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实收资本——甲股东50万实收资本——乙股东50万贷:银行存款90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万一般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撤资的核算比较简单,按实际发还的投资款数额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股份有限公司是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的,因资本过剩减资发还股款时,需采取收购发行股票的方式。由于“股本”科目是按股票面值登记的,收购本企业股票时,也应按面值注销股本。未冲销完部分依次冲销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拓展资料股东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撤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若碰到股东撤资情形时,公司一般处于亏损状态,那么股东撤资时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股东撤资的会计分录1、如果工商登记没有变更,法律上投资还钱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原法人代表贷:银行存款2、如果工商登记变更原有法人代表的份额给了新股东借:其他应付款——新股东贷:银行存款3、如果工商登记减资借:实收资本贷:银行存款4、清算股东撤资借:实收资本贷: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5、清算确定利润,亏损就是分亏金额借:利润分配——退股某(红字)贷:应付利润——退股某(红字)借:应付利润——退股某(红字)贷:其他应付款——退股某(红字)5、退股人领走股金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二者都是所有者权益的科目,区别在于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候各股东投入的资金,先天的,资本公积是运营过程中积攒的,后天的。实收资本是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它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退股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首先进行股份转让,申请工商股份变更,转让后的分录。借:实收资本--退股人贷:其他应付款--退股人 2、收购股份人入股资金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3、公司清算确定利润,如果是亏损那就是分亏金额。按计算分亏额结算分录:亏以红字表示。借:利润分配--退股某(红字) 贷:应付利润--退股某(红字) 借:应付利润--退股某(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退股某(红字) 4、退股人领走股金。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根据新的会计准则通过“库存股”科目核算,“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就不发生变化,也不影响注册资金的减少。具体会计分录为:借:库存股(按退股所持股份的金额计算)借:资本公积(实退金额与所持股份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期末“库存股”科目有借方余额,反应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待处理的本公司股份。如果以后有其他股东加入或公司出现其他转增资本时就可核销该账户余额,但核销时不能出现贷方余额。
集团退股东股本金如何做分录
亲您好,集团退股东股本金的分录如下:1. 股东权益:股本(减少)2. 现金:现金(增加)3. 应付款项:股东权益(减少)4. 其他应收款:股东权益(减少)5. 应付股利:股东权益(减少)6. 其他应付款:股东权益(减少)7. 利润分配:股东权益(减少)【摘要】
集团退股东股本金如何做分录【提问】
亲您好,集团退股东股本金的分录如下:1. 股东权益:股本(减少)2. 现金:现金(增加)3. 应付款项:股东权益(减少)4. 其他应收款:股东权益(减少)5. 应付股利:股东权益(减少)6. 其他应付款:股东权益(减少)7. 利润分配:股东权益(减少)【回答】
集团用银行存款退的【提问】
亲您好,集团用银行存款退股东股本金的会计分录如下:1. 应付股本:借:银行存款 xx 贷:应付股本 xx2. 股本:借:应付股本 xx 贷:股本 xx3. 银行存款:借:股本 xx 贷:银行存款 xx【回答】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的方式。转让出资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亏损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公司亏损股东退股处理方式:1、找到过去签订的股东合作协议书和公司章程;2、召开股东大会,按照流程讨论退出;3、必须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恶意退股;4、进行资产负债清算,分摊负债;5、合理安排退股的股份交接;6、到工商局调整股东组成;7、股东退股,要降低影响。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一气,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申请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亏损股东退股会计分录是什么?
公司一直在亏损,没有盈利,股东可以选择退股来避免更大的损失。但是股东不能减低实收资本,因为公司注册为有限公司,是以股东的出资额为标准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股东退股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公司亏损股东退股如何写会计分录?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根据企业的合同以及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的公司资本。我国现在实行的制度是注册资本制,所以,在投资者已经全部缴纳资本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该等于其实收资本。1、首先进行股份转让,申请工商股份变更,转让后的分录借:实收资本--退股人贷:其他应付款--退股人2、收购股份人入股资金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新股东3、公司清算确定利润,如果是亏损那就是分亏金额.按计算分亏额结算分录:亏以红字表示.借:利润分配--退股某(红字)贷:应付利润--退股某(红字)借:应付利润--退股某(红字)贷:其他应付款--退股某(红字)4、退股人领走股金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股东退股的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