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而宁夏执行细则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免征基础之上,又增加四条免征条款。包括: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也就是说,宁夏版本的免征范围比国家政策进行了适当的延伸。
事实上,全国各地都有类似文件出台,比如今年7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该消息在网上披露后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将其理解为陕西省即将开征房地产税,并视其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又一个重大信号。
房产税来了?这个税种已经收了31年个人住房免征随后陕西省财政厅向公众表示,陕西省此次印发的房产税实施细则,依据的是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该条例2008年的修改意见;只是根据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并非新增或制定新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的规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四、税收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宁夏房产税
法律分析:宁夏自治区发布了《房产税实施细则》对70年使用期限的房子征收房产税;《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宁夏房产税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宁夏自治区发布了《房产税实施细则》对70年使用期限的房子征收房产税;《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宁夏契税2022标准
法律分析: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2018年最新房产契税新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23年宁夏契税2022标准
法律分析: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2018年最新房产契税新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新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哪六个?
新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除了这六个城市外,在2018年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为试点。注: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开始征收了吗
1、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开始征收了吗,没有开始征收,2021年10月23日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决定通过,但是并没有提到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具体是哪些,决定中表示要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有专业人士分析要想深入与稳定结合意思就是试点的城市比如有特色,比如核心一线城市人口基数大房价高,外地人比较多,所以这些地方就比较有代表性; 2、对于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的说法中,有专家提到像深圳、海南、浙江地区都是属于比较高级别的,位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还是有很在可能的,新一轮房地产税试点开展,预计将与上海重庆有着实质性的区别,有相关媒体说2021年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为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并不可信,因为房产税试点城市还没有公布; 3、10月23日以来关于房产税试点话题热议不断,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是有一部分城市先率先做试点并非是全国所有城市统一实施,具体试点城市是哪些是不是六个暂时还没有官方消息放出来,目前呼声最高的是先行示范区的深圳、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自由贸易港的海南,三者共同特点是政策利好多、试点阻力小,会不会是试点还要拭目以待; 4、对于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这个话题,很多人就联想到了在2021年5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在北京召开房地产税座谈会的时候,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和济南这6个城市相关负责人均有参加,会议中相关部门还向深圳、杭州、苏州、济南等四个城市征询了是否支持中央在其所在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等问题。
宁夏房产税是真的吗 房产税怎么征收
有关房产的相关税费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不管是买房子用来自住还是往外出租出去,对于房产税都是一定要交纳,如果出现了偷税或者是漏水的情况,那么对于个人的影响会很大的,不过在这几年有关房产税的政策也一直发生着变化。 有关房产的相关 税费 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不管是 买房 子用来自住还是往外出租出去,对于 房产税 都是一定要交纳,如果出现了偷税或者是漏水的情况,那么对于个人的影响会很大的,不过在这几年有关房产税的政策也一直发生着变化,有关宁夏房产税是真的吗,房产税怎么征收,下面都有相关介绍。 宁夏房产税是真的吗 宁夏房产税是假的,现在宁夏那边还没有开始征 收房 产税,房产税目前征收的只有上海和重庆,这两个城市是作为试点城市在进行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根据房子来进行征收的,房产税每年都要进行缴纳,而且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是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征收的。要是想了解房产税的具体情况,可以去网站上面了解一下,交纳房产税直接去房管局交纳就可以了。 宁夏当地的话是没有房产税的,因为我国需要征收房产税的城市只有两个。一个是上海,一个是重庆,我国的房产税在范围内还没有普及,而且这两个城市目前也是作为试点在征收房产税的。目前还没有听说过宁夏这边要征收房产税,现在我国这两个城市征收房产税是每年都需要征收的,而且时间也是固定的,你需要按时到当地的 房产交易中心 缴纳相关的房产税,未来的话宁夏也是有可能会征收房产税的。 房产税怎么征收 房产税的 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 租金 收入。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 房屋 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有关宁夏房产税是真的吗和房产税怎么征收,具体的相关政策要以颁布的政策为准,目前有人说宁夏已经不再征收房产税了,但也有人说不征收房产税根本就不可能,所以具体的政策是怎么样的,还是应该要更加详细的了解,有关房产税的征收,可以按月进行缴纳,也可以按年进行缴纳。
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上海市、重庆市的房地产税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试点征收,距今已有8年。目前新一轮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还未出明确的名单。因此以下城市均为推测,具体名单还望等待官方通知。 预计上海、重庆、深圳、海南等会成为首批试点征收区域。拓展资料: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改革试点工作。一、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二、 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三、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房产税试点城市还未公布,以下城市概率很大:1、上海市:以前试点过房地产税的城市上海市,因为缴税基本好,2022年房地产税试点的呼吁也很高,再次试点,共享工作经验。2、重庆市:2011年逐渐,重庆市早已在做房地产税的试点,到今日这一些房地产税依然是在试点环节中还并没有完毕,2022年重庆市再次试点的可能性非常大。3、深圳:深圳做为社会主义社会先行示范区,深圳的房子价格承受能力较为强,因此深圳是可能性较大的城市。4、杭州市:浙江省是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园区,实现共同富裕就需要避免一同投资房产,因此改革创新试点可能性非常大。浙江省被列入试点的可能性非常大,尤其是杭州。5、海南省:海南省做为国内第一个提 " 去房地产业化 " 的省区,加上自由港的基本建设及其我省限购政策的优点,也完完全全可以列入试点。先前在网上提到的浙江省、深圳和海南省列入改革创新试点,尽管是一部分专业的见解,可是真实度或是很高。6、武汉市:武汉市可以做为中间省会城市象征性的城市,执行房地产税试点的可能性也非常大。房产税试点政策1、房产税试点范围: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房地产税试点改革主要是将个人住宅纳入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并未纳入征收范围。2、房产税税率: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或者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而此类试点工作中此类房产的税收标准并未改变,那么相对个人住宅纳入房地产税收范围,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利好公寓、办公楼等类别的非居住用房地产。
宁夏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
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虽未出台,但早已着手进行。从2015年起,房地产税正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房地产税法的出台预期一度高涨,但从2015年到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连续四年止步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立法项目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宁夏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
法律分析:按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的房产税征收还未展开,现只有重庆和上海两个地区作为房产税开征试点有起征房产税。法律依据:《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计税价格的核定问题试点初期,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住房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房产税则按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70%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