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3
法律分析:1、央行等同时规定二套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二套房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且已结清相应购买房屋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二套房居住着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二套自住房,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具体来说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对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二套房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契税:二套房买卖评估价格的1%;二套房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二套房买卖评估价格的1.5%。
4、如果二套房价格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二套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二套房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房产契税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二套房的评估价格的3%。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芜湖推出楼市新政 加强宅地供应并完善限售政策
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明确,结合芜湖市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2021年,芜湖市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芜湖市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热点地块土地竞拍时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赁住房 摇号”、“限地价、竞限价回购商品房 摇号”、“限地价、竞品质”、在土地出让环节确定商品住房备案均价等多种方式。
《通知》指出,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市将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芜湖市将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芜湖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预约登记购房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预售房源数30%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销售,预约登记名单、摇号结果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同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指出,加快住房上市节奏,新建商品住房单次预售以幢为单位,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
芜湖市规定,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7〕23号)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芜湖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强制全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小区业主群煽动抱团涨价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芜湖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芜湖市明确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
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四级”分工的全面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处机制,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据了解,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芜湖市是安徽省内继合肥之后,第二个出台系统性楼市新政的城市。
芜湖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3
法律主观:二套房首付新政策: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各地区存在具体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客观:最新二套房贷款政策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芜湖推出楼市新政,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预约登记购房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预售房源数30%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销售,预约登记名单、摇号结果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同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加快住房上市节奏,新建商品住房单次预售以幢为单位,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加强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强制全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小区业主群煽动抱团涨价等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四级”分工的全面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处机制,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范围负责解释,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城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芜湖九部门联合发布新政稳楼市,具体有何相关政策?
芜湖发布的新政主要从增加住宅地面积、严格把控购房的价格备案、禁止利用学区房等概念来提升房价,严格把控住房限量销售政策等方面来促进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走向健康平稳的发展趋势。严格把控住房价格的备案流程芜湖市将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严格把控房地产开发的预售许可证办理的节奏,并且针对已经拿到的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并且只有在一年后才能再次进行价格备案,确保预售的房产项目的价格稳定。购房者通过摇号购买的新房,在拿到房产证后三年才可进行转让。如果是购买的二手房则要在拿到房产证两年后才能进行转让。这一政策主要为了防止有人用学区房的概念来对进行炒房,有效稳定当年的房价市场。优化师资力量降低学区房的概念针对学区房这一严重影响房地产行业平衡的问题,政府提出了多项政策从源头解决这个问题。加强控制目前热点学区房的房屋学生入学情况。同时提出多种不同的入学政策,学区房并不是唯一的进入优秀学校的办法。其次通过加强各个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的交流、提升学校的基础教育设施的完善,减少各个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与教学设施的差距,让所有学校都提供同等质量的教育,那么学区房的概念也就不存在了。其次更是要严查各个房地产企业、二手房交易市场、网络媒体等平台禁止大肆宣传学区房的概念,利用学区房诱导消费者提升房价,严重绕乱房价市场。通过各个地市相继推出的房屋新政,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针对房地产泡沫已经开始严格把控,只有让房地产市场恢复正常,才能提升人们的幸福感,才能让我国的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芜湖购房补贴政策2022
最新购房补贴补助标准 1.在芜湖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2.在芜湖就业创业的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拓展: 申报材料 1.《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表》、《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承诺书》(申请人可到各区经办部门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登记为共有的申请人提供所有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5.申请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购房时点为准,即购房时必须满足学历、职称或资格条件)。 6.申请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持续缴费的就业证明材料。
芜湖购房补贴政策2023年
芜湖购房补贴如下:1、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2、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补贴的说明: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芜湖契税新政策?
律师分析:
1、政府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土地由企业进行开发的,这属于一级市场,这部分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此次契税政策调整;
2、企业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这属于二级市场,也可以享受此次政策红利。
3、对房屋而言,分住房和非住房。对一套和二套住房,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其中第一套住房,90及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对第二套住房,90及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安徽省此次契税调整,对这部分人没有影响。
4、对三套及三套以上的购房人,原先是按4%缴纳契税,现在改为按3%缴纳契税,享受到了此次政策红利。
5、在非住房方面,如商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到此次红利政策,交易时契税由4%降为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芜湖契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一、芜湖契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一)政策变化点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 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 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政策变化后能省多少钱 1、首套房: 假如购买南中环丰隆集团“中环丰锦”155平米的房子,假设均价15000元/平米,总房款需要232.5万,原来需要交纳契税6.975万,新政之后,只需要缴纳3.4875万,少缴3.4875万。 2、二套房: (1)假如购买南中环丰隆集团中环丰锦98平米的房子,假设均价15000元/平米,总房款需要147万,原来需要交纳契税4.41万,新政之后,只需要缴纳2.94万元,少缴1.47万元。 (2)假如购买南中环丰隆集团中环丰锦155平米的房子,假设均价15000元/平米,总房款需要232.5万,原来需要交纳契税6.975万,新政之后,只需要缴纳4.65万元,少缴2.325万元。 (3)“面积越大,房值总价越高,省的越多。”加之新政降息、降首付政策的出台,优惠更多更大。 (三)新政策的意义 1、刺激改善需求。 2、营业税政策相比之前不一样的主要体现是非普通住房,针对大户型、高价、别墅等物业,在过去的政策中,满2年也需要缴纳差额营业税,在新政策未明确,如果各地落地细节中也按照住房计算,那么对于改善性需求有非常明显的利好。 3、政策继续绕开了一线城市,整体看,一线城市不存在库存的问题,预计后续宽松政策也很难覆盖到一线城市,但这些政策对一线城市的心理影响依然比较大。 4、这些政策针对二手房影响比新房更大,因为二手房实时交税。而新房大部分是期房,基本要到收房才存在契税缴纳。 5、中央部委接力地方出政策救市,预计后续针对房地产的政策依然会频繁出现。二、契税的税率规定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对商业用房,别墅房产收3%。(超过地方政府规定单价和规定容积率房产的契税按3%征收)注:房产单价规定情况复杂,具体请询问当地房产登记中心,例如:深圳福田区房产单价超过19830元/m2契税3%,而龙岗区规定是11830元/m2才征收3%的契税。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综上所述,为了解决人们买房难的问题,国家出台房产契税新政策,芜湖也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芜湖契税优惠政策,芙蓉花优惠政策的人就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房地产契税出台的这项优惠政策,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去买房子,但是对于恶意的炒房行为也是严厉打击的。
芜湖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法律主观:商品房契税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当购买的首套商品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时,契税税率为1%,大于90平米的契税为1.5%,大于144平米的契税为1.5%。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芜湖契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一)政策变化点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政策变化后能省多少钱
1、首套房:
假如购买南中环丰隆集团“中环丰锦”155平米的房子,假设均价15000元/平米,总房款需要232.5万,原来需要交纳契税6.975万,新政之后,只需要缴纳3.4875万,少缴3.4875万。
2、二套房:
(1)假如购买南中环丰隆集团中环丰锦98平米的房子,假设均价15000元/平米,总房款需要147万,原来需要交纳契税4.41万,新政之后,只需要缴纳2.94万元,少缴1.47万元。
(2)假如购买南中环丰隆集团中环丰锦155平米的房子,假设均价15000元/平米,总房款需要232.5万,原来需要交纳契税6.975万,新政之后,只需要缴纳4.65万元,少缴2.325万元。
(3)“面积越大,房值总价越高,省的越多。”加之新政降息、降首付政策的出台,优惠更多更大。
(三)新政策的意义
1、刺激改善需求。
2、营业税政策相比之前不一样的主要体现是非普通住房,针对大户型、高价、别墅等物业,在过去的政策中,满2年也需要缴纳差额营业税,在新政策未明确,如果各地落地细节中也按照住房计算,那么对于改善性需求有非常明显的利好。
3、政策继续绕开了一线城市,整体看,一线城市不存在库存的问题,预计后续宽松政策也很难覆盖到一线城市,但这些政策对一线城市的心理影响依然比较大。
4、这些政策针对二手房影响比新房更大,因为二手房实时交税。而新房大部分是期房,基本要到收房才存在契税缴纳。
5、中央部委接力地方出政策救市,预计后续针对房地产的政策依然会频繁出现。
一、契税的税率规定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对商业用房,别墅房产收3%。(超过地方政府规定单价和规定容积率房产的契税按3%征收)注:房产单价规定情况复杂,具体请询问当地房产登记中心,例如:深圳福田区房产单价超过19830元/㎡契税3%,而龙岗区规定是11830元/㎡才征收3%的契税。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芜湖二套房怎样认定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婚前房产算二套房吗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现行政策下,已婚的提问者夫妻双方其按家庭单位计算,名下已有一套产权房屋,故无论是以自己名字或是妻子名字购房皆算第二套房。不过,该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各地情况不同,也不尽统一。涉及到具体的案例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芜湖二套房怎样认定
芜湖二套房怎样认定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婚前房产算二套房吗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现行政策下,已婚的提问者夫妻双方其按家庭单位计算,名下已有一套产权房屋,故无论是以自己名字或是妻子名字购房皆算第二套房。不过,该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各地情况不同,也不尽统一。涉及到具体的案例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