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介绍?
《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建筑设计企业、勘察、建筑施工企业、研究和教学建筑单位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进行修订而成。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内容:《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基本简介:《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复合地基设计的基本原则:《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第7.2.7条规定: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当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性土时,设计采用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应满足处理后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技术要求。【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复合地基设计的基本原则,为确保地基设计的安全,在进行地基设计时必须严格执行。复合地基是指由地基土和竖向增强体(桩)组成、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复合地基按增强体材料可分为刚性桩复合地基、粘结材料桩复合地基和无粘结材料桩复合地基。当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土体的特殊性质,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以保证处理后的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gb50007-20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法律分析: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法律依据:《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5.1.3、5.3.1、5.3.4、6.1.1、6.3.1、6.4.1、7.2.7、7.2.8、8.2.7、8.4.6、8.4.9、8.4.11、8.4.18、8.5.10、8.5.13、8.5.20、8.5.22、9.1.3、9.1.9、9.5.3、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