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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遗体失踪

时间:2024-04-09 19:24:34 编辑:莆仙君

无人认领尸怎么处理

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1、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等由市财政承担。2、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或者是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冷藏保存满15天后仍不到殡仪馆办理手续的尸体。3、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负责拍照、登记、收集遗物、留存指纹,出具《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市殡仪馆接运尸体。医院内出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检验,再由市殡仪馆接运尸体。4、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由有关部门将赔偿费交付给损害赔偿权利人。


遗体能从殡仪馆拉走吗

您好,法律分析:没经过家属同意能把尸体从殡仪馆拉走吗:可以的,没有经过家属同意,警方是可以把遗体送至殡仪馆的,但不能火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无人认领尸怎么处理

无人认领的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部门公众网和殡仪馆对外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无人认领遗体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留2年,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理。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遗体由民政部门在本部门公众网和殡仪馆对外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十一条,无人认领遗体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留2年,在骨灰保留期间如有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认领的,殡殓处理费用由认领者负责;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理。/iknow-pic.cdn.bcebos.com/738b4710b912c8fc2fe00c02f2039245d78821ea"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738b4710b912c8fc2fe00c02f2039245d78821ea?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38b4710b912c8fc2fe00c02f2039245d78821ea"/>扩展资料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范围内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无人认领遗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在公告期届满后仍无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遗体:(一)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二)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在防腐期15个自然日届满后不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三条,在医疗机构内死亡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人员,由医疗机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对下列遗体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备案,由公安机关在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加注遗体处理意见。(一)在医疗机构范围内非正常死亡的;(二)医疗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正常死亡的;(三)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四)姓名清楚,但无法联系到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区域以外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由公安机关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加注遗体处理意见。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五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应当按规定填写,注明死者姓名、身份以及是否属于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如属姓名不详、身份不明或虽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放弃现场认领的,应当予以注明。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六条,殡仪馆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收运遗体。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一)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书面表示放弃认领的;(二)正常死亡遗体已出现膨胀、腐臭气味、舌肿眼突等明显腐变症状的;(三)公安机关签署意见确认为无人认领的;(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参考资料来源:/www.gz.gov.cn/gzgov/s2812/201706/0621e4319250416ea34111bf05ad6019.shtml"target="_blank"title="广州市-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无名尸一般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等由市财政承担。2、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或者是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冷藏保存满15天后仍不到殡仪馆办理手续的尸体。3、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负责拍照、登记、收集遗物、留存指纹,出具《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市殡仪馆接运尸体。医院内出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检验,再由市殡仪馆接运尸体。4、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公安机关无名尸处理规定

法律分析:对于无名死尸的规定是:法医或刑警先对尸体进行录象或拍照等手段保存,再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对外公布,搜查失踪人员和各报警事件逐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人认领的 ,就自行处理。一般都是烧毁一般两年后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四年后可以申请宣告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公安机关处理无名尸处理手续

法律分析: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 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无人认领尸怎么处理

您好,处理如下: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1、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等由市财政承担。2、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或者是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冷藏保存满15天后仍不到殡仪馆办理手续的尸体。3、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负责拍照、登记、收集遗物、留存指纹,出具《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市殡仪馆接运尸体。医院内出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检验,再由市殡仪馆接运尸体。4、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摘要】
无人认领尸怎么处理【提问】
您好,处理如下:对身份不明的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身份不明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1、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等由市财政承担。2、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或者是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冷藏保存满15天后仍不到殡仪馆办理手续的尸体。3、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负责拍照、登记、收集遗物、留存指纹,出具《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市殡仪馆接运尸体。医院内出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检验,再由市殡仪馆接运尸体。4、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回答】


殡仪馆存放遗体没人去处理之后愿意承担费用的是否有权利把骨灰带走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摘要】
殡仪馆存放遗体没人去处理之后愿意承担费用的是否有权利把骨灰带走【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如下:殡仪馆存放遗体没人去处理之后愿意承担费用的是没权利把骨灰带走的。【回答】
法律分析:骨灰不是交易物品,不能以金钱支付带走。殡仪馆的骨灰一般只能由家属认领,其他人是不能代领,朋友也是不能领走。除家属以外的人承担费用将骨灰带走在法律上相当于骨灰买卖。骨灰买卖属于违法行为。【回答】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