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一.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二.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三.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四.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五.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六.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条件如下。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 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5.批准和公示 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一.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二.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三.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四.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五.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六.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条件如下。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 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5.批准和公示 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外地人申请广州廉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外地人申请广州廉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廉租房针对的是城镇居民,不过此时也有条件要求,一是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另一方面要求住房困难。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外地人申请广州廉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2、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这类人员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所要求的第4、5、6点条件。 ;
外地人申请广州廉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亲,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产权住房;(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摘要】
外地人申请广州廉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问】
亲,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产权住房;(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回答】
相关资料廉租房申请流程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回答】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廉租房申请要满足的条件是,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廉租房制度是具有选择性的社会政策,属于社会救济型福利,其保障特点是范围窄、标准低。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街道组织在廉租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想在广州租廉租房的朋友留意啦,看看广州廉租房条件、所需资料、请求流程及查询方法吧。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广州廉租房请求需求哪些资料?大家都能在下面找到答案。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请求人及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乡镇户籍,并在本市就业或寓居;(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物净值达到政府发布的规范;(三)无自有产权住所,或现自有产权住所人均寓居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用过以下购房优惠方针:1.按房改资金价或规范价购买公有住所;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所;3.参与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履行侨房方针专用房;5.拆迁安顿新社区住所;6.政府供应的其他购房优惠方针。广州廉租房申请所需资料(一)请求表及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或丧偶的,供应相关证明;(二)在户籍地点地、实践寓居地或外地具有房产的证明资料,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所具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所的,供应租借合同;有就业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所分配状况证明;(三)请求人及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助、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据;个体工商户或出资办企业的,供应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据;(四)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获得本市市区乡镇户籍的,供应毕业证书及在穗就业的相关证明;(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供应原户籍地点地派出所证明;(六)属民政机构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员工家庭的,供应《广州市乡镇居民最低日常确保金收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员工证》,免交本款第三项规则的资料;(七)属遗属、优抚目标、移送政府安顿的军队离退休或离任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以及遭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赞誉的劳作模范的,供应相关证明;(八)家庭财物状况及其证明资料。广州廉租房申请处理流程1、领表。请求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地点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取《广州市廉租住所确保请求表》(以下简称请求表);2、请求。请求人应当照实填写请求表,并向户籍地点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请求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方法第十条的规则受理请求;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请求之日起20个办事日内,采纳入户查询、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完结对请求人的户籍、收入、住所、财物等申报状况的查询和初审。请求人及有关安排或个人应当接受查询,照实供应有关状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查询核实后将请求人家庭人口、现寓居地点、住所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物、就业单位等状况在请求人所寓居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办事日;请求人户籍地点地和实践寓居地不一起的,实践寓居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合作查询、核实,实践寓居地和户籍地点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一起安排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办事日。对公示的状况有意见的安排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意见之日起10个办事日内从头查询核实。经公示无意见或经核实意见不成立的,受理请求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办事日内将请求资料和审阅定见提交市疆土房管局各区分局;4、复核。市疆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办事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结复核,并按本方法规则对请求人状况进行评分(评分规范按本方法附件2履行);评分后将请求资料和审阅定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一起将请求资料报市民政局存案;5、同意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和审阅定见之日起10个办事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达到资历条件的请求人名字、就业单位、现住所地址、现住所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寓居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物状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所确保方法等在市疆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办事日。对公示的状况有意见的安排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意见,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意见之日起10个办事日内从头查询核实。经公示无意见或经核实意见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办事日内同意请求人获得廉租住所确保资历并予以布告,按同意的确保方法进入轮候。朋友们在看了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如果是在广州生活或工作的,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去申请啦。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1.广州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
二、广州经适房申请条件
1.广州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法律主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政策确定的收入与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流程是: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政府受理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开登记结果、签订租赁合同。法律客观: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惠及10219户家庭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2007年底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全市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广州市已解决了34894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应保障总户数的78%。据介绍,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将有10219户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万户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目前,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广州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其解决方式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廉租房扩面后补贴标准不变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人均现有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系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0-96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55%计发补贴,补贴系数为0.55。以一家三口的无房户家庭为例,如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元(月均750元),每月可领取补贴金额为379.5元。廉租房申请程序不变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做好受理、初审和初次公示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住房保障办)应会同各区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复核、会审等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今后实物配租为主新建房源可满足需求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目前广州市正在修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经济负担。同时,在廉租住房建成后,将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现占领取租赁补贴家庭总数60%的家庭,可根据其家庭意愿和房源情况,调整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你好,若是想要在 广州 申请 廉租房 ,就要知道广州 廉租房申请条件 是什么: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广州廉租房收入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 购房 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拆迁 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 身份证 、 结婚证 、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 租赁合同 ;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 工资 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 加班费 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 个人所得税 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 营业执照 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免交本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七)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 退休 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八)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2、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一、广州廉租房如何申请,申请困难吗
1、申请申请者持《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在受理申请之后30日内,对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然后提出初步意见,并张榜公布。对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审核意见报送到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3、初审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之后的15日内,对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及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将审核意见反馈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复审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有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作为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向区财政部门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办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有关手续。
5、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在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中,要明确补贴额度,停止发放补贴情形内容。
二、廉租房申请材料答疑
网友提问:
申请廉租房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答:
1、书面材料:到指定地方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三份证明材料:
①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②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③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在广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为以下几个:1、申请公租房的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的收入、资产净值符合政策规定的标准;2、申请公租房的人在广州没有自己的产权房的,或者自己的产权房的面积小于十五平方米的等。法律依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二)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之月前十二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在广州申请公租房的最新条件为以下几个,分别是:1、申请公租房的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的收入、资产净值符合政策规定的标准;2、申请公租房的人在广州没有自己的产权房的,或者自己的产权房的面积小于十五平方米的等。要在广州进行廉租房申请的应当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申请的准备工作。法律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如今广州的房价越来越高,对于买不起房的朋友来说,租房也是不错的选择。当前政府为了更好的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户问题,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廉租房是由政策组织建设,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来出租给符合一定条件的人群,用于解决住房问题,接下来为大家介绍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自去年开始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收入线标准由原来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这一新标准的了台,意味将有1.2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受惠。简单来说原来人均月收入64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才能申请廉租房保障,现在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保障了。另外申请廉租房的家庭还要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800元),或者家庭月收入符合上海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5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注意家庭中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的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的不得申请廉租房。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二、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程序: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程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