处初审3、初审公示4、街道办事处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5、区建设(住宅)局复审住宅售房中心终审6、终审公示7、住宅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8、打分、排队9、终榜公布10、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11、申请人自选房号12、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13、申请人交纳购房款14、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滕州2017年,还有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吗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滕州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一、滕州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滕州经济适用房条件

肯定很便宜,比商品房便宜多了,但是限制条件也很多!下面是滕州去年的申请对象以及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依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的通告》(滕政通字[2010]20 号)规定,申购我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应为滕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构成婚姻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滕州市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目前我市暂不向未婚人员、离异及丧偶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滕州经济适用房位置

位于平行路以西青啤大道以北的金城花园小区(南转盘附近)。位于南外环以北、文昌路以西、善国路以东的荆善安居南区、平行路以东东青啤大道以北的金泰家园小区(南转盘附近)。滕州市东南部、西临黄连山路,东临吉山路,北接赵楼街,南接滨河东路的安康花园小区。四个保障性住房项目5845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445套,廉租住房1150套,公共租赁住房1250套


关于滕州市2010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购名单问题

暗箱操作不止这些!是不是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猫腻!真正没房的没关系的低收入户报几次名都摇不上号,一些有房的高收入的通过开假证明反而一摇竟摇个准!你说怪不怪?!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写的清清楚楚,为什么对一些明知申请条件而故意弄虚作假的不实行严厉经济制裁,应该立法让造假者为造假付出应有的代价!让他们不敢造假!造假者应包括要求开证明的还有负责开证明都应该对自己负责,否则都应该受到惩罚!确保经济适用房真正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