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宜州雍景香江一期绿化率是多少?
宜州雍景香江一期绿化率为:56%。雍景香江位于河池市宜州市冯京西路(原红磨坊),该项目总占地107565平方米(161亩),总建筑面积256058.9平方米,容积率3.0,绿化率56%,总约6亿元。项目设计理念超前、地理位置优越,南面龙江,背靠马山,不愧为。超大楼间距(102米,小48米)、纯正的南北通透户型设计,前有46亩配套沿江公园,小区内超大型园建及绿化,后有山体公园。功能区有大型地下停车场、现代幼儿园、购物商场及商业街、老人活动、棋牌室等文体设施。力求打造宜州乃至河池的豪宅标杆,为宜州市民提供高尚、人文、和谐、便捷的居住生活环境。宜州雍景香江一期位于:宜州市宜州市冯京西路(原红磨坊)。装修情况为:毛坯。容积率:3。物业类型:住宅。产权:普通住宅70年。点击查看:宜州雍景香江一期更多详细资料。
河池宜州雍景香江一期容积率是多少?
宜州雍景香江一期容积率为:3。雍景香江位于河池市宜州市冯京西路(原红磨坊),该项目总占地107565平方米(161亩),总建筑面积256058.9平方米,容积率3.0,绿化率56%,总约6亿元。项目设计理念超前、地理位置优越,南面龙江,背靠马山,不愧为。超大楼间距(102米,小48米)、纯正的南北通透户型设计,前有46亩配套沿江公园,小区内超大型园建及绿化,后有山体公园。功能区有大型地下停车场、现代幼儿园、购物商场及商业街、老人活动、棋牌室等文体设施。力求打造宜州乃至河池的豪宅标杆,为宜州市民提供高尚、人文、和谐、便捷的居住生活环境。宜州雍景香江一期位于:宜州市宜州市冯京西路(原红磨坊)。装修情况为:毛坯。绿化率:56%。物业类型:住宅。产权:普通住宅70年。点击查看:宜州雍景香江一期更多详细资料。
二手房买卖条件
一、二手房买卖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条件如下:(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4)房屋未设立抵押权;(5)与产权单位不存在限制出售约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不能转让1、二手房不能转让的情况如下: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3、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二手房;4、鉴定为危房的二手房;5、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二手房;6、法律限制交易的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条件
二手房买卖条件如下: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4、房屋未设立抵押权;5、与产权单位不存在限制出售约定。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不能转让1、二手房不能转让的情况如下: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3、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二手房;4、鉴定为危房的二手房;5、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二手房;6、法律限制交易的二手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手房过户要交什么费
一、营业税
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营业税。
二、契税
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
三、个人所得税
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需分别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5元的印花税。此外,个人房产交易还需交纳的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手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
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
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6、在这个等待时间里基本没什么难题困扰,可以顺便了解一些费用,比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7、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卖二手房交哪些费?
卖二手房需要缴纳费用: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3)增值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2年的)
购买二手房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
1、二手房房费;
2、若二手房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缴纳:
(1)银行按揭抵押公证费。抵押公证费是贷款额的 1 ‰,不足 200 元的按 200 元征收。
(2)按揭合同工本费 380 元 / 套。
(3)商品房案值评估费为总房价的 3 ‰~5 ‰。
3、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若二手房是通过中介,则需要再支付成交价的1%-3%的中介费
买卖二手房有什么流程
法律分析: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流程是: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买卖二手房有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资格核验;网签合同;地税部门核定契税;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出售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出售需要的材料有:1、房屋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3、房产证或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4、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手房买卖须准备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4)《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