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仙生活网
当前位置: 莆仙生活网 > 知识库 >

成都治水十条提出

时间:2024-04-23 23:40:55 编辑:莆仙君

什么是“水十条”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那么什么是“水十条”呢?下面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水十条” 1、水十条一般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2、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水十条》,2015年4月2日成文,2015年4月16日发布,自起实施。 3、出台背景:环保部监测结果显示,2011年来,全国地表水,尤其是十大流域的水质不断改善。2014年十大流域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是71.7%。IV、V类是19.3%,劣V类是9%,相对于2012年、2011年都有所改善。 4、相对于2012年,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高了2.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1.2个百分点。相对于2011年,改善的程度更大一些,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升了10.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4.7个百分点。 5、全国水环境的形势非常严峻。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就整个地表水而言,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所占比例较高,全国约10%,有些流域甚至大大超过这个数。如海河流域劣V类的比例高达39.1%。 6、第二,流经城镇的一些河段,城乡接合部的一些沟渠塘坝污染普遍比较重,并且由于受到有机物污染,黑臭水体较多,受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不满意度高。第三,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数量依然不少。 以上的就是关于什么是“水十条”的内容介绍了。

水十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水十条具体内容是如下: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2、全国水环境的形势非常严峻。就整个地表水而言,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所占比例较高,全国约10%,有些流域甚至大大超过这个数。如海河流域劣V类的比例高达39.1%。3、流经城镇的一些河段,城乡接合部的一些沟渠塘坝污染普遍比较重,并且由于受到有机物污染,黑臭水体较多,受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不满意度高。4、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数量依然不少。5、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中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文学形式有哪些

文学艺术形式按类别分,有大的两类:文学形式: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剧本、民间传说、寓言、笔记小说、野史、童话、对联、哲言、赋、骈文、小品文、文学批评、电影剧本(主要四类: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剧本))艺术形式:文字、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主要四类:绘画、雕塑、音乐、戏剧)按表达方式有:1.语言艺术:戏剧,诗歌,小说,散文2.表演艺术:音乐,舞蹈3.造型艺术:绘画,雕塑4.综合艺术:戏剧,戏曲,曲艺,电影等拓展资料:文学简介-百度百科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比较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等体裁,是文学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作为学科门类理解的文学,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及新闻传播学。文学是属于人文学科的学科分类之一,与哲学、宗教、法律、政治并驾于社会建筑上层。它起源于人类的思维活动。最先出现的是口头文学,一般是与音乐联结为可以演唱的抒情诗歌。最早形成书面文学的有中国的《诗经》、印度的《罗摩衍那》和古希腊的《伊利昂纪》等。中国先秦时期将以文字写成的作品都统称为文学,魏晋以后才逐渐将文学作品单独列出。欧洲传统文学理论分类法将文学分为诗、散文、戏剧三大类。现代通常将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四大类别。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是社会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对美的体现。文学作品是作家用独特的语言艺术表现其独特的心灵世界的作品,离开了这样两个极具个性特点的独特性就没有真正的文学作品。一个杰出的文学家就是一个民族心灵世界的英雄。文学代表一个民族的艺术和智慧。文学,是一种将语言文字用于表达社会生活和心理活动的学科,属社会意识形态范畴。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农田灌溉、排水、防洪、供水、地方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第三条 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第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 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实行全民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第七条 水利工程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对侵占、损坏水利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第八条 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九条 水利工程的水行政管理按照工程规模或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大型水利工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地、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中型水利工程由市(地、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也可由其指定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也可委托一个主要受益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第十条 水利工程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工程管理单位或配备管理人员。
  国家兴办的水利工程,按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集体或其他投资者兴办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设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配备管理人员或自行管理,并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日常的管理规则,做好工程检查、观测,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三)维修养护水利工程及附属设备,保持工程设备完好,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四)掌握气象和水文预报,并根据雨情、水情及工程安全状况,做好工程调度运用和防洪抗洪工作;
  (五)严格用水管理,实行计划供水;
  (六)按规定计收并管好用好水费、电费;
  (七)开展综合经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八)做好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
  (九)负责业务培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专业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任命。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确保质量、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的建设,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规模的分级管理权限,将建设方案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的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施工时应当充分考虑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并应同时兴建与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相适应的附属设施。工程竣工后,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第十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已停建的水利工程,需要续建的,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组织续建;不需要续建的水利工程,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修改原建设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交付管理。第十七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
  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工程安全,保持行洪畅通,不得污染水体。


成都市水利工程条例是什么?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利用、保护等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机构和单位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推动水利科技进步,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依法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承担其管辖的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审计、乡村振兴、林草、档案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工程的管理、监督、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水利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个人等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相关权属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水利工程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实行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水利工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的信息化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对侵占、损坏水利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
第十条 对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节约用水、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水利科技进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受益或者淹没范围跨市(州)的水利工程,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主要受益或者主要被淹没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分配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同一市(州)行政区域内,受益或者淹没范围跨县(市、区)的水利工程,由市(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者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主要受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受益或者淹没范围在一个县(市、区)内的水利工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大型水库工程由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小型水利工程可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等管理。
第十二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维护水利工程运行秩序,保护水生态安全,防止水污染,依法查处破坏水利工程的各种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投资模式,采用设立管理单位、购买服务、确定专人等方式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其经费保障模式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合理负担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的机制,按照工程运行管护定额标准,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公益性水利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毁修复、续建配套、更新改造经费,按照水利工程隶属关系,纳入同级预算,受益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受益程度承担相应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有经营收入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工程大修、折旧和维护管理费用,专款专用。经营收入不能满足工程运行和维修、养护支出的,按照水利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和受益区域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其他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以及更新改造经费主要由该工程的所有者、经营者承担。
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保护、维修、养护水利工程,确保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
(二)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要求,制定工程的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工程的检查、观测,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加强标准化管理;
(三)维修养护水利工程以及设施设备,保持工程设备完好,确保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四)编制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抗旱预案,做好工程的蓄水保水、调度运用、防汛抗旱等工作;
(五)按照节约用水的有关要求,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严格用水管理,实行计划供水;
(六)按照规定计收并管理、使用水费、电费;
(七)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工作;
(八)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综合经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九)做好业务培训,做好水利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水利先进技术,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十)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水利工程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监管、项目法人实施、社会各方参与的建设体系,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第十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水利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明确建后管理、安全保障、节约用水、水生态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内容。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以民办公助方式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履行监督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预算予以保障。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实行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管理使用。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受益者组织竣工验收;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投资者或者受益者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水利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造册存档。
第二十二条 已经停建的水利工程需要续建的,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组织续建;水利工程的升级、降等、停建、报废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同意,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不得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保持行洪畅通。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本条规定的情形,造成建设、运行成本增加以及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后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设置的界桩、公告牌。
水利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内完成划界,确定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工程类型、规模,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一)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以下为水库库区管理范围,校核洪水位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为水库库区保护范围;
(二)大型水库主坝的下游坡脚和坝肩外二百米为管理范围,此范围以外三百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中型水库大坝的下游坡脚和坝肩外一百米为管理范围,此范围以外二百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小型水库大坝的下游坡脚和坝肩外五十米为管理范围,此范围以外一百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各类水库副坝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均按照小型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三)渠道按照输水过流量,分别从填方渠道坡脚或者挖方渠道渠顶向外划定0.5米至八米为管理范围,此范围以外五米至十米为保护范围;
(四)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包括堤身以及防渗导渗工程,堤防临、背水侧护堤地,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监测、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护岸工程和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护堤地宽度应当从堤脚计起,背水侧护堤地宽度一级堤防为二十至三十米,二、三级堤防为十至二十米,四、五级堤防为五至十米;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的宽度应当自背水侧紧临护堤地边界线计起,背水侧保护范围宽度一级堤防为二百至三百米,二、三级堤防为一百至二百米,四、五级堤防为五十至一百米;
(五)水闸管理范围:大(1)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五百至一千米,水闸两侧宽度一百至二百米;大(2)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三百至五百米,水闸两侧宽度五十至一百米;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一百至三百米,水闸两侧宽度三十至五十米;小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五十至一百米,水闸两侧宽度三十至五十米。堤防上的水闸,管理范围应当与堤防管理范围统筹确定。特别重要的水闸工程经过设计论证,可以适当扩大其管理范围。水闸涉及通航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划定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六)其他水利工程设施和渠系水工建筑物应当根据管理和保护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观测、防汛、通信、发电、输变电、水文、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附属设施,不得干扰或者妨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非水利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设备。
第二十八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围库造地、围垦种植、建池养殖、家畜家禽养殖等;
(二)爆破、建窑、埋坟、打井、采(砂)石、取土、开矿、挖渠等;
(三)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在坝体、渠堤上违法建筑、种植、放牧、修建码头、从事集市贸易;
(五)倾倒垃圾、秸秆、废碴、尾矿,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向水域排放超过国家和省标准的污水;
(七)违法砍伐水利工程绿化、防护林木;
(八)炸鱼、毒鱼、电鱼;
(九)擅自架设电杆、埋设管道和线路;
(十)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源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建筑、开矿等活动。
第三十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机动车辆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通行。确需利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兼作公路的,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由公路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论证后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水利工程渠道内排放弃水。确需利用水利工程渠道排放弃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常年排放的,应当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承担增容补偿。渠道增容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 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及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规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水利工程出现病情、险情,水利工程的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应急抢险预案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水利工程因防汛抗旱、除险加固需要进行蓄水、放水时,水利工程的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水量调度指挥。
第三十四条 水库大坝、堤坝、水闸等涉及重大民生和安全的水利工程,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病险水利工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工程产权所有者应当制定规划和整治方案,并负责筹措资金和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集体、个人和社会投资修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和整治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危险坝、病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工程产权所有者应当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在危险坝、病坝除险加固前,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对水库采取限制蓄水措施,险情严重的要空库运行。
第三十五条 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和历史风貌进行管理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
第五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强水利工程水质保护工作,使水利工程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第三十七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水量分配和调度,实行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并兼顾其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水利工程供水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八条 水利工程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报送年度用水计划。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用水单位所报用水计划以及可供水量编制年度供水计划,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供水,无正当理由不得减少或者停止供水;确需变更供水计划的,应当经原核定机关核定。
第四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确需变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十一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合格的计量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同步建设计量设施;无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应当安装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应当实现取用水监控;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应当细化计量单元;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用水户。
第四十二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水费;超计划用水的,按照规定缴纳加价水费。
分级制定水价,水价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建立水权以及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建立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工作,与用水户确认实际供水量。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已经征用或者相关部门确权的土地依法归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四十四条 利用水利工程水土资源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工程原有用途,不得影响工程安全、正常运行,不得污染水体,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和水资源调度。
经营活动方案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涉及通航水域的,还应当取得航道、海事管理机构的同意,不得影响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
第四十五条 水利工程收取的水费应当用于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水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利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移动、损坏水利工程的界桩、公告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设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行驶机动车辆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向水利工程渠道内排放弃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水利工程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未按照应急抢险预案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的,或者不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水量调度指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侵占、损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供水用途和供水计划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水库、引水输水渠(河)系、闸坝、泵站、堤防、山坪塘、石河堰、蓄水池、井、水窖、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及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等。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是什么?

保护水资源措施:一、节约用水,建立危机意识首先要全社会动员起来,改变传统的用水观念。要使大家认识到水是宝贵的。要在全社会呼吁节约用水,一水多用,充分循环利用水。人们一定要建立起水资源危机意识,把节约水资源作为我们自觉的行为准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水资源警示教育。二、发展中水处理污水回用技术。城市中部分工业生产和生活产生的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净化后,可以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做为非饮用水使用在绿化、卫生用水等方面。三、进行水资源污染防治,实现综合利用。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有效防治。在城市可采取集中污水处理的途径;工业企业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生产污水据其性质不同采用相应的污水处理措施。最终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四、慎用清洁剂大多数洗涤剂都是化学产品,洗涤剂含量大的废水大量排放到江河 里,会使水质恶化。我国生产的洗衣粉大都含磷。大量的含磷污 水进入水源后,会引起水中藻类疯长,使水体发生富营养化,水中含氧 量下降,水中生物因缺氧而死亡。水体也由此成为死水、臭水。五、绿色生产,拒绝污染任何一个生产企业都在使用水资源,在使用水资源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水,有的企业没有对工业废水进行净化而恶意排放废水,对于这样的企业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立即停止生产,令行禁止。作为企业应该加大科研力量转变生产模式,走绿色生产道路。六、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和保护水资源是一脉相承的,是不冲突的,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质的优劣,所以在一些原始植被被破坏的地方,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退耕还林活动,真正意义上保护好我们生存的环境。七、珍惜纸张纸张需求量的猛增是木材消费增长的原因之一。纸张的大量消费不仅造成森林毁坏,而且因生产纸浆排放 污水使江河湖泊受到严重污染(造纸行业所造成的污染占整个水域污染 的30%以上)。八、多植树森林有涵养、吸收水源、减少无效蒸发及调节小气候的作用,具有节流意义。林区和林区边缘有可能增加降水量,具有开源意义。九、实施调水工程由于地理、气候特点,地区间水的分配并不平衡。利用自然因素及人工改造,把丰水区的水调至缺水区,是解决水源不足,开辟新的经济区的有效手段。十、严格用水管理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

你对保护水资源,有什么好建议?

生活用水节省法
1、切勿长开水龙头洗手、洗涤衣服或洗菜。
2、用喷头淋浴比用浴缸洗澡节省水量达八成之多。
3、用过的水可以再洗地或浇花,不必使用清水。
4、使用洗衣机或洗碗时,集齐衣物或碗碟一起洗涤。
5、滴漏的水龙头每天可耗水70升;为免浪费,应立即修理。
6、教育子女切勿拿水嬉戏。
工业用水节省法
1、采用能够节省用水的生产方法及设备,在可能范围内将水循环使用。
2、计算每个生产单位所需的水量,然后设立查验措施,控制耗水量。
3、设法缩短热水管,并将冷水管迁离蒸汽管及其他发热的地方。尽量降低水压。
4、定期检查隐蔽水管,以防漏损,检查内部供水系统,修理有毛病的水箱、水龙头 及其他的供水设施。
5、尽量将水循环使用。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保护水资源从小事做起,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地球上百分之七十是海洋,百分之30是陆地,水陆分布不均,导致水资源不丰富,所以保护水资源很重要。下面分享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1 1、让大家用洗脸,洗菜后的水作为冲洗马桶用,如果提倡这样做,那这样比以前用的水就会省很多。 2、大家在平时用水要注意节约,不用水来打水仗,不把水浪费在没用处的地方。 3、大家不把河当成娱乐的地方,在河里游泳,嬉闹,这样既会弄脏水,又回增加落水事故。 4、提倡大人不在河里洗衣服,乱丢食品,这样会污染水源,让鱼儿几乎没法生活。 5、经常开展“爱水治水”的教育宣传活动。 6、每个人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积极地投入到保护水资源的活动中去。 7、用喷头淋浴比用浴缸洗澡节省水量达八成之多。 8、用过的水可以再洗地或浇花,不必使用清水。 9、使用洗衣机或洗碗时,集齐衣物或碗碟一起洗涤。 10、滴漏的水龙头每天可耗水70升;为免浪费,应立即修理。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2 1、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2、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3、大力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4、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5、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6、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7、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8、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9、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0、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3 1、不使用含磷量高的`洗衣粉和洗衣液; 2、政府环保局出台政策,严禁企业排放有污染的液体至河流中; 3、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水资源,现在全球逐渐变暖,冰川融化,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进而也会造成水资源的污染; 4、生活垃圾不随意丢弃至河海中,(生活垃圾包括可降解与不可降解)。 5、保护森林植被也是保护水资源的方式,举个明显的例子,黄土高原,植被覆盖率少,土质疏松,遇到降雨的天气,黄土便会随着雨水流到海洋,反之有植被覆盖的森林即使遇到降雨,经过层层植被的阻挡最后能流入海洋的泥土会少很多,所以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水资源; 6、减少水资源浪费也是保护水资源的一种方式,把园林喷灌改完滴灌,即节省了水资源,也保护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7、生活中我们要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物品,分别有塑料袋、一次性碗筷、塑料瓶、玻璃瓶、等降解时间比较长或者不可降解的物品; 8、不随意丢弃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9、多植树造林,不随意丢弃烟头等可燃物,保护好我们的地球生态环境; 10、珍惜水资源,做到不浪费; 保护水资源的建议10条4 1、请尽量使用脸盆洗脸、洗手。 2、请控制水龙头开关大小、并及时关水。 3、请做到一水多用。 4、见到有浪费水的现象,请及时制止。 5、发现水龙头有滴水现象,请及时制止。 6、宣传节约用水,做到身体力行,带动身边的老师、同学公同参与节约用水。 7、大家不把河当成娱乐的地方,在河里游泳,嬉闹,这样既会弄脏水,又回增加落水事故。 8、提倡大人不在河里洗衣服,乱丢食品,会污染水源,让鱼儿几乎没法生活。 9、 家庭水资源的再次利用。 10、 不要在冬天为了使自己更加凉爽而频繁冲澡,这样会浪费很多水资源的。

成都市水利工程条例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排涝、农田灌溉、地方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
  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排水工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三条 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工作。
  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负责责任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第四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 单位和公民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义务,对一切损害水利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工程兴建第七条 兴建(含新建、扩建、改建、下同)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以下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一)大中型水利工程,小(一)型水利工程和跨区(市)县的小(二)型水利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二)区(市)县范围内的小(二)型水利工程由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应报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备案;
  (四)涉及河流的水利工程,按河道分级管理权限由相应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第八条 凡兴建水利工程,在设计、施工时,应当充分考虑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并因地制宜地为工程的管护创造必要的条件,工程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方能移交使用管理。第九条 兴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依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办理。
  兴建小型水利工程用地的调整、补偿和人员安置,按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 管护单位第十条 水利工程应当按以下规定建立相应的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管护单位;
  (二)国家投资和农村集体集资共同建设的水利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共同组成工程灌区管理委员会,并设立管护单位。其中小(一)型以上和位置重要的小(二)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单位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农村集体投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自主设立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的职责:
  (一)宣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决定和命令,发动群众管好用好水利工程;
  (二)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日常的管理规则和操作规程;做好工程检查、观测和资料的整理编定工作,掌握工程动态;
  (三)维修养护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保持工程设备完好,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四)掌握气象预报和水文预报,并根据雨情、水情、工程安全状态及上游有关情况,及时做好调度运用和防汛抗洪工作;
  (五)做好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
  (六)积极开展综合经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七)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保证农田灌溉,按规定计收并管好用好水费、电费;
  (八)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充分发挥工程设备潜力,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
  (九)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技术培训。
  水利工程专管人员的职责,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的负责人、会计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第十三条 农村中跨村以上的灌溉工程,实行灌区代表会制度。灌区代表会的主要任务是反映受益单位和用户的意见要求,协调各受益单位的关系。第十四条 工程灌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管护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和修改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企业管理咨询主要做什么

  管理咨询对企业来讲,是一种投资行为。通过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服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而提升企业运营效益。既然是投资,就要算投入和产出,产出>投入,就“值”;产出<投入,就“不值”。   那么管理咨询对受咨询方的价值在哪里?益腾咨询认为,主要在四个方面:\x0d\x0a  1、方案价值。咨询顾问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运用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的咨询方案。这也是大多数咨询项目与客户约定的主要项目目标。\x0d\x0a  2、传递知识和经验。在咨询项目实施过程中,咨询顾问通过课程培训、访谈、会议、日常沟通中给客户传递的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工具等;\x0d\x0a  3、人才培养。在咨询项目实施过程中,帮助客户管理团队接受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方案等,从提升管理人员技能和素养的提升。\x0d\x0a  4、咨询业绩效果。咨询项目实施后,因为管理咨询项目对客户管理水平的提升效果,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创造的价值。\x0d\x0a  这四个方面的价值,最能直接衡量是第四个——咨询业绩效果。这也是咨询项目价值最终和最主要的价值体现。\x0d\x0a  要衡量业绩,首先需要选择可以量化的经营业绩指标,益腾咨询通常可以提供客户在短期内可以衡量的经营业绩有:按期交货率提升、存货占用资金降低、应收账款和坏账降低等。\x0d\x0a  通过这些指标的对比和分析,可以用来较为直接的衡量一个咨询项目取得的效益,可以给咨询方和受咨询方一个价值认定标准。


什么是企业管理咨询?和一般的管理咨询的区别是什么?

管理咨询是帮助企业解决企业在经营和管理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然后运用自己的经验帮助企业去鉴别一些新的机遇,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同时管理整个或部分企业的人所提出的问题,而每个问题都由特定的 Consulting 团队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从企业管理咨询的行业性质来看,它属于智能专业化的社会服务行业,以为企业提供参谋性服务为天职。其投入是咨询人员丰富的知识、经验和以此为基础的创造力;产出是企业素质、经营水平的提高,是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均衡以及建立在这种均衡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具体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机构,河南中策特检认证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经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专业咨询机构,专门致力于华北华中及周边地区的认证认可咨询事业。该公司所承接的项目绝对都是最低的价格、最优的服务、最快的效率,不成功,全额退款。

李冰治水的故事介绍?

  李冰父子主持修建都江堰,遵循道家“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该工程为成都平原成为天府之国奠定坚实的基础。接下来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欢迎大家阅读。

  地形复杂,洪水氾滥

  都江堰是岷江中游的一项大工程。岷江从岷山发源,一路急流而下,到灌县地域又进人了平川地界。这里地形复杂,加之泥沙淤积,使得航行十分困难,而且江水在洪水季节常常氾滥。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西边遭受洪水肆虐的时候,东边却因缺水而受旱灾之苦。李冰到任以后,听到了大量的民众呼声,亲临实地考察后不久就开始实施这项规模浩大的工程。近现代的人们所见到的都江堰工程,从上游数起,主要有百丈堤、都江鱼嘴、内外金刚堤、飞沙堰、人字堤、宝瓶口,其中最重要的是都江鱼嘴、飞沙堰与宝瓶口。现在可以肯定这3项主要工程都是李冰所主持修筑的。

  分水鱼嘴,外流内灌



  都江鱼嘴,又名分水鱼嘴,是人工筑起的一条纵向的大堰,因为头部像鱼头,所以称为“鱼嘴”。又因为它的作用在于把上游流下来的江水分为内、外两股***堤左西面的为外江,是岷江的主流;堤右东面的为内江,是灌溉东面田地的总渠***,所以称为“分水鱼嘴”。在修筑这条分水堤堰的时候,开始采用向江心抛掷石块的办法,但由于江流过急而始终没有成功。后改用竹子编成的长10米、宽0.6米的特大竹笼装满大块的卵石沉人江底,才终于筑成了这条大堤堰。这条分水堤堰,也就是《华阳国志·蜀志》与《水经注·江水》所记载的“壅江作堋”的“堋”。这个分水鱼嘴和灵渠上的铧嘴、沱江官渠的平水梁很相似,它们之间究竟是否存在承继或学习启迪的关系,是许多专业学者们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

  飞沙堰,防涝排沙

  分水鱼嘴筑成以后,使得岷江水得以分流,既可以使干流外江的水量不致太大,从而大大降低了洪水季节氾滥成灾的概率,同时又使东面内江能灌溉灌县的田地,免除了灌县旱灾的产生。鱼嘴的分水量有一定的比例,大致是外江占4成,内江占6成,为了避免洪水季节内江也产生涝灾,又修筑了飞沙堰。飞沙堰的修筑方法与鱼嘴分水堰相同,也是用特大竹箱装满卵石而堆筑成功的。这条堰的难点与关键,在于它的高度必须正好适宜,才能使内江的水位在达到一定高度后,江水会漫过堤堰而流人外江。在内江水位过高、水量特大、水速过急时,更会把堤堰冲垮,内江的水直泄外江,更可以确保内江整个灌区的安全。这条堤堰所以取名为飞沙堰,还因为它与宝瓶口配合,能产生排沙作用。

  竹笼填石,简单高效

  分水鱼嘴与飞沙堰所采用的竹笼填石法,是一个既简便又高效的创新,可就地取材,施工方便,费用低廉,实用高效。在建筑学上,人们对此有十六字的高度评价——重而不陷、击而不反、硬而不刚、散而不乱。如此高明的创造,是否为李冰首创,目前还未能肯定,但就目前所知在李冰之前还从没发现,所以很可能是李冰发明并在如此大型的工程中予以使用的,但也很可能是他吸取了民间的或前人的经验而加以发展的。

  宝瓶口工程,实际是整个都江堰工程的第一步,李冰最先就是把阻碍江水东流的玉垒山劈开。这项工程开始也不怎么顺利,工程进度很慢。后来,李冰在富有经验的民工们的建议下,采用了火烧山岩、让巖山爆裂的方法,使得工程进度加快,最终把工垒山劈开了20米左右宽的大口。因为它的形状像瓶口,就命名为宝瓶口。把分水鱼嘴、飞沙堰、宝瓶口联合起来,就使得岷江在这里成功地实现了分流,也就实现了既消除西面水患、又消除东面旱灾的缺陷,一举两得,功德无量。

  镇水神兽,预知旱涝

  为了控制内江的水量,李冰还刻了3个石人,设定在“玉女房下白沙邮”***在都江堰工程区域中***。如果水位浅到石人的脚部,用于灌溉的水量就有可能不足,也就预示著会发生旱灾;如果水位升到石人的肩部,就表示水量已经过多,也就预示著会发生洪灾。这个以足、肩作为水量不足与过多的标志,是在长期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史籍记载为“竭不至足,盛不没肩”。

  1974年、1975年,在外江的金刚堤、安澜索桥一带出土了东汉时期刻凿的二尊李冰石像。一尊题字为“故蜀郡李府君讳冰”、“建宁元年闰月戊申朔二十五日都水掾尹龙长陈壹造三神石人珍***镇***水万世焉”;一尊题字已模糊而不可辨。这很可能是仿照李冰所立石人而制,既可纪念李冰,又可以作水位衡量的标志。出土的李冰像高达2.9米,折合古尺在一丈有余,这个高度很可能是兼有水位标示作用的。

  深淘滩,低作堰

  相传李冰还制作过石犀,埋在内江中,作为每年治理时淘挖泥沙的深度标准。当时李冰所定的岁修原则是“深淘滩,低作堰”,也就是说每年淘挖江底淤积的泥沙要深,可以使江水水量有适当的保证;飞沙堰的堤堰不能筑得较高,以免影响内江江水的外溢与泄洪,可以保证内江不发生洪灾。李冰所制定的这六字要诀,后人极为重视。在内江东岸修筑的纪念李冰父子的二王庙石壁上,就赫然刻着六字要诀与解释这六字要诀的治水三字经。

  在《华阳国志·蜀志》与《水经注·江水》等文献典籍中,还记载着李冰父子治理过管江、汶井江、洛水、绵水,以及建索桥、穿盐井等事迹。这些传说中难免有附会依托的成分,很难全部相信。但这些传说的产生,也正是因为李冰父子修筑都江堰而享有了极高的声誉,后人才会把蜀地的诸多水利工程与善事都归到李冰父子的名下,这也反映出了李冰父子在历史上的地位与盛名。
  李冰的都江堰
  李冰是我国[战国]时期杰出的水利工程学家,都江堰的设计者和兴建的组织者。中外驰名的都江堰位于四川省中部岷江中游,整个工程是由分水堰、飞沙堰和宝瓶口三个主要工程组成的。它的规模巨集大,地点适宜,布局合理,兼有防洪、灌溉、航行三种作用,在世界水利工程史上也是罕见的奇迹。二千多年来,一直发挥着巨大的排灌作用,确保了当地农业生产。

  古代蜀地***今四川***非涝即旱,有“泽国”、“赤盆”之称。四川人民世世代代同洪水作斗争。秦惠文王九年***公元前316年***,秦国吞并蜀国。秦为了将蜀地建成其重要基地,决定彻底治理岷江水患。同时派精通治水的李冰取代政治家张若任蜀守。李冰为蜀守的时间,没有明文记载,大约在秦昭王三十年至秦孝王之间***公元前277—前250年***。

  李冰到蜀郡后,亲眼看到当地严重灾情:发源于成都平原北部岷山的岷江,沿江两岸山高谷深,水流湍急;到灌县附近,进入一马平川,水势浩大,往往冲决堤岸,氾滥成灾;从上游挟带来的大量泥沙也容易淤积在这里,抬高河床,加剧水患;特别是在灌县城西南面,有一座玉垒山,阻碍江水东流,每年夏秋洪水季节,常造成东旱西涝。到任不久,便开始着手进行大规模的治水工作。

  李冰和他的儿子二郎沿岷江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水情、地势等情况,制定了治理岷江的规划方案。李冰发现开明所凿的引水工程渠首选择不合理,因而废除了开明开凿的引水口,把都江堰的引水口上移至成都平原冲积扇的顶部灌县玉垒山处,这样可以保证较大的引水量和形成通畅的渠首网。李冰创筑的都江堰,史籍记载甚为简略。但以这些记载为基础,结合现今都江堰工程结构分析,可以基本确定李冰修建的都江堰由鱼嘴、飞沙堰和宝瓶口及渠道网所组成。

  在修筑分水堰的过程中,采用江心抛石筑堰失败后,李冰另辟新路,让竹工编成长三丈、宽二尺的大竹笼,装满鹅卵石,然后一个一个地沉入江底,终于战胜了急流的江水,筑成了分水大堤。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载:“犍尾堰***都江堰唐代之名***在县西南二十五里,李冰作之以防江决。破竹为笼,圆径三尺,长十丈,以石实之。累而壅水。”此法就地取材,施工、维修都简单易行。而且,笼石层层累筑,既可免除堤埂断裂,又可利用卵石间空隙减少洪水的直接压力,从而降低堤堰崩溃的危险。

  分水大堤前端开头犹如鱼头,所以取名叫“鱼嘴”。鱼嘴是在宝瓶口上游岷江江心修筑的分水堰,因堰的顶部形如鱼嘴而得名。《华阳国志》记载:李冰“壅江作堋”的“堋”就是指鱼嘴。它将岷江分为内外江,起航运、灌溉与分洪的作用。西股的叫外江,是岷江的正流;东股的叫内江,是灌溉渠系的总干渠,渠首就是宝瓶口,流经宝瓶口再分成许多大小沟渠河道,组成一个纵横交错的扇形水网,灌溉成都平原的千里农田。分水堰两侧垒砌大卵石护堤,*内江一侧的叫内金刚堤,外江一侧叫外金刚堤,也称”金堤”。分水堰建成以后,内江灌溉的成都平原就很少有水旱灾了。

  以后,为了进一步控制流入宝瓶口的水量,在鱼嘴分水堤的尾部,又修建了分洪用的平水槽和“飞沙堰”溢洪道。飞沙堰也用竹笼装卵石堆筑,堰顶做到适宜的高度。当内江水位过高的时候,洪水就经由平水槽漫过飞沙堰流入外江,以保障内江灌区免遭水淹。同时,由于漫过飞沙堰流入外江的水流的漩涡作用,有效地冲了泥沙在宝瓶口前后的沉积。鱼嘴的分水量有一定的比例。春耕季节,内江水量大约占六成,外江水量大约点四成。洪水季节,内江超过灌溉所需的水量,由飞沙堰自行溢位。

  宝瓶口是节制内江水量的口门。为了控制内江流量,李冰父子作石人立在江中,作为观测水位的标尺。《华阳国志·蜀志》载:李冰“作三石人,立三水中,与江神要。水竭不至足,盛不没肩”。这是见于记载最早的水则,说明李冰已基本掌握了岷江水位涨落的大致幅度。《史记·河渠书》记载“蜀守冰凿离堆,辟沫水之害”,就是指李冰开凿宝瓶口。因“崖峻阻险,不可穿凿,李冰乃积薪烧之”,劈开玉垒山,凿成宝瓶口。宝瓶口不仅是进水口,而且以其狭窄的通道形成一道自动节水的水门,对内江渠系起保护作用。被分开的玉垒山的末端,状如大石堆,就是后人称做的“离堆”。此外,还采取了在江心中构筑分水堰的办法,把江水分做两支,逼使其中一支流进宝瓶口。宝瓶口这一岩石渠道,十分坚固,千百年来在岷江激流冲击下,并未被冲毁,有效地控制了岷江水流。清宋树森“伏龙观观涨”一诗云:“我闻蜀守凿离堆,两崖劈破势崔巍,岷江至此画南北,宝瓶倒泻数如雷。”李冰修成宝瓶口之后,“又开二渠,由永康过新繁入成都,称为外江,一渠由永康过郫入成都,称为内江”。这两条主渠沟通成都平原上零星分布的农田灌溉渠,初步形成了规模巨大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的渠道网。

  李冰还作石犀,埋在内江中,作为岁修时候淘挖泥沙的深度标准。岁修的原则是“深淘滩,低作堰”。“深淘滩”是说淘挖淤积在江底的泥沙要深些,以免内江水量过小,不敷灌溉用;“低作堰”是说飞沙堰堰顶不可修筑太高,以免洪水季节泄洪不畅,危害成都平原。后人把这六字诀刻在内江东岸为纪念李冰父子而建的二王庙的石壁上,很是醒目。岁修的方法是:每年水量最小的霜降时节,在鱼嘴西侧,用杩槎***就是马扎***在外江截流,使江水全部流入内江,然后淘挖外江和外江各灌溉渠道淤积的泥沙。到第二年立春前后,外江岁修完毕,把杩槎移到内江,让江水流入外江,然后再淘挖内江河槽,进行平水槽和飞沙堰的岁修工程。清明节前,内江岁修完毕,撤除杩槎,开始放水灌溉。杩槎是一种简单、有效的临时性截流装置,是由三根大木桩用竹索绑成的三脚架,中设平台,平台上用竹笼装卵石压稳。把适当数量的杩槎横列在江中,迎水面加系横、竖木头,围上竹席,外面再培上粘土,就可以挡住水流,不致渗漏。

  都江堰的修成,不仅解决了岷江氾滥成灾的问题,而且从内江下来的水还可以灌溉十几个县,灌溉面积达三百多万亩。从此,成都平原成为“沃野千里”的富庶之地,获得“天府之国”的美称。

  


李冰治水的故事

治理沫水 李冰是我国古代最着名的水利专家。 他是战国时期的秦国人,有关他的生卒年月、家世故里、生平事迹等详情,由于史料的缺乏,如今已大都无从知晓。 现在能见到的,只在《华阳国志·蜀志》与《水经注·江水》中略有记载。 根据记载可知李冰在秦昭王时(公元前256年-251年)被任命为蜀郡守。 据说他“能知天文地理”,极有学识与才能。 他到任以后所做的实事都与治水有关,如主持了沫水航道的治理等。 中国古代的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富国强兵都大力发展经济,而兴修水利就是一项很重要的举措。 许多国家在当时都搞了一些很有名的工程,也涌现出了一批着名的水利专家,而其中最负盛名的就是李冰。 李冰上任后即治理了沫水(今青衣江),这是岷江的一条支流,发源于蒙山,因为江中有一个大礁离碓(亦名离堆、涵崖等),加之江水流速漂疾,严重地影响了舟船的航行。 李冰主持将离碓凿除后,使得航道畅通无阻,极大地方便了沫水上的航行。 兴建都江堰 设计、建造都江堰水利工程是李冰对子孙后代的伟大科学贡献。 与沫水治理相比,都江堰工程显然要复杂得多而其地位与价值也高得多。 都江堰历史上曾先后被称为浙棚、浙堰、金堤、都安大堰等,唐代称“楗尾堰”,到宋代才有了“都江堰”的名称。 都江堰是岷江中游的一项大工程。 岷江从岷山发源,一路急流而下,到灌县地域又进人了平川地界。 这里地形复杂,加之泥沙淤积,使得航行十分困难,而且江水在洪水季节常常泛滥。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西边遭受洪水肆虐的时候,东边却因缺水而受旱灾之苦。 李冰到任以后,听到了大量的民众呼声,亲临实地考察后不久就开始实施这项规模浩大的工程。 近现代的人们所见到的都江堰工程,从上游数起,主要有百丈堤、都江鱼嘴、内外金刚堤、飞沙堰、人字堤、宝瓶口,其中最重要的是都江鱼嘴、飞沙堰与宝瓶口。 现在可以肯定这3项主要工程都是李冰所主持修筑的。 都江鱼嘴,又名分水鱼嘴,是人工筑起的一条纵向的大堰,因为头部像鱼头,所以称为“鱼嘴”。 又因为它的作用在于把上游流下来的江水分为内、外两股(堤左西面的为外江,是岷江的主流;堤右东面的为内江,是灌溉东面田地的总渠),所以称为“分水鱼嘴”。 在修筑这条分水堤堰的时候,开始采用向江心抛掷石块的办法,但由于江流过急而始终没有成功。 后改用竹子编成的长10米、宽0.6米的特大竹笼装满大块的卵石沉人江底,才终于筑成了这条大堤堰。 这条分水堤堰,也就是《华阳国志·蜀志》与《水经注·江水》所记载的“壅江作堋”的“堋”。 这个分水鱼嘴和灵渠上的铧嘴、沱江官渠的平水梁很相似,它们之间究竟是否存在承继或学习启迪的关系,是许多专业学者们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 分水鱼嘴筑成以后,使得岷江水得以分流,既可以使干流外江的水量不致太大,从而大大降低了洪水季节泛滥成灾的概率,同时又使东面内江能灌溉灌县的田地,免除了灌县旱灾的产生。 鱼嘴的分水量有一定的比例,大致是外江占4成,内江占6成,为了避免洪水季节内江也产生涝灾,又修筑了飞沙堰。 飞沙堰的修筑方法与鱼嘴分水堰相同,也是用特大竹箱装满卵石而堆筑成功的。 这条堰的难点与关键,在于它的高度必须正好适宜,才能使内江的水位在达到一定高度后,江水会漫过堤堰而流人外江。 在内江水位过高、水量特大、水速过急时,更会把堤堰冲垮,内江的水直泄外江,更可以确保内江整个灌区的安全。 这条堤堰所以取名为飞沙堰,还因为它与宝瓶口配合,能产生排沙作用。 分水鱼嘴与飞沙堰所采用的竹笼填石法,是一个既简便又高效的创新,可就地取材,施工方便,费用低廉,实用高效。 在建筑学上,人们对此有十六字的高度评价——重而不陷、击而不反、硬而不刚、散而不乱。 如此高明的创造,是否为李冰首创,目前还未能肯定,但就目前所知在李冰之前还从没发现,所以很可能是李冰发明并在如此大型的工程中予以使用的,但也很可能是他吸取了民间的或前人的经验而加以发展的。 宝瓶口工程,实际是整个都江堰工程的第一步,李冰最先就是把阻碍江水东流的玉垒山劈开。 这项工程开始也不怎么顺利,工程进度很慢。 后来,李冰在富有经验的民工们的建议下,采用了火烧山岩、让岩山爆裂的方法,使得工程进度加快,最终把工垒山劈开了20米左右宽的大口。 因为它的形状像瓶口,就命名为宝瓶口。 把分水鱼嘴、飞沙堰、宝瓶口联合起来,就使得岷江在这里成功地实现了分流,也就实现了既消除西面水患、又消除东面旱灾的缺陷,一举两得,功德无量。


府南河名字的由来

1、这条河流的名字的由来主要是因为府河和南河的合并造成的; 2、具体解释如下: 锦江,又称府南河,是中国四川省的一条河流,绝大部分河段位于成都市境内,成都市的锦江区也由此得名。 锦江过去曾一度被称为府河、南河及它们并流之后的府南河,于2005年5月复名为锦江。 锦江干流起于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止于彭山县江口镇全长97.3千米,成都市的另一条河流南河,也被纳入了锦江水系。 3、相关历史文献奉上,请你参考: 这样记述成都:“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 著名大诗人陈子昂在其《陈子昂集.谏雅洲讨生羌书》中称“蜀为西南—都会,国家之宝库,天下珍货,具出其中。 又人富粟多,顺江而下,可以兼济中国”。 诗仙李白的:“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 “濯锦清江万里流,云帆龙舸下扬州”。 诗圣杜甫的“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诗句,即是当时成都——锦江的真实写照。 意大利威尼斯探险家马可波罗则在他的《马可波罗游记.成都府》中如是写道:“有一大川,经此大城,川中多鱼,川流甚深......水上船舶甚众,未闻未见者,必不信其有之也。 商人运载商货往来上下游,世界之人无有能想象其甚者”。


府南河的变化

  府南河是成都的母亲河,她几千年来源远流长,绵延不绝,孕育了成都这一方水土,一方情。府南河是成都历史的见证。
  我对府南河的认知,全来自老年人和中年人的说辞。老年人说的是半个世纪前的事:建国前,每年端午节,府南河上要赛龙舟,扔粽子,转糖饼儿,非常热闹。中年人说的则是二、三十年前的事。那时候府南河水是清澈见底的,炎炎夏日,许多年轻人跳进河里游泳,或过桥洞,或抓小鱼,十分快乐。
  而我看到的是十几年前到现在的府南河。十几年前,河水还算干净,时不时还看得见一两个渔民摇着小木船,在河上荡桨。那背影现在想来挺落寞的,像是没什么收获,我仿佛听见他们的叹息声——府南河里没有鱼了,变得浑浊不堪,成为名副其实的腐烂河,终年散发着臭气,引人呕吐。河水乌黑,像墨汁一样。河面上漂着密密匝匝、花花绿绿的垃圾。不少人为了图方便,拿着马桶在河里涮洗,经年累月,这臭味便可想而知了。
  一九九五年,府南河终于开始了整治。整治府南河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时髦话题。从那时开始,府南河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两岸的危房被拆了,一下雨就泥泞得不能过路的小巷变成了水泥路,河两旁种上了一大片草坪,各式的绿树,各样的花卉,生机盎然,府南河仿佛戴上了翡翠项链。在河边还修建了各具特色的亭子和长廊,还有假山,水池、喷泉以及各式人物塑像。府南河畔最出名的还要数那活水公园,那里的水是府南河水,是清澈的府南河的水。许多有心人还自己买上些鱼苗带到那里去放,让府南河增添一些生命的活力。
  几年过去了,府南河的整治也快结束了。原来人们不愿意走的河边现在成了欢乐天堂。早晨,人们在河边的空地上晨练,下班时节,人们在这里跳舞,老人们在宽敞、葱郁的河滨散步,以呼吸清爽的生命气息。夕阳西下,余辉斑斓中总少不了遛狗一族。一家人吃了饭,带着自家的狗,就出来散步了,那狗铃铛“叮”的响,却并不吵闹,有的人开玩笑说:“现在狗都耍得高级,还要转府南河。”天色渐晚,华灯初上,遛狗的和跳舞的已回了家,府南河的绿茵又成为青年人的天堂,他们把青春的热情融入府南河的怀抱中。大多数年轻人都是成双成对的恋人,有的坐在石凳上相拥相依,有的漫步在河畔喁喁私语,为晚上的府南河增添了一丝温情,一缕甜蜜。
  府南河上的桥也是各式各样的。有古典的,也有现代的;有供行人使用的步行桥,也有专门汽车用的桥。当然,我最熟悉的是我家旁边的东门大桥。现在的东门大桥可比我记忆中的桥光彩多了,桥面就不说了,光是那些桥栏都够瞧的,两边的桥栏一共是用十二块暗红色石碑组成,每块石碑都用弧形的栏隔开了,石碑上刻着一幅幅精致的图画,呈现出古时成都十二个月的各种集市,“八月的桂市”、“十一月的梅市”还有“药市”、“布市”、“酒市”等等,成都古时的繁荣景象可见一斑,真像是成都的“清明上河图”。
  现在的府南河两岸都在修建高楼,大多数都是电梯公寓之类的商品洋房,也有职工的住房,商业大厦和古香古色又极具现代风韵的茶楼,随处可见。府南河畔是未来的一颗商业新星,成为名符其实的经商的黄金地段。


李冰治水的故事简短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富国强兵都大力发展经济,而兴修水利就是一项很重要的举措。 许多国家在当时都搞了一些很有名的工程.也涌现出了一批著名的水利专家,而其中最负盛名的就是李冰。 大约公元前316年,秦国派兵越过秦岭,灭掉控制成都平原的蜀国,设置蜀郡。 大约又过了五六十年,秦昭襄王任命很有才干的李冰为蜀郡守,要他去治理急待开发的西蜀。 他早就听说蜀郡管辖的成都平原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好地方。 但因常闹水旱灾害,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百姓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贫困之中。 李冰到成都上任以后,安排了一下公务,便不辞辛劳,四处调查。 他走了很多地方,访问了许多人,不久就把发生灾害的原因弄清楚了。 原来,成都平原是一西北高、东南低的倾斜扇形平原。 从岷山之中奔腾而下的岷江,流至灌口进入平原,水势减缓。 由于玉垒山挡住了它东去的道路,河道被迫折转向西,充沛的江水日夜不停地流至宜宾,汇入长江;而成都平原的广大地区却得不到岷江的灌溉,一遇冬春无雨,就闹旱灾。 可是到了夏秋,上游岷山积雪融化,中下游又经常发生暴雨,雪水加上洪水,使江水陡涨,岷江河床容纳不下,便泛滥成灾。 洪水淹没农田和房屋,以至平地可以行舟,成都平原深受其害。 李冰总结前人治水的经验,提出“分洪以减灾,引水以灌田”的治水方针,决定在岷江上修建一座防洪、灌溉、航运兼用的大型综合水利工程。 这就是都江堰工程。 李冰最先就是把阻碍江水东流的玉垒山劈开。 这就是整个都江堰工程的第一步——宝瓶口工程。 在没有炸药和先进工具的战国时代,要凿开坚硬的岩石,打穿玉垒山,并不是容易的事。 李冰集思广益,想出了好办法。 他让民工们把许多木柴堆积在岩石上,放火点燃。 熊熊的烈火把岩石烧得滚烫,趁热浇淋冷水,顽石便在冷热的急骤变化中炸裂开了。 最终把玉垒山劈开了20米左右宽的大口。 因为它的形状像瓶口,就命名为宝瓶口。 都江鱼嘴,又名分水鱼嘴,是人工筑起的一条纵向的大堰,因为头部像鱼头,所以称为“鱼嘴”。 又因为它的作用在于把上游流下来的江水分为内、外两股,堤左西面的为外江,是岷江的主流;堤右东面的为内江,是灌溉东面田地的总渠,所以称为“分水鱼嘴”。


李冰治水

设计、建造都江堰水利工程是李冰对子孙后代的伟大科学贡献。与沫水治理相比,都江堰工程显然要复杂得多而其地位与价值也高得多。都江堰历史上曾先后被称为浙棚、浙堰、金堤、都安大堰等,唐代称“楗尾堰”,到宋代才有了“都江堰”的名称。

都江堰是岷江中游的一项大工程。岷江从岷山发源,一路急流而下,到灌县地域又进人了平川地界。这里地形复杂,加之泥沙淤积,使得航行十分困难,而且江水在洪水季节常常泛滥。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西边遭受洪水肆虐的时候,东边却因缺水而受旱灾之苦。

李冰到任以后,听到了大量的民众呼声,亲临实地考察后不久就开始实施这项规模浩大的工程。近现代的人们所见到的都江堰工程,从上游数起,主要有百丈堤、都江鱼嘴、内外金刚堤、飞沙堰、人字堤、宝瓶口,其中最重要的是都江鱼嘴、飞沙堰与宝瓶口。现在可以肯定这3项主要工程都是李冰所主持修筑的。

都江鱼嘴,又名分水鱼嘴,是人工筑起的一条纵向的大堰,因为头部像鱼头,所以称为“鱼嘴”。又因为它的作用在于把上游流下来的江水分为内、外两股(堤左西面的为外江,是岷江的主流;堤右东面的为内江,是灌溉东面田地的总渠),所以称为“分水鱼嘴”。

在修筑这条分水堤堰的时候,开始采用向江心抛掷石块的办法,但由于江流过急而始终没有成功。后改用竹子编成的长10米、宽0.6米的'特大竹笼装满大块的卵石沉人江底,才终于筑成了这条大堤堰。这条分水堤堰,也就是《华阳国志·蜀志》与《水经注·江水》所记载的“壅江作堋”的“堋”。这个分水鱼嘴和灵渠上的铧嘴、沱江官渠的平水梁很相似,它们之间究竟是否存在承继或学习启迪的关系,是许多专业学者们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

分水鱼嘴筑成以后,使得岷江水得以分流,既可以使干流外江的水量不致太大,从而大大降低了洪水季节泛滥成灾的概率,同时又使东面内江能灌溉灌县的田地,免除了灌县旱灾的产生。鱼嘴的分水量有一定的比例,大致是外江占4成,内江占6成,为了避免洪水季节内江也产生涝灾,又修筑了飞沙堰。

飞沙堰的修筑方法与鱼嘴分水堰相同,也是用特大竹箱装满卵石而堆筑成功的。这条堰的难点与关键,在于它的高度必须正好适宜,才能使内江的水位在达到一定高度后,江水会漫过堤堰而流人外江。在内江水位过高、水量特大、水速过急时,更会把堤堰冲垮,内江的水直泄外江,更可以确保内江整个灌区的安全。这条堤堰所以取名为飞沙堰,还因为它与宝瓶口配合,能产生排沙作用。

分水鱼嘴与飞沙堰所采用的竹笼填石法,是一个既简便又高效的创新,可就地取材,施工方便,费用低廉,实用高效。在建筑学上,人们对此有十六字的高度评价——重而不陷、击而不反、硬而不刚、散而不乱。如此高明的创造,是否为李冰首创,目前还未能肯定,但就目前所知在李冰之前还从没发现,所以很可能是李冰发明并在如此大型的工程中予以使用的,但也很可能是他吸取了民间的或前人的经验而加以发展的。

宝瓶口工程,实际是整个都江堰工程的第一步,李冰最先就是把阻碍江水东流的玉垒山劈开。这项工程开始也不怎么顺利,工程进度很慢。后来,李冰在富有经验的民工们的建议下,采用了火烧山岩、让岩山爆裂的方法,使得工程进度加快,最终把工垒山劈开了20米左右宽的大口。因为它的形状像瓶口,就命名为宝瓶口。把分水鱼嘴、飞沙堰、宝瓶口联合起来,就使得岷江在这里成功地实现了分流,也就实现了既消除西面水患、又消除东面旱灾的缺陷,一举两得,功德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