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村务公开的内容如下:1、党务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起来、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名单、计划发展党员花名册、积极分子花名册、党费缴纳情况表等;2、政务公开,农业补助、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扶持、农村扶贫开发、征用土地赔偿、宅基地申报审批、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土地流转、户籍制度改革、人口出生、死亡情况、征地农转非、环境卫生、安全治理、征兵优属、就业政策、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政策等执行情况;3、财务公开,强农惠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防灾救灾资金、土地征占用资金、退耕还林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村集体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村组织办公经费、团体、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4、服务公开,组织建设情况、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村委会和村代表会议的决策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村评选推荐先进及收表彰奖励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都在服务公开范围内。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监委会委员的职责是什么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村务公开以下内容:(一)以上8条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