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公租房怎么申请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2023年沧州市公租房申请时间
10月26日,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为切实发挥公租房保障性作用,结合开发区公租房实际入住情况,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参照《沧州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须知》(沧建〔2016〕37号)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告》,我区开始受理辖区内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方式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将所需资料统一汇总后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1日,申请人到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住建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条件 (一)城市住房困难家庭 1.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区2年以上(含2年)的城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一人户家庭,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或年满70周岁。 (2)结婚未满3年(申请人满35周岁的除外)。 (3)离婚未满3年(申请人满35周岁的除外)。 (4)申请家庭原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至申请日,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 (5)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达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6)申请家庭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3.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附件1-4。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系申请人子女,且与申请人户口未在一起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申请人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应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6)家庭原住房被拆迁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源安置卡。 (7)沧州市无房证明、沧县无房证明(家庭所有人员)。 (8)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新就业职工 1.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未婚职工,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人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无私有住房;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开发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至申请日满1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至申请日,已在开发区工作满5年。 (2)申请人父母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 (3)申请人或其父母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4)申请人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的原住房,至申请日,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 3.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人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附件1-7。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申请人本页)及复印件。 (4)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合同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计划卡或编制卡。 (7)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数表(扣章版)。 (8)本人沧州市无房证明、沧县无房证明(家庭所有人员)。 (9)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 1.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地户籍人员; (2)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开发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至申请日满一年; (4)在市区(含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无私有住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本人或配偶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的农业户口。 (2)配偶为开发区城镇户口的,应以配偶作申请人,按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户提出申请。 (3)至申请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含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5)申请人在市区(含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的原住房,至申请日,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 3.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人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附件1-6。 (3)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 (4)申请人离婚的,应提供附件7,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还应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 (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合同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计划卡或编制卡。 (7)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数表(扣章版)。 (8)本人沧州市无房证明、沧县无房证明(家庭所有人员)。 (9)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人口、户籍等有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不填写应申报家庭成员等信息的,按照“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处理,由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公租房申请。 (二)申请人要对个人承诺负责。本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申请人个人承诺制,申请人应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住房保障部门经审核如发现申请人存在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将驳回其住房保障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将所需材料汇总后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好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散页资料不收),以便保存备查。 特此通告。 附件:1.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 2.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4.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 5.住房证明 6.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7.个人未婚单身承诺书 以上申请表请登录“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下载 (咨询电话:3092173)
沧州新增10个社区 看看你家归那个社区
近年来,我市新建小区不断增多,为整合社区资源,更充分满足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市区多个社区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增设。昨天,从运河区和新华区民政局获悉,我市共新增10个社区,对14个社区进行了调整。目前共有92个社区居委会。 新华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新华区近年来新建了百合世家、御宇国际等新小区,考虑到居民到社区办事更为便利,新华区全面整合社区资源,对社区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新华区目前有东环办事处、车站办事处、南大街办事处、建北办事处、道东办事处5个办事处,其中东环办事处新增了3个社区,分别是百合社区,御宇社区和世纪城社区。目前,新华区共有35个社区居委会。 同时,记者从运河区民政局了解到,运河区共新增了7个社区,分别是南环街道的名人社区、贻成社区、永安社区和公园街道的世纪家园社区、金庄社区、福安社区、明珠社区。另外,14个社区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分别是南环街道的天成社区、金鼎社区、一方社区、学府社区、棉纺社区、朝阳南街社区、大季屯社区,西环中街街道的颐和文园社区、金狮社区、永和社区,公园街道的河西北街社区、配件北路社区、隆华社区、朝东社区;原水月寺街道办事处的药王庙小区管委会和北甫子小区管委会划归公园街道办事处管辖。 此外,运河区还有4个社区进行了更名,分别是南环街道的朝阳小区社区更名为朝阳社区,西环中街街道的朝阳西街社区更名为永和社区,通翔园社区更名为通翔社区,万泰社区更名为金狮社区。同时,撤销水月寺街道药王庙社区。此外,本次调整后,已改造的城中村原村民和调整区域内的行政村仍由原乡镇负责管理。目前,运河区共有57个社区居委会。 运河区增设7个社区 名人社区 管辖范围 : 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东至金地小区,西至迎宾大道,南至育才路,北至双金路;第二部分东至贻成路,西至迎宾大道,南至黄河路,北至育才路;第三部分东至开元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沧州市名人植物园,北至鲸川路。 贻成社区 管辖范围 : 包括二部分,第一部分东至开元大道,西至贻成路,南至黄河路,北至育才路;第二部分东至开元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鲸川路,北至黄河路。 永安社区 管辖范围 : 东至永安大道,西至永安家园小区和运河小区西墙,南至滨河公园,北至九河路。 世纪家园社区 管辖范围 : 东至永安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熙平路,北至永济路。 金庄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浮阳大道,西至永安大道,南至军民北路,北至临海路。 福安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永安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永济路,北至向海路。 明珠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朝阳街,西至永安大道,南至新华路,北至东塑北路。 运河区调整14个社区 天成社区 管辖范围 :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东至永安大道,西至开元大道,南至康宁路,北至御河路;第二部分东至贻成路,西至迎宾大道,南至双金路,北至御河路。 金鼎社区 管辖范围: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东至开元大道,西至贻成路,南至双金路,北至御河路;第二部分东至开元大道,西至金地小区西墙,南至育才路,北至双金路。 一方社区 管辖范围 : 仅将原管辖范围内的运河小区和永安家园小区部分,划入永安社区,其余部分不变。 学府社区 管辖范围: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东至永安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九河路,北至晴川路;第二部分迎宾大道以西的沧州师院、沧州医专校区及家属楼。 棉纺社区 管辖范围 :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东至南陈屯北街,西至永安大道,南至晴川路,北至鲸川路;第二部分东至浮阳大道,西至永安大道,南至九河路,北至晴川路。 朝阳南街社区 管辖范围: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东至朝阳街,西至开元大道,南至黄河路,北至康宁路;第二部分东至朝阳街,西至永安大道,南至鲸川路,北至黄河路。 大季屯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永安大道,西至开元大道,南至晴川路,北至黄河路。 颐和文园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朝阳街,西至永安大道,南至御河路,北至解放路。 金狮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开元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御河路,北至解放路。 永和社区 管辖范围 : 东至永安大道,西至开元大道,南至御河路,北至解放路。 河西北街社区 管辖范围 : 仅将原管辖范围内的东至永安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熙平路,北至爱民路部分,划入世纪家园社区,其余部分不变。 配件北路社区 管辖范围: 仅将原管辖范围内的东至永安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爱民路,北至永济路部分,划入世纪家园社区,其余部分不变。 隆华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浮阳大道,西至永安大道,南至永济路,北至军民北路。 朝东社区 管辖范围: 东至永安大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新华路,北至东塑北路。 新华区增设3个社区 东环办事处新增了3个社区,百合社区、御宇社区、世纪城社区。 百合社区 管辖范围 : 东至长芦大道,西至海丰大道,南至黄河东路,北至解放东路。 御宇社区 管辖范围: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东至千童大道,西至京沪铁路,南至九河路,北至百川路;第二部分东至蔡御街,西至京沪铁路,南至百川路,北至御宇国际A区北墙。 世纪城社区 管辖范围 : 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东至千童大道,西至蔡御街,南至 东方世纪城 东区南墙(御东小区),北至黄河路;第二部分东至东方世纪城东区东墙,西至千童大道,南至东方世纪城东区南墙(沧县房产宿舍楼北墙),北至黄河东路。 【 新房 、 二手房 、 租房 ,买房就上,最专业的 沧州房产 数据,是您买房的将强后盾!】
沧州廉租房申请所需材料(附申请条件)
沧州廉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沧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需要填写《沧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 (一)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资产申报材料; (四)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五)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及优抚对象证明材料;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拓展—— 沧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沧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一)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二)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三)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无自有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第六条 符合第五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予以照顾 : (一)烈士遗属、享受国家优抚补助的; (二)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的; (三)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一)单身申请人(含离婚)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结婚不满三年,且夫妻双方岁数均不满30周岁的; (三)至申请之日5年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四)至申请之日离婚未满3年,且原家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五)原有住房被征收,且征收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沧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沧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市区范围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监督和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两年以上,且在市区实际居住;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同时,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无自有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一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对符合上述规定的烈士遗属、享受国家优抚补助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予以照顾。《办法》中规定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几种情况。单身申请人(含离婚)未满35周岁(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的;结婚不满三年,且夫妻双方岁数均不满30周岁的;至申请之日五年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至申请之日离婚未满三年,且原家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原有住房被征收,且征收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行排序轮候制。以申请家庭的户籍年限、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家庭成员结构等为依据进行排序。《办法》指出,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
一、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区别有哪些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农村户口的孩子如何在城市就读。
农村户口的孩子可以在城市就读,一般都有附加条件,各地区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凡具有合法工作、合法居住地但没有暂住地户籍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在当前务工及居住所在地就近免费入学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学校。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具体程序如下:
1、办理入学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长从业证明(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工商执照复印件或街道出具的打工就业证明);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原学籍证明材料(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需要有原户籍地乡镇的外出就学证明,转学需要有原学校的转学联系表或转学证明)。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根据其实际暂住及当地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指定学校接收就近入学。
3、从原就读学校来我市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应先向暂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其指定的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转学表册,由接收学校盖章,再由原就读学校及区县教委盖章,完成转学手续。
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区入学,享有当地户籍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收费以及评优评奖、入队入团、课外活动、升学考试、贫困家庭教育资助方面与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按现行政策,流动人口子女在办理转出、转入手续时,学校及主管部门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入学无需缴纳“赞助费”、“借读费”、“择校费”等。部分地区进城务工流动人口子女也将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免除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
《什么是教育》的小学
什么是教育?教育是一种人类道德、科学、技术、知识储备、精神境界的传承和提升行为,也是人类文明的传递。广义上讲,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教育的目的,大纲上说是培养对社会有用的四化主义建设人才!实际上,教育的目的是使人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从而在进入社会时能够有立足之地,并通过不同角色的变化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教育也是培养人,感化人的过程!让人懂得爱,懂得分辨善恶,明辨是非!总之,从个人,社会发展角度教育的目的都是显而易见的!从古至今不断变化的,随着社会需要和人的发展而发展的。
中国教育部小学生入学条件
小学新生依据实际居住地和户口,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 已到入学年龄的儿童,因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家长需持儿童户口及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办理缓学手续。凡在其他地方或学校就读过又重新报一年级的则不允许报名登记。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以上内容参考: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又到入学、升学的忙碌阶段,想了解杨浦区小学、初中教育情况?
初中招生
我区今年继续实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采用小学直接对口和划块电脑派位(即块内小学的毕业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进入块内某一所中学)两种方法。
(一)关于特色班招生
1、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报考特色班(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业余集中训练运动员招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特色班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五年级学生报考特色班(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特色班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招生学校根据《特色班报名登记表》内容和相关材料证明,初选参加特长测试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家长。
2、各学校录取学生前,应先向家长发出录取意向书,在取得家长确认后方可视作正式录取。学校应在规定日期内确定艺术、体育特长学生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局科艺体卫科。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
3、任何学校均不得举办与招生有关的学科类特色班。招生学校除对报考学生进行相关特长测试外,不得再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如果发现招生学校有违规情况,其招生结果无效。
(二)关于民办学校的招生
1、本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须向教育局申报备案,由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学校招生应依据《小学生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录取。学校不得录取无材料的学生。
2、本区想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应于四月底在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表》;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应于5月13—14日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表》,每个学生可报A、B两个志愿(A志愿优先)
徐汇区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2006学年度申请在徐汇区借读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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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区招考中心 发布时间:2006-04-10
一 借读条件:
1 流出地政府(乡/镇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子女户籍所在地无法定监护人”的证明;
2 在本市务工就业 (持合法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已参加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3 在本区有固定住所(持合法租房合同)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每年5月31日为界);
4 父、母及适龄子女的农业户口本;
5 适龄子女预防接种卡;
6 独生子女优先照顾(持独生子女证)。
二 申请借读时间:
6月3日(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1:00——4:00
6月4日(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1:00——4:00
三 申请借读地点:
园南中学(百色路231号)
四 咨询电话:
54361542*8103 沈老师
2005年长宁区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一、电脑派位划片
1、内环线以东1号块
中 学:教院附中、市三附校、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片内小学:江五小学、向红小学、华一小学、愚一小学
2、内环线以东2号块
中 学:番禺中学、复旦初中、开元中学、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片内小学:幸福小学、延二小学、法三小学、新世纪小学(本区学生)
3、内环线以东3号块
中 学:泸定中学、长宁中学、市三女初、延安初中
片内小学:安顺路小学、天一小学
4、内环线以西4号块
中 学:新古北中学、姚连生中学、长宁中学
片内小学:长宁路小学、天二小学、玉屏南路小学、古北路小学
二、对口入学划片
天山初中 长宁实验小学、威宁路小学
天山二中 天五小学
仙霞高中 天五小学(原仙高小学部)、新虹桥小学(部分)
虹桥中学 哈密路小学、延安中学附属虹桥机场学校(小学部)、新虹桥小学(部分)
新光中学 北新泾小学(部分)、北二小学
新泾中学 淞虹路小学、北三小学
西郊学校 北新泾小学(部分)、绿苑小学、东展小学
三、对口直升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建青实验学校、西郊学校
四、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公立转制学校
娄山中学、西延安中学
五、自主招生的民办学校
新世纪中学、新虹桥中学(初中)
六、主要日程安排
4月底 召开初中校长会议
5月14日 完成市级特色项目招生录取工作
5月20日前 完成招生政策和各校“办学条件公示表”公示
6月21日 初中划片电脑派位
6月27日 上交自主进行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名单
7月2日 初中公立转制、民办学校报名
7月9日 初中公立转制、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7月20日前 初中招生结束
杨浦区
上海外国语大学双语学校 王文龙 65572685
杨浦高级中学 康士凯 65976510 四平路999号 200092
育鹰学校 柴仁国 55059608 国顺路83号 200433
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朱耀庭 65065691 开鲁路601号
同济中学 石森 65482980 政立路25号 200433
同济第二初级中学 赵顺发 65580590 政德东路185号 200433
思源中学 苑金茹 65323317 国和路市光四村69号 200438
同济大学一附中 陆戌令 65136828 鞍山路300号 200092
三门中学 刘尚斌 65912977 政立路838号 200434
民星中学 阮为 65565515 杨浦区民星二村6号 200438
昆明学校 肖关德 65030862 打虎山路7号 200092
民办交大--飞达中学 邵士信 65910968 青石路6号 200439
建设初级中学 张孝波 65430515 三星路55号 200090
黄兴学校 陈通章 55063254 控江四村107号
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胡刚毅 65546027 密云路454弄21号 200092
闸北区
中学名称
电话
地址
学校硬件
达标类别
05年招生
班级数
对口小学
艺体类特长招生
项目及人数
向东中学
63815226
蒙古路48号
二类
7班
一中心 围棋、艺术20人
塘沽学校
63240933
塘沽路730号
二类
2班
本校
闸北二中
63246565
天目中路100号
二类
5班
福北小,乌镇
恒丰中学
63808948
长安路295号
一类
4班
本校,蕃小, 将棋、健美操20人
青云中学
56900651
青云路437号
二类
8班
三中心, 象棋、艺术30人
十七中学
56629567
止园路389路
一类
5班
止园小 体育班30人
朝阳学校
闸北五中
56631418
虬江路723号
一类
4班
宝山小 游泳、管乐20人
市北初级中学
56987118
西藏北路803号
一类
10班
永二小,和田分部,扬波小 排球、国际象棋、艺术60人
育群中学
56629475
共和新路1000号
一类
6班
中山北,育小 美术20人
实验中学
56972244
中兴路1779号
二类
6班
中二,中一 艺术40人
风华初级中学
56654558
共和新路2800号
二类
4班
实小 篮球、艺术、乒乓40人
和田中学
56390654
共和新路1873弄7号
一类
10班
童园,大宁 手球、田径、射击30人
古田中学
56727800
柳营路465号
一类
6班
和田总,洛东
彭浦初级中学
66839115
彭浦新村150号
一类
8班
彭浦新村小学 围棋、艺术30人
彭浦三中
66835640
平顺路373弄5号甲
一类
7班
彭二小,彭五 羽毛球、艺术20人
彭浦四中
66690985
闻喜路1000弄32号
一类
6班
彭四小,临汾小
彭浦五中
56792566
闻喜路360号
一类
3班
阳曲
岭南中学
56818635
阳曲路421号
一类
6班
科技,闻喜,童的梦
保德中学
56885958
平顺路874号
一类
6班
保德, 景凤
共康中学
66690051
长临路248号
一类
2班
共康
三泉学校
56417605
临汾路1515弄35号甲
一类
6班
本校,三泉
闸北八中
56553636
场中路2950弄80号
一类
6班
幸福 乒乓、击剑武术、艺术30人
华灵学校
36050284
沪太路1170弄27号
一类
5班
本校,万荣 垒球、定向、射箭12人
山西中学
56504456
高平路968号
一类
6班
永和,二中心
回民中学
56940604
沪太路1000号
一类
4班
全市 艺术、台球、网球50人
久隆模范中学
56915457
岭南路115号
一类
4班
全市
*汇南中学 *长乐学校 *黎明中学 *华育中学 *长桥中学 *龙临中学 *园南中学 *汇知中学 *中国中学 *市二中学 *徐汇中学 *西南中学 *市四中学 *宜山中学 *凯旋中学 *南洋中学 *邦德四中 *田林二中 *田林三中 *田林中学 *西南位育
*枫林中学 *实验学校 *汾阳中学 *教院附中 *位育初中 *位育高中*中大中学 *梅园中学 *世外中学 *南模中学 *沪新中学
*淮海中学 *零陵中学 *枫林中学 *宛平中学 *城建中学 *华锐中学 *樱花中学 *龙苑学校 *紫阳中学 *龙华中学
*华东理工大学附属中学 *位育初级中学 *五十四中学 *第五十九中学 *上师大附中 *育诚高级中学 *西南模范中学赞同23| 评论(8)
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 无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23年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和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招生调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遵守招生范围 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所有区直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全区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区直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两镇农村户籍、农村住房学生;村办学校若学位未满,可招收部分市区适龄儿童入学。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 按照国家教育部消除大班额专项治理要求,严格落实《运河区消除大班额规划》,严把入口关。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在45—55人之间。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住宿生规模,招收的住宿生数量不得超过宿舍和餐厅的规定容量。国办初中小学不允许招收住宿生(两镇南北两头路途较远的村庄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学生除外。) (四)严格资格审核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书。 2.学校对租房住的适龄儿童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3.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要按照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的类别依次招录。对随迁子女,若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登记后报区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调剂到其它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实施房户一致、一房一位 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允许二胎或多胎除外。学校做好查重工作。 (六)随迁子女实施定点学校招生办法 1.小学 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上海路小学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儿童。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实验小学报名就读;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凤凰城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育红小学报名就读;解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西环路小学报名就读;朝阳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回民小学报名就读;迎宾路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上海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广州路小学就读。 南环小学只收户口房证齐全的本地学生,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南环小学招生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北队小学报名就读。 其它区直小学均为随迁子女定点就读学校。 2.初中 十四中、十七中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十四中范围内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十七中范围内解放西路以南的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解放西路以北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就读;八中、十三中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子女,八中、十三中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报名就读。 (七)区直学校招生录取次序 不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先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对随迁子女,按取得合法证件(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八)实施“一片两校”招生政策 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万泰阳光、万泰豪景和御景国际三个小区属于黄河路小学和解放路小学两所学校共同的招生范围;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幸福街以东御河路以北部分属于迎宾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九)严格执行免试入学 各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严禁以考试成绩或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条件选拔学生。 (十)严格控制转学 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所带证件与入学一致。 2.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小学入学。 已完成小学学业并取得小学毕业证,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少年可申请初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房屋产权一致。 3.户口迁入时间要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3月1日以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没有学位的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4.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2023年5月30日之前。 5.运河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3年8月15日前。 3.学位登记 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登记审核制度。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运河区常住户籍人口和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⑥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外祖)父母户籍上(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并且始终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⑧租住房和单位宿舍的:要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证原件及复印件(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以上住房和户籍信息以住建和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3.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二)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运河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以上)。 4.原始户口本(户口主页,父母户口页,儿童少年本人户口页)。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入学所有报名材料,家长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校方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1—2个月。 4.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生通知时间 2023年2月初,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通知。 (二)网上学位登记时间(网址另行公布) 小学:2023年6月3日—5日 初中:2023年7月1日—3日 (三)线下资料审核 小学:6月10日-11日,17日-18日 初中:7月8日-10日 (四)新生资格审核时间 小学:6月26日,各小学将确认审核的适龄儿童的纸质花名册上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初中:7月14日,各初中学校将确认审核的学生纸质花名册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注: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网上报名,获取报名编号。 (五)发放入学通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将通过微信或信息平台通知家长。发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初中分班考试 5.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准做招生广告。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要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严禁未经批准通过各种途径做招生广告;严禁所有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到小学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严禁公办小学向初中学校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招生过程中,各中小学要设置有专人负责的咨询台(或咨询窗口),校长要保证通讯畅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对公办中小学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6.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百姓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对招生原则、招生时间、招生内容等细节进行的调整要宣传到位。因此,各学校一定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中小学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要科学安排招生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招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安全;要强化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升招生工作社会信誉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7.相关附件 >>>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运河区初中招生范围 附件2: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3:2023年运河区中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附件4: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2020年河北沧州运河区小学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20年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招生调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遵守招生范围。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域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 所有区直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 区直小学不得招收一乡一镇学生; 村办学校若学位未满,可招收部分市区适龄儿童入学。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按照国家教育部消除大班额专项治理要求,严格落实《运河区消除大班额规划》,严把入口关。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得超过55人。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住宿生规模,招收的住宿生数量不得超过宿舍和餐厅的规定容量。国办小学不允许招收住宿生。 (四)小学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在完成网上学位登记后,线下到学校确认审核,然后学校将花名册和相关资料报区教体局普教科,区招生工作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再发录取通知书。 (五)实行房户一致、一房一位。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可放宽到两个。学校做好查重工作。 (六)进城务工子女实施定点学校招生办法。其中: 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不接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进城务工子女调剂到实验小学或育红小学就读;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进城务工子女调剂到上海路小学就读。 朝阳小学、光明小学、凤凰城小学、南环小学、解放路小学原则上先接收招生范围内买房的进城务工子女;如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招收租房的进城务工子女,超出学位的调剂到其他学校。 其它区直小学均为进城务工子女定点就读学校。 (七)区直小学招生录取次序。其中: 不招收进城务工子女的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招收进城务工子女的学校,先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对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取得合法证件(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八)实施“一片两校”招生政策。 万泰阳光、万泰豪景和御景国际三个小区属于黄河路小学和解放路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回民小学招生范围内运河以西部分属于育红小学和回民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幸福街以东御河路以北部分属于迎宾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锦绣天地和天成明月洲两个小区的适龄儿童在凤凰城小学报名,如黄河路小学有空余学位,有意向在黄河路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摇号入学。 (九)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各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严禁以考试成绩或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条件选拔学生。 (十)严格控制转学。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所带证件与入学一致。 学位登记 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登记审核制度。凡年满六周岁的运河区常住户籍人口和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为半年以上,截至到8月15日);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 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至少最近期半年以上); ⑥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⑧租住房和单位宿舍的: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接种卡。 (二)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1.父母一方及孩子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 3.父母一方的沧州市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一年以上); 4.原始户口本; 5.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7.接种卡。 经商人员还需提供2020年6月底之前许可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生通知时间。2019年底,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通知。 (二)网上学位登记时间:2020年7月5日—10日。网址另行公布。 (三)线下学校确认审核适龄儿童入学相关证件时间:7月11日—14日。 7月11—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范围内有户口房证的适龄儿童线下到学校确认审核时间。 7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线下到学校确认审核时间。 (四)小学新生资格审核时间: 7月15日,各小学将确认审核的适龄儿童的纸质花名册和证件复印件上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7月16日至20日,区招生工作联合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7月25日,各小学到区教体局普教科领取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花名册。花名册在学校网站公布或在学校明显处张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应去的学校补录入学。 (五)补录时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各小学向一年级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准做招生广告。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要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严禁未经批准通过各种途径做招生广告;严禁所有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到小学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严禁公办小学向初中学校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招生过程中,各中小学要设置有专人负责的咨询台(或咨询窗口),校长要保证通讯畅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对公办中小学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百姓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今年对招生原则、招生时间、招生内容等细节进行的调整要宣传到位。因此,各校一定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中小学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要科学安排招生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聚集产生安全隐患,确保招生安全;要强化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社会信誉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