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导致他人交通事故怎么定责
法律分析:如果因违章停车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最后导致发生行使中的车辆撞上违停车辆的,违章停车行为与事故发生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停的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违停导致他人交通事故,需要担责吗
违停导致他人交通事故,一般需要担责。违章停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违停一方无过错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一般是处200元罚款。因为违章停车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违章停车的驾驶员通常是要承担事故责任的,最低也是次要责任,如果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违章停车的驾驶员就可能得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的,要报警处理。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属于违章停车,但其违章停车行为尚不足以造成该事故,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次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违章停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违章停车扣分标准是: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的情况下,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3、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一般是扣2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昆山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2022年昆山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有: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昆山伤残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伤残等级一般是劳动者在劳动中受到伤害,认定工伤需要的鉴定,其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来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昆山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法律主观: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可以分情况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的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 2、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 停工留薪期 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昆山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当前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每个地方由于人均收入不一样同级别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不一样。具体分析如下: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 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赔偿金:
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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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昆山发生的事故中宝马车主持刀攻击电动车车主被其夺刀反杀,电动车车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
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警方通报:警方定性正当防卫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扩展资料:正当防卫法律概念: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当防卫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的通报
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持刀砍人反被杀事件?电动车车主算正当防卫吗?
日前,一条宝马男因行车冲突持刀砍人,刀落后反被对方砍杀身亡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疯狂转发。据昆山市公安局最新发布的警情通报,事发地为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在该起冲突中,宝马男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骑车男于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已被警方控制。以往大多数殴斗案件,由于缺乏现场视频,案情细节的还原高度依赖于当事人的口供。由于当事人存在趋利避害、记忆误差等原因,不同当事人的口供之间常常存在矛盾,导致殴斗行凶过程的认定存在很大的难度,进而也对后续各方责任的厘清造成很多困扰。昆山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有比较清晰的监控录像,事实认定不会有太大争议。因此,这起案件中对骑车男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不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而且对于普通人的行为边界,都具有教科书般的指导意义。监控视频显示:一辆宝马车在越线非机动车道的过程中与一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纠纷。宝马车先后有包括刘某在内的三个人下车与骑车男于某理论,期间对骑车男于某有多次拉扯推搡行为。双方纠缠约两分钟后,刘某突然返回宝马车,拿出一把砍刀,朝着骑车男子连砍数刀。在此期间,刘某不慎刀落,刀被于某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某朝刘某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某倒地。在刘某起身过程中,于某朝刘某回砍三刀。在刘某起身离开后,于某又从身后追砍两刀。也即,在整个过程中,于某砍了刘某七刀。很显然,刘某一方违章在先、动手行凶在先,于某具有正当防卫的法定权利。对于前五刀,两人近在咫尺,且刘某随时有重新夺刀的可能,因此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对于这一阶段的行为定性,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争议。争议在于于某后面追砍的两刀。有人认为,刘某起身后就开始逃离,对于某不再有加害的危险,此时于某从身后追砍的行为属于主动加害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这种观点完全是在用一种局外人的理性和事后分辨视频的方式所进行的评价,没有考虑当事人当时所处的危急情势。于某后面追砍两刀的行为发生在约十秒钟之间,这么短的时间不能要求于某像事后的旁观者那样做出“最正确选择”。还有人认为,刘某倒地起身后已经开始逃跑,此时于某也应当趁机逃离。这种观点看似有理,但也经不起推敲。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条款并不要求被害人只有在逃无可逃的情况下才能防卫。也即,防卫并非最后的选择,而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的当然权利。很显然,于某的行为属于自我防卫。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是,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而讨论这个问题,又需要弄清楚另外两个核心关键事实:第一,导致刘某死亡的致命伤究竟是哪几刀造成的?如果是前五刀造成的,那么后续追砍行为并不致命。此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于某的行为属于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致命伤是后两刀导致,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分析第二个事实,即:刘某倒地起身后手上已经不再有刀,且已经开始逃离,此时于某的人身危险是否已经解除?如果刘某一方主观上已经放弃了继续行凶的意图或者客观上已经丧失了继续行凶的能力,那么客观上于某的人身危险已经解除。但问题是,作为当事者的于某,他当时的主观认知究竟是怎样的?他是如何判断当时的自身安危的?对此问题,警方在后续侦查中必然会重点进行讯问。但在当前,我们只能结合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推测。仔细查看视频可以发现,刘某倒地起身后以并不算大的速度朝着约十米开外的宝马车方向跑去。于某第六刀是在刘某起身不久,砍第七刀时刘某正站在宝马车左后侧车门旁边。有评论认为,于某在当时有理由认为自己的人身危险尚未解除。因为既然刘某能从宝马车内拿出第一把砍刀,那么就完全有可能从宝马车内拿出第二把、第三把刀。又或者宝马车内的其他人会拿出砍刀,下车对于某进行攻击。于某成功夺刀具有偶然性,由此建立的临时优势随时可能在后续搏斗中再次失去。不论是从此前刘某的凶狂,还是从刘某一方的人数优势、提前携带凶器等情形判断,于某都很难认为刘某一方会停止不法侵害,很难认为其人身危险已经解除。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不过,确定于某的主观认知和心理状态还有更多的细节值得重视。其一,刘某持刀砍向于某后,宝马车上的其他人并未加入侵害。刘某被于某反砍后,刘某一方的人也没有提供支援。因此,刘某一方的所谓人数优势并不存在。其二,刘某跑向宝马汽车的时候,已经被砍五刀,身受重伤。此时即便宝马车内还有其他凶器,刘某也不可能再有继续对峙行凶的意愿和能力。刘某跑向宝马车应该是想上车逃离现场;第三,刘某持刀砍向于某的时候,大概率使用的是刀背和刀把而非刀刃。这能有力证明刘某当初不希望造成于某重伤,至少无意伤害其性命。这也是于某伤情不重,后期还能夺刀的关键。衡量防卫是否过当的一个重要基准就是加害人的加害意图和加害能力。如果综合考量上述三点细节,于某后续追砍的两刀特别是最后一刀,或许可能有防卫过当的嫌疑。当然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清晰的界限。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这条界限也有可能发生变化。过分压缩或过分扩张正当防卫的空间,有些时候都会助长恶行,纵容暴力,危及社会秩序。而期间的边界勘定和分寸拿捏,对司法工作者确实是极大的智慧考验。
昆山一塔吊坍塌压瘪过路轿车,此事故是否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据相关消息报道,昆山有一塔吊坍塌,并且压扁了过路的轿车。从而重伤了车内人员,目前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抢救,至于具体的伤亡情况,官方并没有透露。但是肯定是有伤亡情况出现的,所以我们就一起等待官方最后的结果吧。对于这样的事故我们也是没有想到,因为正常施工过程中是不会存在这种问题的,可能当地因为台风的影响而造成塔吊无法控制,并引发这样的事故。车辆的种类虽然多,构造却大同小异。这应该说是标准化的功劳,也是大型生产流水线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需求的变化,铁路车辆的外形开始有了改变,尤其是客车车厢不再是清一色的老面孔。但是它们的基本构造并没有重大的改变,只是具体的零部件有了更科学先进的结构设计。一般来说,车辆的基本构造由车体、车底架、走行部、车钩缓冲装置和制动装置五大部分组成。车体是车辆上供装载货物或乘客的部分,又是安装与连接车辆其他组成部分的基础。早期车辆的车体多以木结构为主,辅以钢板、弓形杆等来加强。近代的车体以钢结构或轻金属结构为主。
江苏昆山一塔吊倒塌砸瘪过路车,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江苏昆山一塔吊倒塌砸瘪过路车,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一、江苏昆山一塔吊倒塌砸瘪过路车是什么情况?江苏昆山有一个正在施工的地点发生了塔吊倒塌的事件,这个塔吊倒塌之后,刚好砸中了一辆小轿车,因为塔吊倒塌的时间段是当地的上下班高峰期,所以车流量是比较大的,就算小轿车发现之后想要躲避也来不及能够看到塔吊刚好压在了小轿车等中间,导致小轿车被砸的面目全非,而小轿车当中的相关人员很快就被救了出来,送往了医院去进行抢救,截至目前,受伤人员的伤势还并没有对外公布。二、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在这件事情当中,这辆小轿车是非常无辜的,因为他仅仅是从这个地方通过的时候就被塔吊给砸到了,所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塔吊的管理者去负责,作为塔吊的管理者,就应该对塔吊的使用情况以及状态进行一个监督和管理,避免意外的发生,所以塔吊的管理者在这次事件当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非常的重大,希望事件当中的受害者没有生命危险。三、为什么塔吊会倒下来呢?塔吊之所以会倒下来,很明显就是因为塔吊的地基不稳,因为我们都知道塔吊的高度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的,地基不稳的话,就会导致塔吊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发生倾斜,甚至是倒塌,所以这个地方塔吊的倒塌和管理者的管理不善以及操作人员的操作不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的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让受害者得到一个合理的回复,除此之外,也希望当地能够加大对塔吊的监督和管理,避免类似意外再次发生。
威海旅游景点有哪些?跟旅行团好还是一个人旅行好?
人们在休闲时刻都会选择出去旅游,来到威海,旅游景点也是比较多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无论是跟团旅行还是自驾游都是非常不错的一种选择,现在是比较流行自驾游的,因为时间比较自由,可以自己合理安排,从而看更多的景色。来到美丽的威海,有一些景区是值得一去的,首先应该去刘公岛看一看,这也是海上的天然屏障在我们国家的国防力量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可以发现很多海上战事就是在这里发生,历史印记也比较多,所以这里的文化比较浓郁,可以了解更多的文化知识。也可以去成山头看一看,这里的海拔高度一般能够达到200米,还有一群山峰连在一起,特别是在春天的时候,景色比较翠绿,是值得旅游的地方,在这里看日出非常的惬意,因为离海比较近。威海华夏城也是一个值得一去的景区,这里展现的是古典文化也是大型的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并且里面的景点是比较多的,还有一些特色的园林,所以来到这里不仅能够观赏到美丽的建筑物,还能够看到一些美丽的景色,以及了解一些知识这里有威海人民防空教育基地。石岛赤山风景区也是威海的一个著名景点,这里有滨海风情游以及渔业民俗游,还有山海景观游,也有大家想要了解的宗教文化,这里简称世外桃源。有非常多的景观可以看到赤山法法院还有中国的动感音乐喷泉广场,被叫做吉祥平安谷,所以来到这里了解不一样的特色文化,也能看到不一样的特色景点。环翠楼公园也是值得一去的景区这里有园林,建筑还有广场,一般在夜晚的时候来到这里散步的人比较多,夜晚的灯光也是比较柔和的,并且园内还有一些动物值得一去。
现在去威海旅游合适吗
现在能去威海旅游的。威海目前防疫政策:1、七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威返威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七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威返威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七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威返威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4、来自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七日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的入威返威人员,参照中风险区入威返威人员政策执行。5、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入威返威人员,需提前3天通过电话或扫描“入威返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等方式进行报备。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如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昆山一塔吊突然倒塌砸中过路轿车,驾驶员的情况如何?
昆山一塔吊突然倒塌砸中过路轿车,驾驶员的情况稳定了。正所谓现在的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只要我们拥有一部有网的手机,就能查看当今世界所发生的各种新闻。近日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江苏昆山的某个工地的施工塔吊突然倒塌砸中一个轿车,而这名被砸中的车主正在抢救之中,希望这名车主能挺过这个难关。而导致这个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华东沿海地区受到了台风的影响,由于台风风力非常之大,这个塔吊在施工过程中就这样突然倒塌的。这个事故发生在江苏的昆山,当地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紧急措施,而且对这个工地也进行了停工调查。
江苏昆山一塔吊倒塌砸中行驶轿车,轿车驾驶室被压瘪,司机的情况如何了?
司机目前已入院进行抢救,而具体的身体状况还不得而知。事情经过9月14日晚上,江苏昆山,正在进行施工工作的塔吊疑受台风影响而倒塌,并且倒塌的位置正是车辆穿行的马路上。因此,刚好有一辆黑色轿车的车顶被砸中。现场可看到,车子整个被砸变形了。车内的司机也因此受了重伤。事故发生后,这名司机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故的责任方是谁?据了解,施工方承包的业务是修建昆山的地铁。按道理,这样正规的施工项目对安全性应该把控地比较好。却没想到,塔吊居然会突然倒塌,并且致人重伤。这说明施工方并没有注重施工时的安全性,这才发生此事故。无论如何,施工方要为司机的受伤和其车子的损坏负起责任。施工方至少要全权承担对治疗司机所产生的费用和对车子进行修理的费用。并且,经过此事后,施工方务必要严格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不仅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避免意外发生,危及施工工地附近的人群的人身安全。事故造成人们的恐慌上面这个事故可说是天降横祸。这也让人们感觉到人人自危。因为谁都会出门,但一旦出门就可能被高空抛下的东西给砸到。或者是因为乘坐任何一种公共的交通工具而遭遇不幸。如果照这样想下去的话,一个人,无论是在哪儿,包括在家都可能遭遇不幸。那就变成杞人忧天了。但大可不必这样时时担心自己的安危而什么事都不敢做,因为遭遇这些危险的几率总的来说是很低的。无常无处不在这个事件又让我们再次意识到无常在生活中是无处不在的。从受伤司机的角度来说,他本来只是如往常一样地正常驾驶车子在马路上行驶。在驾驶时,如其他的司机一样,他主要关注的是前后左右的车辆。谁知,突然飞来横祸,谁也料不到的倒霉事儿就落到了他的头上。这几乎是无法规避的。所以,我们应当珍惜当下的每一刻,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遭遇无常。
8·2昆山工厂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
发生如此严重的爆炸事故,企业责任重大。然而安全生产不能仅靠企业“自觉”,必须重视并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让企业生产始终处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之下。作为生产经营主体,企业本身具有逐利性,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很可能减少对安全生产资金和设施的投入。监管部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规范企业经营,及时发现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并对其进行约束和处罚,也才能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相比于追责,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才是防范安全隐患的关键。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实际上是敲响了警钟--在多部门综合管理的语境下,相关职能部门应理顺权责关系,做到权责明确,一旦出了问题,可追查到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以此倒逼监管部门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已进入调查处理阶段,要严惩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责任人,更要让失职的监管部门感受到切肤之痛,并由此建立起能够有效约束监管者的问责机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2014年8月2日,一场发生在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粉尘爆炸,震动中国。其伤亡之重,1949年以来罕有其匹。事发当场夺命47人,当天死亡75人,伤185人。至2014年底,遇难者增至146人,此后死亡数字仍在上升。其震撼,更在于事发昆山,一个连续五年排名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第一,连续九年位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榜首,以“昆山模式”示范全国,已成为“中国制造”形象的昆山。爆炸事件以一种异常残酷的方式,揭开了在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三角,曾被视为样板的昆山发展模式的暗伤,曾经风光无比的“中国制造”“比较优势”那光环下的阴影。
8·2昆山工厂爆炸事故的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管理原因 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对中荣公司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力等问题失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