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 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 房地产开发 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 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一书四方案”中主要就是包括了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通常是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实践中,要是发现一书四方案中有违法的地方,那么可以申请撤销。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一般会把城市的用地根据不同的用处进行划分,其中建设用地一般都是在城市用地中占比比较大的一块,如果要进行重新划分就需要进行申请。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 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 房地产开发 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 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一书四方案”中主要就是包括了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通常是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实践中,要是发现一书四方案中有违法的地方,那么可以申请撤销。法律客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设用地土地手续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发改委立项二、规划条件三、勘测定界宗地图四、土地估价报告五、写供地方案,报请集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六、经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招拍挂领导小组上会研究设定该宗地挂牌前的出让底价七、招拍挂 ?1.内网公告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个工作日??2.摘牌??3.内网录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八、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九、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十、缴纳有关税费(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十一、填写审批表十二、由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十三、到不动产办理不动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建设用地手续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请建设用地需要的手续主要是:1.县、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建设用地申请表;3.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5.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它立项批准文件;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立项批准文件;8.有关部门意见(涉及地质、环保、规划、水利、林业、消防、公路等);9.以有偿方式供地的,提供:(1)出让合同;(2)土地评估报告;10.建设用地规划批准文件;11.企业营业执照和外贸部门颁布的《批准证书》;12.若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处置情况说明;13.征用土地协议书或征地公告;1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15.1:10000分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6.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17.补充耕地协议书和补充耕地位置图或开垦耕地验收报告。18.征地地形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在我们生活当中,很多人都听说过建设用地,那么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1、首先我们要在周一到周五建设单位工作日,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去规划局窗口进行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窗口人员会收取申报材料,如果发现错误会当场向你指出来,让你当场进行修改。如果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符合要求,窗口人员也会让重新提交申报资料。3、窗口人员收到申报资料核实正确之后,需要在材料上面注明收件的内容和日期。4、之后将这些申报材料转交给项目经办人,由项目经办人审核,项目经办人接到文件之后发现需要补正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资料并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进行重新申报。5、申报材料验收合格之后,项目人会前往现场查看,符合相关的要求之后会签署相关的工作证明,之后会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6、现场勘察合格之后,会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项目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二、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期限是多久建设用地许可证从受理之日开始为20个工作日,这期间不含其他的公示及交费的时间,所以大家不用太着急,耐心的等待领取证件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及信息,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平台下方留言,小编会及时为大家解决困扰。最后有任何关于家居或家装方面的问题,可以多多关注齐家网。【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需要建设单位签好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后,凭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到县级城乡规划部门提出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 (三套 );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人防审查意见书;计划部门立项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建筑施工图;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本等。【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社会诚信服务凭证或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2.成立项目公司的,原受让人、项目公司均需提供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其他视具体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办《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要件不需提供); (2)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成交确认书(招拍挂用地提供);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拍挂用地提供);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协议出让用地提供); (4)承诺函(承诺按合同约定缴清地价款,出让用地提供)。 3.集体土地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要件不需提供); (2)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4.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确权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受理情形:因建设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撤销、破产、兼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性质而申请改名的;通过法院拍卖或法院判决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 (1)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图(原件)、原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更名后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市局批准更名的文件; (3)法院执行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法院判决或法院、仲裁裁定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 6.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建设用地红线或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 (1)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图(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 7.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换发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提供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图(原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提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图(原件),并根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不同,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用地提供)。
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
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1、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报建申请;2、有关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4、用地坐标图2份原件;5、规划条件;6、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7、1: 500或1: 1000数字化地形图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六个月、一年还是更长时效到目前为止,建设部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没有具体规定,6个月或一年,具体由各省规定,逾期未办理续期的,证件自行失效。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分城市而定,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此证时,可以咨询工作人员证件的有效期有多长,避免耽误工程建设进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信息公开吗?到哪个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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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信息公开吗?到哪个部门公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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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 晚上好,很开心为您解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可以信息公开获取。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许可信息是主动公开信息,政府有义务向申请人及社会公众公开,政府的回复无法律依据,你可以据此起诉或提起诉讼。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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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一)审批阶段1、建设单位用地申请报告(说明项目位置、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2、计委计划批文。3、地形图(CAD蓝图及电子文件应有临沂市统一的坐标、高程)。4、平面规划图(电子资料jpg文件及cad文件同时制成光盘)。总平面图蓝图、彩色平面图(a3)、鸟瞰图(a3)、现状照片、规划说明书、公建配套图(彩图a3)。停车规划图(彩图a3)等设计条件复印件、高层住宅做日照分析,软件用建设部指定的众智软件。(具体见用地审图要点)5、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6、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办证阶段: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具有:1、规划局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技术服务费收据。2、申请临时用地的,同时出具临时用地规划保证金收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一)审批阶段: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说明建设工程位置、性质、规模);2、计委计划批文。3、建设用地证件等有关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4、平面规划图。(规划局盖章的总体平面规划图蓝图及电子资料CAD格式);5、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图(南北立面及屋顶效果图a3)附(电子资料JPG文件)。单体设计说明书、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两套建筑图(装订成A4幅面),立面图标明外观材料名称及色彩。(二)办证阶段: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具有:1、建设工程施工图(建施)。2、规划局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技术服务费收据。3、申请临时建设的,同时出具临时建设规划保证金收据。4、城市建设配套费收据。5、建筑层数4层以上(含4层)或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需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6、与城建档案馆签订的档案资料收缴合同。
报建需要什么条件
一、报建需要什么条件1、报建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1)完成水、电、气、路通好平场地;(2)完成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的审批;(3)开工报告获得了批准;(4)特种作业或需要监检的告知办理完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二、报建需要哪些材料1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报告(说明项目位置、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2、计委计划批文;3、地形图(CAD蓝图及电子文件应有临沂市统一的坐标、高程);4、平面规划图(电子资料jpg文件及cad文件同时制成光盘)。总平面图蓝图、彩色平面图(a3)、鸟瞰图(a3)、现状照片、规划说明书、公建配套图(彩图a3)。停车规划图(彩图a3)等设计条件复印件、高层住宅做日照分析,软件用建设部指定的众智软件;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这两个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二、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具体条件是: 其一、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 其二、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及批复总平面图; 其三、取得土地证或者 不动产权 证。 《 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 》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项目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具体条件是: 其一、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 其二、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及批复总平面图; 其三、取得土地证或者 不动产权 证。 《 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 》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