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需科目官网登录入口
广西公需科目官网登录入口: http://ptce.gx12333.net/
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普及型知识。公需科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整合迁移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审核同意,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gxce.net)已永久下线、内容整合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相关内容迁移去向如下:
一、信息公开类栏目
(一)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通知公告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新闻动态-最新公告。
(二)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新闻动态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新闻动态-重要新闻。
二、解读回应类栏目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政务公开栏目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
三、办事服务类栏目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办事服务栏目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人事人才。
四、互动交流类栏目
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在线咨询栏目迁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在线咨询/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广西公需科目登录入口:http://www.gxc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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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注册/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zhuanji.gxrspx.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系统”(简称培训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新学员需点击“注册”按钮注册。
第2步:学习
进入培训系统后,在“我的培训任务”栏目选择科目,点击“去学习”按钮进入课程页面;再点击“学习课程”按钮,选择章节进行学习。学完全部章节后,才能去考试。
第3步:考试
在“我的培训任务”栏目中,点击“我的考试”按钮,选择科目;点击“去考试”进入考试页面,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完成答题后,点击“交卷”按钮,便可获得成绩。
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2次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需联系客服处理。
第4步:打印证书
方式一:在培训系统“我的档案”栏目选择科目,点击“打印证书”按钮,即可在线打印或下载证书。
方式二: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www.gxce.net),找到“公需科目”栏目的“学员登录”频道,按向导输入信息,登录成功后即可打印证书。 ;
广西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登录官网入口地址
广西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登录官网入口地址: http://ptce.gx12333.net/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各人民团体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深入实施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经研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8年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獤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一带一路”倡议和学习“十九大”精神两门课程。同时,开放低碳经济、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与创业能力建设、“互联网+”开放合作等科目的在线学习与考试。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
三、培训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12月31日
四、培训方式
活动沿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系统(http://zhuanji.com),选择相应的培训科目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2次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重新学习和考试。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考试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共计9个学时。
五、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登陆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下载电子证书(两个科证书)并打印。
六、培训收费
今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列入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的重点项目。活动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总体部署,并对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自治区科技人员培训中心、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协助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2018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科技)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共同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参加学习。凡在当年任职或聘用至更高等级或层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完成近5年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未参加当年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申报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八、联系电话
(一)网络培训考试客服热线:0771一2817188。
(二)政策咨询电话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
管理平台查询。 ;
广西公需科目
2022年广西公需科目学习内容: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广西公需科目,培训科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培训时间:2022-04-01至2022-12-31培训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公需科目就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广西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官网入口地址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官网入口地址: http://ptce.gx12333.net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各人民团体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专业技术人员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提高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生态文明意识,根据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
二、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
培训内容是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广西环境保护、优化广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广西循环经济、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等。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三、活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活动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以下简称“激活卡”),激活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培训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网络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另行购买激活卡重新参加网络培训和考试。
本次网络培训考试情况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其中,网络培训为6学时,网络考试为3学时。
2015年度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时间,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
四、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
五、收费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5〕222号批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成立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继续教育处)。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总体部署,并对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广西科技人员培训中心、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西继续教育协会、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协助组织实施。
(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2015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科技)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工作方案,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等工作职责,并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共同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参加学习。凡在当年任职或聘用至更高等级或层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完成近5年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未参加当年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申报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五)自2013年起,自治区每年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形式为网络培训和考试)。为此,各市、各单位应把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列入常规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增配专人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发动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尽早登录学习平台,完成本年度的培训考试任务,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七、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
(二)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支持及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业务办理咨询:0771—2817188。
(三)网络培训考试客户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咨询:。 ;
广西公需科目
法律分析: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普及型知识。公需科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2018-2022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一、培训对象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申报职称的自由职业者。二、培训项目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公需科目必修课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为《广西发展新机遇》,其中课程学习计10个学时,课程考试计5个学时,共计15个学时。公需科目选修课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自主选课开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