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算
工作年限是指累计工作年限,并非本单位工作年限。对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应提供如下有效证明作依据:(一)档案有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二)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三)劳动合同书证明的有效工作年限;(四)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的工作时间。上述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累计工作年限是如何累计的?
是在不同公司里工作时间的累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8〕268号)第三条规定;“对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应提供如下有效证明作依据:(一)档案有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二)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三)劳动合同书证明的有效工作年限;(四)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的工作时间。上述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综上,本题中的“累计工作年限”,从大学毕业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扩展资料:工龄计算原则: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