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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介协会

时间:2024-04-09 04:16:36 编辑:莆仙君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为The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IAC。第二条 协会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以及在华外资保险机构均可成为协会会员。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国家对保险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第四条 协会业务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保监会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民政部的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第二章 职责范围第六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一)接受中国保监会委托,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资格管理;(二)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组织签订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接受中国保监会委托,组织制定保险业产品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标准等;(四)组织会员自愿达成指导性条款或标准化条款,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后对外发布;(五)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六)进行自律管理,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的会员,可按照章程或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实施警告、业内批评、公开谴责、提请中国保监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等惩戒措施。第七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一)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和中国保监会的政策论证,提出保险业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中国保监会和政府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三)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维护保险业、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认真受理保险咨询和投诉,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上报重大投诉案件,做好中国保监会批转的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五)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会员开展业务、技术和工作经验交流。通过刊物、网站等形式,完善信息数据,反映业内动态,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六)整合宣传资源,大力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强化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面引导舆论宣传;(七)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和委托,开展保险职业与实务的教育培训工作;(八)承办中国保监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会员第一节 会籍第八条 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一)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在华的外资保险机构,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应当在设立后加入协会,成为会员;(二)依法设立并经中国保监会许可从事保险有关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以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保险服务机构,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行业社团组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四)协会的个人会员由中国保监会推荐。第九条 协会的单位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本章程;(二)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许可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业务;(三)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单位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协会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经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可继任协会职务。第十一条 单位会员的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提交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三)经协会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申请单位按协会规定缴纳入会费;(四)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部门向申请单位颁发会员证书,申请单位即取得会员资格。第十二条 会员资格的变更与终止:(一)单位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二)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三)单位会员如果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该会员如申请重新入会,按新会员对待;(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第二节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四)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五)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对协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六)自愿退会;(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的章程、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二)执行协会决议;(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五)接受协会的询问和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协会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资料;(六)按规定缴纳会费;(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五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上一届理事会最后一次会议产生的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四)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事宜。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但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保监会和民政部批准同意,并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第二节 理事会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一条 理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二)能正常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三)支持协会工作;(四)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五)决定设立和撤销专业委员会,聘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六)选举和罢免协会秘书长;(七)制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八)批准协会年度工作计划;(九)批准协会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十)执行中国保监会授权或委托的各项工作;(十一)审议和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根据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的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五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第四节 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第二十八条 协会设专职会长一名,名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协会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一般不超过两届。第二十九条 协会根据需要,推选若干名在业内具有较高威望,热心于协会工作的人士担任本会名誉会长。第三十条 协会根据需要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为专职,协助会长工作,对会长负责。秘书长人选可由会长提名,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备案。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最长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一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二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主持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三)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四)主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五)提名秘书长,聘任副秘书长;(六)聘请业内外专家担任协会顾问。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第三十三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二)在保险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较好声望;(三)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四)热爱协会工作;(五)身体健康,公正廉洁;(六)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的行为的,或因其他原因离任的,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并报中国保监会核准,可提前离任。会长、副会长提前离任的,可提前改选;秘书长提前离任的,由常务理事会指定人员或提前改选。会长、秘书长离任须进行离任审计。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在社团组织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单位,应由原单位在一个月内提出人员变动申请,并推荐继任负责人接任或重新进行提名选举。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第三十六条 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入会费、年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七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八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九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第四十一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每年度一月份编制上年度的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报告,报理事会审查,同时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二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保监会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三条 凡协会举办较大型活动,临时需筹集经费,须经理事会会议通过。第四十四条 协会工作人员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以及退休制度,参照本地区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待遇水平,结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协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提出方案,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五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须书面征求中国保监会和民政部的意见,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六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七条 协会自行解散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八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第四十九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中国保监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条 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一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保监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承办政府主管部门交办和授权的房地产经纪、咨询行业资质管理、经纪人注册管理等具体工作及其他委托办理的事项。(二)、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凡承认协会章程并承担会员义务,自愿遵守行业自律规则,热心行业协会工作,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行业的单位、个人,均可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成为会员。

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的协会作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经济、金融与保险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配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公平竞争,开展行业交流,为会员提供服务,推进北京地区保险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提升保险业服务首善之区经济社会建设的水平,为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作出贡献。

北京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家庭可凭通知单减免佣金

4月13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减免市场租房补贴领取家庭租房佣金的倡议书》(简称《倡议书》)。
《倡议书》显示,为配合做好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切实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负担,引领房地产经纪机构践行社会责任,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链家、我爱我家、麦田、中原、21世纪不动产、金色时光、兴商、金城阜业等会员单位,共同向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出减免市场租房补贴领取家庭租房佣金的倡议。
按照《倡议书》,对于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倡议响应机构新承租住房的,凭“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等证明可减免租房佣金。
《倡议书》发布后,多家经纪机构响应倡议。
北京链家官方微信号发布《关于为市场租房补贴领取家庭提供专属优惠服务的承诺》,推出“免收市场租房补贴领取家庭租房佣金”专属优惠,凡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到市场租房补贴领取资格的市民,通过北京链家居间成交住房租赁业务,每人每年可享受佣金全免优惠一次。
北京我爱我家官方微信号发布《积极响应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倡议 租房补贴家庭租房 我爱我家佣金全免》提到,为推进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市场租房补贴解决住房问题,在房地产中介协会的大力倡导下,今年北京市首次启动市场租房补贴领取家庭租房佣金减免工作。对于经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我爱我家门店新租赁房屋,由经纪人登录市住建委官网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资格。经查询,若此户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市级备案通过,可免除租房佣金,以切实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负担。
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市场租房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且同时具备相关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且在北京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按照规定,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超过6个月未落实租赁住房、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
同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家庭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每满12个月时,应提前1个月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等变动情况。家庭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满12个月的次月起停发补贴。(原标题:北京房地产中介协会倡议:领取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免收租房佣金)


北京租房补贴政策2020

市场租房补贴政策相关问题解答一、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标准是多少?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收入按人均月收入计算,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须不高于4200元。二、家庭收入都包含哪些?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家庭收入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即家庭每年在支付个人所得税和各种社会保障费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所获得的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经营性收入、退休金、养老金、支取公积金、失业保险金、赡养费、抚养费等。换句话说,这里指的收入就是家庭的所有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及各种社保缴费之后的收入,每月支取的公积金也算在收入范围内。三、除了收入,还有其他申请条件吗?有。申请家庭还须符合住房和资产条件。住房条件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资产条件根据家庭人口数量有所不同,即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家庭资产包括:现金、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银行储蓄、商业保险、公积金余额;房产、车辆等贵重财产及价值。四、申请通过后,家庭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等相关,分六档进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单位:元/月补贴对象全市(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怀柔、平谷、密云、延庆2人及以下户3人及以上户2人及以下户3人及以上户第一档: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2500350015002100第二档: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2200300013201800第三档:人均月收入2700元及以下的家庭1900250011401500第四档:人均月收入在2700元(不含)至3200元(含)之间的家庭160020009601200第五档:人均月收入在3200元(不含)至3700元(含)之间的家庭13001500780900第六档:人均月收入在3700元(不含)至4200元(含)之间的家庭10001200600720五、家庭是朝阳区户籍,共2口人,人均月收入2800元,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经住房保障部门核定后,如家庭人均月收入2800元,应属于补贴对象中的第四档,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600元市场租房补贴。六、家庭是延庆区户籍,共3口人,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证,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家庭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核验家庭月收入,可直接按补贴对象中的第二档认定。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800元市场租房补贴。七、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是什么关系?家庭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是2500元/月,但承租的房屋租金为3000元/月,补贴能否按照房屋月租金3000元/月发放?不能,按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2500元/月发放。按政策规定,租赁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简单来讲,即最终发放的市场租房补贴为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月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以上述家庭为例,如该家庭承租的房屋租金为2000元/月,则最终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八、为什么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租房补贴标准低于其他区?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考虑到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房屋市场租金水平与其他区相比较低,故按全市补贴标准的60%确定。九、哪些家庭可申请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大病或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十、家庭成员中既有重残人员,又有大病人员,同时也均是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可提高几档补贴?不可重复提档,只能提高一档补贴标准,且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十一、特殊困难家庭如何确定?需提供什么资料?1.重残人员范围包括: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申请家庭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大病范围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心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申请家庭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此类家庭为由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时须提供由卫生健康部门制发的相应凭证。十二、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去哪里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表》。十三、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审核程序,为“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地和居住地社区公示家庭情况。区级复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区政府网站对符合条件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市级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对街道(乡镇)、区审核通过的家庭情况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获得市场租房补贴市级备案资格。十四、申请之后,家庭在哪里能查到申请是否通过?申请通过之后,家庭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中的“住房保障”—“查询服务”—“资格备案结果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同时,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向申请通过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十五、家庭获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租到房?补贴资格有效期是多久?是否申请一次长期有效?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超过6个月未落实租赁住房、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家庭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每满12个月时,应提前1个月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等变动情况。家庭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满12个月的次月起停发补贴。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按规定作出保持原补贴资格、变更补贴资格、终止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决定。十六、家庭租赁房屋有什么要求?是否可以承租平房?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承租房源在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租赁平房的,出租人同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十七、我承租了一套河北燕郊的房屋,是否可以获得市场租房补贴?不可以。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要求申请家庭需承租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十八、家庭承租房屋后,是否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合同有什么要求?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保护申请家庭合法权益,建议申请家庭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中“政务服务”—“下载中心”—“房屋管理”中下载。十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去哪里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经街道初审、区级复审无误后,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二十、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等材料及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二十一、申请家庭需准备银行卡吗?市场租房补贴代发银行都有哪些?申请家庭应提前准备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各区有专属指定代发银行,家庭还应咨询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二十二、市场租房补贴的发放时间如何计算?家庭于8月2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8月28日在街道做了补贴领取手续,但9月10日区级复审才通过,影响补贴发放起始时间吗?不影响补贴发放起始时间。申请家庭当月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从次月开始计发补贴。即补贴起始发放月份只与申请家庭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补贴领取手续的时间有关,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的时间无关。上述家庭的补贴起始发放月份依然为9月。二十三、市场租房补贴合同到期,家庭未进行续签的,市场租房补贴如何处理?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于租赁合同到期次月起停发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1个月按规定重新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额度延续发放。二十四、家庭在通知出台前已经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了,通知实施后是否可以按照新标准享受补贴?如何办理补贴变更手续?可以,家庭可依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变更。通知实施前已经享受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重新核定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市场租房补贴。家庭没有提出变更申请的,继续按照原来标准发放,待年度动态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可调整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二十五、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后,还需要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吗?除符合条件的东城区、西城区申请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房屋的家庭外,其他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资格变更后,如房屋租赁合同无变化(包括地址、租金、租期等),无需办理补贴领取手续,系统自动联动,自补贴变更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新标准发放补贴。特别注意,市场租房补贴是按照核定的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确定,如房屋租金低于变更后核定的补贴标准,则按房屋租金标准发放。二十六、公租房轮候家庭可以申领市场租房补贴吗?目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中,2人及以上户家庭收入均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条件。已备案公租房家庭在轮候期间,经审核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二十七、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可以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吗?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和公租房保障。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承租公租房期间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在结清公租房相关费用并与产权单位解除公租房合同后,可以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办理完毕补贴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按照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发放补贴。二十八、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此次是否调整?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此次暂不调整。我市公租房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相对于周边市场租金,优势明显。而且相对于市场租房,公租房还具有租金稳定、租期稳定的特点,为承租人免去频繁搬家的烦恼。同时,政府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标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分六档确定。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保障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公租房和市场租房补贴,但是家庭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予以保障,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在结清公租房相关费用并与产权单位解除公租房合同后,可以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二十九、对于不如实申报家庭信息,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有何惩罚措施?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家庭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已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家庭不良信用档案,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及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十、通知中对于核心区家庭,有何优惠?符合条件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屋,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家庭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家庭补贴标准将调回原补贴标准。三十一、为什么给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提高补贴?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核心区人口疏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此次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调整,鼓励东城区、西城区符合市场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在城六区以外租房并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办理租赁备案,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三十二、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后是否还可以提高两档补贴标准?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在核定补贴标准时即已提高一档补贴,之后租赁房屋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再提高两档补贴,累计可提高三档市场租房补贴。但提高后的补贴不得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三十三、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但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否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只有办理了租赁备案的,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三十四、通知实施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想通过办理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提高两档补贴,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新标准办理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租赁备案登记编号,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自补贴领取登记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档次发放补贴。如果家庭只办理了补贴资格变更,自补贴资格变更审核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标准发放补贴,不能在此基础上提档。三十五、家庭是东城区户籍,目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已办理了城六区以外房屋的租赁备案,但没有进行资格变更,可否在旧档次的基础上提高两档?不可以。提高两档补贴仅针对新资格有效,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只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变更,办理完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且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后,才能提高两档补贴。三十六、房屋租赁合同备手续去哪里办理?具体途径有以下几种:1.自行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交易管理事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窗口办理,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目前便民服务点有链家、我爱我家、麦田、金城阜业、金色时光、家福景明6家经纪机构的部分门店可为自行成交的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备案服务。可登陆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www.breaa.cn)资料下载里或者“个人租赁备案平台”导航查看便民服务点门店地址和联系方式(服务点信息协会会根据服务点变化定期更新)2.承租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以“X”开头的,可在北京市房屋中介行业协会网站https://zulin.breaa.cn/进行在线备案,具体流程按照网址指引进行。3.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成交的,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由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三十七、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材料名称形式与数量1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申请表(备案点提供),且双方签字确认原件1份2承租房屋权属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属于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以及该房屋所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属于安置房的,应提供征收拆迁安置协议以及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该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书面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3房屋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4承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5其他,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十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结果是什么样子的?如何查询?备案结果将显示两种提示:一是已备案,房源核验通过;二是已备案,房源核验异常。备案完成后,当事人可登陆市住建委官网“房屋管理”频道“查询服务”栏目的“住房租赁备案查询”进行查询,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index.shtml。查询人输入出租人或承租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租赁备案号等信息进行查询。为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查询过程中,请按要求选择和填写相关信息,经验证查询人员身份及手机号码与备案信息一致后,方会显示查询结果。特别提示,租赁备案编号必须输入完整的备案编号,不能只输入数字。备案系统查询约有半个工作日延时。申请人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登记时,应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编号提供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通过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直接获取相关租赁信息。房源核验异常的,系统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三十九、租赁备案业务的咨询电话是多少?备案结果提示“房源核验异常”,怎么办?答:租赁备案业务咨询电话是65883200。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由房屋租赁平台比对规自委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房源核验。目前只能针对X京的房本/不动产权证进行实时核验,且X京的字母“X”必须大写,其他类房本(如非X京的老房本、拆迁安置协议等)暂不能实时核验通过。房源核验异常的,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联系房屋所有权人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ghzrzyw.beijing.gov.cn/办理存量房补录业务,或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现场房产信息补录。(二)补录成功后,由承租人或出租人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预约办理备案信息复核。复核时间:工作日09:00--17:00;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607办公室。预约电话:65883200。材料名称形式与数量1备案复核申请,写明情况即可,无具体格式原件1份2租赁房屋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房屋合法权属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3房屋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4承租人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5出租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6承诺书原件1份,样表附后7其他,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北京市市住建委电话是多少呢?

北京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59958081办公室职能: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扩展资料:北京市住建委其他科室电话:1、规划处:599583762、中央工程服务处:599582063、工程建设管理处:599589374、重点工程协调处:599589175、建筑业管理处:599588176、建筑市场管理处:599588207、工程质量管理处:599588538、施工安全管理处:599588339、离退休干部处:6513757110、工会:59958761参考资料:北京市住建委-机构设置

2022北京中介承诺不涨租金具体情况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召开座谈会,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10家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参加,共同承诺落实三不得要求,并承诺不涨租金且拿出手中共计超过12万套的全部存量房源投向市场。
座谈会分析了当前房屋租赁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租赁住房企业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性,研究了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参加座谈会的住房租赁企业对共同努力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达成高度共识,坚决落实市住建委要求,共同承诺三不:不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同时,各企业还明确承诺全面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决不允许哄抬租金抢占房源,对于触碰这条红线的业务人员,一经查实从重处理直至开除。
一、廉租房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1、公租房和廉租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只需要交纳相应的房子租金即可。
2、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二、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北京中介承诺不涨租金具体情况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召开座谈会,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10家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参加,共同承诺落实三不得要求,并承诺不涨租金且拿出手中共计超过12万套的全部存量房源投向市场。
座谈会分析了当前房屋租赁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租赁住房企业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性,研究了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参加座谈会的住房租赁企业对共同努力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达成高度共识,坚决落实市住建委要求,共同承诺三不:不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同时,各企业还明确承诺全面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决不允许哄抬租金抢占房源,对于触碰这条红线的业务人员,一经查实从重处理直至开除。
一、房产中介签的居间合同效力如何
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合同有效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的无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和房产中介交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定要多跑几家,货比三家:多了解介个差距,避免损失。买房毕竟是人生大事,必须慎之又慎,更何况二手房买卖手续也相对复杂繁琐,稍不留神,就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认真查看房屋产权:一定要确定房屋产权的合法性,确定卖房人有权卖房。看清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等。
3、小心细致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每一条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有条件最好带律师。一定要确保合同是公平的,不要时候吃亏。
4、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5、不要和任何非房东的人签订任何合同:这一点非常重要!当然,中介很可能会要求和购房者签订关于定金的合同,签订这些合同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给一个购房者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或者稍低于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的价格。
6、防止中介挪用房款: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就会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一旦遇到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此类情形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将很难收回。
7、交付定金需慎重:需要注意的是交定金的同时要签买卖合同,此时就要对价格、付款方式、屋内设备明细等进行确认,不要听信中介的任何其他承诺,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写明定金是什么时候交的,什么时候还,逾期怎么办,违约怎么赔,并尽量少交付定金。
8、确认产权是否明晰:交付定金之前,务必确认所交易房屋的产权性质,如果产权有问题,如抵押、查封等,你将很难处理。
9、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签二手房合同,应先小人,后君子,有话提前说。大部分的中介都有统一的制式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条款,一般都会写明双方应尽的责任,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
10、中介费最后付清:作为购房人,不要听信中介的任何承诺,一定要坚持等二手房交易手续完全办理完毕后再支付中介费。


北京海淀发布热点小区二手房参考价,这对二手房市场有何影响?

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北京的二手房市场行情,同时也可以对二手房的行情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在北京发布二手房参考价之前,深圳是全国第1个发布二手房指导价的城市。深圳之前的房价非常贵,深圳地区三番五次出台房地产措施。但始终无法阻止炒房客的投机行为。在深圳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之后,房价得到了迅速遏制。也正因如此,我相信北京的二手房参考下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至少可以打击那些恶意争抢房源和炒房的行为。一、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这是关于北京海淀区房地产协会发布了一个通知,北京市海淀区拟定二手房参考价,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给出市场指导意见。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房价将会在合理的调控范围之内,北京的房地产行情会越来越稳定。二、这会直接影响到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海淀区属于学区房比较多的地区,在此之前,全国各地会有很多有钱人到海淀区买房子。也正是因为海淀区的房子非常热门,这才导致海淀区的房价居高不下。我相信当海淀区发布二手房参考价之后,海淀区的房地产价格会进一步稳定,逐渐回归到合理的区间。 三、这也会打击恶意争抢房源的现象。恶意争抢房源的主体主要有两类,第1类是投机倒把的炒房客,也是无良的房地产中介。对于那些热门片区的楼盘来讲,刚需购房者难以获得一手资源,这也导致这些楼盘的价格被哄抬起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北京地区的房子确实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但也没有到达今天的这个高度,目前的北京房价中有非常多的泡沫,我相信这些房地产措施可以有效帮助北京市场消化泡沫。

北京海淀发布热点小区二手房指导价

9月29日,据《北京日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经纪协会于近期发出行业内部自律倡议,号召中介机构共同抵制恶意争夺房源的行为。海淀房协也发布了部分热点小区的二手房交易指导参考价,供中介机构参考。对此,有北京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确实了上述消息。海淀房协发布热点小区二手房交易指导参考价诸葛找房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自2021年以来,海淀区二手房市场热度整体较高,成交价格呈现上涨态势,后随着“多校划片”等教改政策的逐步落实,二手房成交价格有所回落。从成交量来看,自6月起二手住宅成交量已连续3月下滑,但月度成交量仍在2000套左右。《北京日报》援引北京市房协相关负责人的话称,严格监管下,仍有个别中介机构为争取更多销售房源,通过暗示、鼓动或直接帮助业主抬高售价等方式,恶意抢单、撬单,既扰乱了二手房交易市场,也不利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在政府部门加大调控力度、强化执法检查的同时,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自律良性发展,特别是中介机构的自律和规范经营尤为重要。”为此,北京市和海淀区房地产经纪协会于近期发出了行业内部自律倡议,号召中介机构共同抵制通过抬高房屋售价来争夺房源的恶意竞争行为。同时,海淀房协结合近一年成交价格情况,对部分价格涨幅大、成交量大的热点小区,向中介机构发布了二手房交易指导参考价,供中介机构参考。另有市场消息显示,首批将针对海淀区29个重点小区(涨幅大、成交量大的热门小区),分小户型(60平方米以下)、中户型(60-90平方米)和大户型(90平方米以上)设定挂牌指导价,超过指导价1%不允许任何中介挂牌,且不能通过中介成交,否则吊销中介执照。对此,我爱我家等房地产经纪公司回应称,作为行业的头部企业将积极响应协会号召并严格落实相应工作,坚持房住不炒,严格自律,落实企业责任,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贝壳找房平台上可以看到,目前房源价格尚未有所变动。以育新花园为例,该小区指导价显示小户型88000元/平方米;中户型78000元/平方米;大户型78000元/平方米。不过,贝壳找房平台上显示,有小户型房源的挂牌价仍达97252元/平方米。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梁楠指出,从二手房市场来看,随着北京“多校划片”打击学区房炒作以及防止违规资金流入楼市等政策的逐步落实,市场有所降温,二手房市场价格上涨节奏放缓,基本维持较稳定运行。海淀区在此基础上针对部分热点小区出台二手房指导价机制,可抑制部分过热区域房价涨幅过大,进一步促进房价维持较平稳运行;同时,对由部分中介机构挂牌房源价格虚高、一定程度上带动区域二手房价上涨这一现象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各城市出台二手房交易指导参考价是个大趋势,目前北京只是在海淀先行试点,二手房价格调控政策的落地对市场形成的影响,从深圳和上海都可以明显看出,深圳的二手房已经连续多月环比下降,上海的二手房成交量也快速回落。但二手房参考价要对市场形成直接影响还需要相关配套性政策,例如房贷政策与参考价同步进行核准,对于明显超过参考价的房源在线上不予以展示等多个方式,才能对市场形成有效影响。张波表示,预计北京二手房参考价格未来扩大到全市只是个时间问题,对于已经进入到存量房为主的一线城市,二手房的调控政策显得尤为重要,配套二手房参考价格,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相关政策落地,以保障二手房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十一城已推行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目前落实二手住房参考价制度的城市共有11个,除了北京,还有深圳、东莞、宁波、成都、三亚、西安、绍兴、无锡、合肥、广州。同日,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落实二手住房参考价制度的10个城市调控效果明显,深圳、宁波、绍兴和广州4个城市挂牌价环比下降。广州在8月31日上线二手房参考价,9月份二手房挂牌价环比下降1.3%。除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制度,今年以来,部分重点城市也出台了各类调控和监管措施促进二手住房价格的稳定和市场预期的稳定,包括严打业主哄抬房价的行为、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增加价格信息核验等。《经济日报》此前发布评论文章指出,二手房市场正在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主战场。在很多热点城市,只有稳住二手房价才算是牵住了房价上涨的牛鼻子。有统计表明,北京2020年二手房交易量占整个商品住宅交易量的比例已经超过70%,不少城市二手房交易量也已经超过新房。房地产调控从过去重点关注新建商品住宅,正逐步发展到一二手房调控齐头并进。多城二手房指导价措施的出台,填补了二手房调控的空白,给调控增加了抓手。据58同城、安居客公布的《9月国民安居指数报告》,9月全国65个主要城市二手房挂牌均价为17012元/平方米,环比下跌0.05%,65城中有28城二手房挂牌房价环比上涨。北京、深圳、上海二手房挂牌均价稳定在5万元/平方米水平之上。

北京商住两用房2022年新政策

北京购房新政策主要有单北京籍家庭单身的可以购买一套,已婚的可以购买两套,但如果户籍不在北京的必须在北京交满社保达五年方可购买一套住房,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并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北京购房新政策规定有哪些?(一)京籍家庭1、已婚京籍家庭(除通州外):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3、想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1)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的京籍家庭。(2)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3)京籍无房家庭。(二)非京籍家庭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2、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三)港澳台侨家庭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北京2022商住两用房会放开吗

不会2022北京商住房限购政策1.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2.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3.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4.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业单位、社会组织。5、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6、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7、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9、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北京市住建委:禁止“租金贷”划拨长租公寓 预收租金不超3月

2月2日,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披露,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北京市内住房租赁服务企业(即长租公寓)提出了10个事项,涉及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租金押金收取、租赁住房装修及纠纷调解等方面,实施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其一,要求长租公寓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开业信息和从业人员名单,于签订承租或出租房屋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未经报备、备案的长租公寓不能通过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
其二,长租公寓分散承租他人住房、再出租给承租人居住并收取租金时,应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同时,长租公寓应于合同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退还押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其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长租公寓;北京市支持专业化、规模化长租公寓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长租公寓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其四,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的,应当取得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长租公寓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方责任,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
其五,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当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定期公布长租公寓被投诉情况,调解长租公寓和当事人纠纷。


北京长租公寓监管新规:租金贷不能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本报记者单美琪 孟俊莲 北京报道北京迎来首个长租公寓监管新规,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禁止资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2月2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委网信办、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禁止“长收短付”,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不得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只能拨付给个人等,该新规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来看,《通知》明确限制企业自建“资金池”,分别对租赁活动的参与主体进行规范。其中,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收租客租金和支付给房主租金的周期必须匹配,明确禁止“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对于此前诟病诸多的“租金贷”一事,《通知》也严格控制其拨付对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能将租客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租客申请了住房租赁贷款后,放贷机构可以把贷款发放给租客,也可以签订协议后直接发放给房东,但不能发放给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或利益相关方。”另外,《通知》对于押金问题上述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上述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此前已经预收的超过3个月的租金部分和存量“租金贷”,租赁企业要建立专户逐步化解;已经预收的押金,也要一并纳入专用账户托管,押金托管的具体方式和流程后续还会出台配套细则。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分析称,新规以“专用账户托管”的形式对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进行规范,相当于给租客的预付租金加上了一道“保护罩”。新规一方面能够防范长租公寓利用预付资金进行高杠杆收房、资本无序扩张的风险,另一方面则能够有效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2月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也出现相似规定,“金融机构提供住房租金贷款,需直接将贷款拨付至承租人个人账户”。该意见稿还指出,将对租赁资金实行监管,监管范围和方式为“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开展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承租人押金及单个支付周期租金合计超过四个月租金数额的,对于超过部分的资金,由监管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目前监管账户机制仅存在于租房等领域,规定施加的主体对象也主要是住房租赁企业,旨在将原先处于真空状态的租赁预付款用制度的笼子给“关起来”,对于金融机构的要求仅限于改变业务模式。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一方面,蛋壳公寓欠业主和租客的钱还尚未归还,下一步将迎来怎样的答复也未可知;另一方面,长租公寓暴的“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随着规模和影响的逐步扩大,监管也在不断锁定以及力求根除导致长租公寓暴雷的一些风险隐患。然而,除了长租公寓之外,类似“预付款”模式损害消费者效益的事件仍在持续发生,健身、养老、教育等机构的相继跑路也使得各个消费层次和阶段的消费者们接连“中招”。在苏筱芮看来,未来健身、美发、餐饮等领域是否需要跟进,仍值得进一步探讨。不论如何,核心在于对实体场景的风险防范,因为在消费金融模式中,场景方才是主角,金融服务实体,金融是配角地位。只有加强对实体预付款模式的监管,才能够从根源上解决消费金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此次新规体现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苏筱芮最后预测称,“从近期动向看,长租公寓、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都正在加快建立监管账户的步伐,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地方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