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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案例分析

时间:2024-04-09 09:47:08 编辑:莆仙君

【担保法】案例分析,急求。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1、赵某于1999年3月1日对母牛享有质权。原因:质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该约定属于流质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小牛归张某所有。原因:质权人虽有权收取孳息,但并不是以所有权的意思收取,只是有权占有孳息,只有在在债权不能实现时,质权人才有权就质物与孳息优先受偿。
4、医药费有权向张某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赵某对母牛属于善意占有,张某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5、该损失应由赵某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用,并被您采纳,我将不胜荣幸!


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78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5%,较二季度的4564亿元和0.94%均有小幅上升。分机构来看,2012年前三季度不良贷款数据显示,除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下降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外资行在这三个季度内的不良贷款率均保持上升。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所有类别的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均保持上升。具体分类来看,大型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307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股份制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74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7%,城市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42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5%,农村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48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5%,外资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6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62%。不良贷款出现反弹等原因,导致拨备覆盖率有所降低。三季度拨备覆盖率由二季度的290.18%微降至289.97%。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   被告:云南天元国际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8月16日,被告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环城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环西支行)签订了一份编号为GLDK-96-12号的《(贷款)保证合同》,约定由被告为云南京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正公司)向建行环西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自1996年9月12日至1997年9月12日。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确定的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1996年8月26日,原告和云南英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茂公司)以及台湾珑艺公司向建行昆明市分行出具了一份《提供担保协议书》,承诺以各自在京正公司的股权为该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1996年9月13日,建行环西支行与京正公司签订两份《借款合同》,金额分别为630万元和370万元,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建行环西支行发放了贷款。合同期限届满,经当事人协商,借款展期至1998年9月12日,原告、英茂公司和台湾珑艺公司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展期届满,京正公司未能按约还款,建行环西支行在起诉借款人京正公司还款的同时,要求原告和英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京正公司破产,建行环西支行以债权人身份受偿61.8万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25日作出(2000)云高经终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原告和英茂公司连带偿还建行环西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938.2万元及利息,因该案中建行环西支行未起诉被告,所以判决中对被告责任未涉及。(2000)云高经终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和英茂公司履行判决偿还了该笔款项,与另一案共支付    我精心推荐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案由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受到民法典的约束和保护。如果因为利息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借款人只需要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
一、民间借贷利息一般多少?
当事人协商约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民间借贷利率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该法定的范围。
二、借别人的钱要怎么讨要利息
借给他人钱如果要约定利息,需在借款合同或者其他借款凭证上明确写明怎样计算利息,并且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银行案例分析解答

1、先回答您的问题吧,个人认为,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存在了。合并成一个企业了,将企业账户中的钱取出来再存进去?呵呵。第二个问题我认为可以可以抵消。乙丙合并成乙或者丙或者丁,那么状态就是甲欠丁的钱,丁也欠甲的钱,均到期了,属于同意类的债权。所以甲主张抵消即可,不需要经过丁的同意。\r\n2、第一、法律规定企业之间不能进行贷款。贷款只有银行可以。第二、标题是国际商法案例,看完题后我迷茫了。\r\n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学生深陷校园贷导致溺亡?

今年20岁的范泽一是北京一所外国语高校的大学生,开学将升入大三。但8月3日,在吉林老家过暑假期间,范泽一留下遗书后出走,家人随即报警,两天后,警方在距离范泽一老家30公里外的一处河流,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经过DNA比对,8月16日,警方出具了一份“死亡证明”,确认死者是范泽一,死亡原因为“溺死”。记者了解到,范泽一生前,曾深陷校园贷。范泽一的父亲范立君告诉记者,恢复范泽一的手机卡,读取信息后发现,范泽一此前曾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上借款,但都是无形的“高利贷”,累计13万余元,其中一笔借款数额为1100元,但一周后需要还1600元,一周的“利息”高达500元。此外,范泽一生前还多次遭到催债者言语威胁,称要将范泽一“欠债不还”一事,发到其学校的贴吧、论坛上,并威胁称要告诉学校的领导和辅导员,伤害家人等。对此,范立君称,“孩子是被这些催债的(人)给逼(死)的。”8月18日,记者从范泽一父亲范立君处了解到,17日晚,蛟河市公安局已经受理了“范泽一人身安全被威胁”一案,并向范立君发送了《受案回执》。“公安局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在调查我儿子的死和校园贷的事情,希望能尽快有结果。”但他表示,即使在儿子“因校园贷一事留遗书自杀”被曝光后,8月18日上午,他仍然收到了多个借贷平台的催债电话和短信。溺亡前留遗书称“承受不住了”。

信贷风险案例怎么分析

亲,这个涉及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查好思想、查作风、查落实造成的。是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摘要】
信贷风险案例怎么分析【提问】
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2月2日,石河子银保监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实,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康凯、邱永涛对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三查”不实,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直接责任,均受到警告处分。【提问】
好了没【提问】
亲,这个涉及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查好思想、查作风、查落实造成的。是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回答】
具体分析一下【提问】
亲[微笑],信贷是指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形式。通常包括银行存款、贷款等信用活动,狭义上仅指银行贷款,广义上同“信用”通用。信贷是社会主义国家用有偿方式动员和分配资金的重要形式,是发展经济的有力杠杆。【回答】
结合案例具体分析【提问】
亲,这个就是因为内容不实而受到的处罚,没有其他可以分析【回答】
好的【提问】
亲,审慎经营是指以审慎会计原则为基础,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和资产风险,负债价值和负债成本、财务盈亏和资产净值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情况,真实、客观、全面地判断和评估金融机构的实际风险,及时监测、预警和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经营模式。【回答】


房贷的案例分析

银行房贷产品一览

 固定利率房贷
 推出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适合人群:对利率未来预期处于上涨周期的客户,可以规避利率上涨带来的风险。
 这是近期最受关注的房贷产品之一。在贷款期限内,不论银行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利率支付利息,不会因为利率变化而改变还款数额。在此基础上,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三家产品略有不同。

 房贷双周供
 推出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适合人群:收入相对稳定且希望加快房贷还款速度、缩短还款期限的客户。适用于期限较长的期供类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如一二手楼的房屋按揭贷款及按月还款的房屋抵押贷款。
 个人按揭贷款由传统的每月还款一次改为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还款额为原月供还款额的一半。相比传统的按月还款方式,“双周供”提高了还款频率,可以加快归还本金的速度,从而在基本不增加借款人每月还款负担的情况下降低所还利息额和还款总额,缩短还款期限。

 直客式贷款
 推出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
 适合人群:所有购房人群。但这类贷款品种对客户设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核条件,门槛较高。
 银行直接把购房款贷给购房者,让购房者把自己的房款首付和获得的银行贷款加在一起的总房款一次性付给开发商的贷款模式。购房者可以自由选择有该业务的银行;可享购房一次性付款折扣(视不同项目而定);免除开发商所指定的律师审核购房者贷款资格等手续的律师费;免除保险费支出(视不同银行、项目而定);放款速度快。

 移动组合房贷
 推出银行:民生银行等
 适合人群:刚刚工作,收入并不稳定的“年轻一族”。
 这是新出现的更为灵活的一种住房按揭方式。该种房贷方式,允许客户针对不同时期的家庭收入情况和个人投资理财习惯,定制个性化的还款方案。在还款期内,还款方式还可以随时调整。便于贷款人根据自己的收入预期,灵活调整自己的还款方式。与等额本息方式相比,移动组合房贷还可能节省一部分利息支出。由于还款总期限是固定的,因此还款数额较低的月份越多,后期还款压力就会越大。

 入住还款法
 推出银行:招商银行等
 适合人群:经济较为紧张的“工薪一族”。
 客户在招行办理一手楼住房贷款业务时,可以申请从贷款第一个月开始,与银行约定一个时间段仅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约定期满后再开始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接力贷
 推出银行:农业银行等
 适合人群:一类是父母作为借款人年龄偏大,按现行规定(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65)可贷年限较短,月还款压力较大,希望通过指定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延长还款期限;另一类是作为子女的借款人预期未来收入情况较好,但目前收入偏低,按现行规定可贷金额较少,希望通过增加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金额。
 当借款人贷款年限受限或偿还贷款能力有限时,可以以借款人的亲属(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所购住房归一方或者各方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原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年龄限制放宽了,即父母可与子女一起接力偿还住房贷款。

 循环贷
 推出银行:深发展、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
 适合人群:急需资金周转的人群
 用户只需将自有住房到银行做抵押,就可获得该住房等价值80%的贷款额度,在房产抵押期内可分次提款,循环使用。“循环贷”是针对住房变现难的特点,而用户在生活中常常会出现投资理财、应急支出、经营周转的需要,而向银行贷款需要时间较长,难以应急。这种贷款方式贷款额度高,使用年限长,有30年。然而用途较为局限,要想获得授信,不能用于炒股买期货。

 住房再按揭
 推出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
 适合人群:已办理住房按揭后又有融资需求或希望盘活按揭房资产的客户。
 用已抵押给银行的物业到银行办理再次按揭,银行将根据市场现状对其已按揭的住房进行评估,从而为客户增加一定的贷款额度。贷款用于其支付购买住房及车位(库)、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一揽子资金需求的人民币个人组合贷款。


什么是个人循环贷款

一、个人循环综合授信贷款:个人循环贷款是指由自然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或信用条件(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经银行审批同意,对借款人进行最高额度授信,借款人可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一种个人贷款业务。个人循环贷款优势:* 余额控制,循环使用:该贷款为余额控制,在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以自行搭配每次使用的金额,贷款归还后,可以继续循环使用,直至达到最高余额或期满;* 超高额度:贷款额度仅受借款人资信及担保方式限制,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产评估值的7成,远高于信用卡的透支额度;* 随借随还、用款灵活:客户可随时办理,方式灵活,还款亦然;* 利息的最大节约:贷款利息为银行基准利率(5.31%-5.94%),客户在获得额度时并不计息,只有在实际用款时才按实际天数计算,客户用款的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节约;* 理财功能:按需使用,既解决客户短期周转困难,又不增加使用外贷款利息。个人循环贷款的特点:* 保障方式: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可组合选择;* 贷款额度:抵质押物按照银行认定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7成;* 额度期限:额度有效期最长为20-30年,到期后自动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挡贷款利率及银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