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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检产品

时间:2024-03-13 07:13:03 编辑:莆仙君

国家免检产品是什么意思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免检制度的权威性,确保免检含金量,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政策,落实对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求,今年免检产品的申报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1.调整了部分产品的产量产值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要求,本着打破免检终身制,提高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的原则,充分体现扶持优势企业、优质产品,促进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我们对部分重新复评产品进一步提高了对经济指标(产量、产值、利税、市场占有率)的要求,如:水泥从年产量达150万吨,提高到200万吨;热轧带肋钢筋从年产量达120万吨,提高到150万吨;皮鞋从年产量达300万双,提高到500万双。2.增加了部分产品节能减排的要求。按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制定产品免检申报条件中,严格对免检产品的节能、降耗、环保等要求,引导企业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良好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改善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扶持树立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规模龙头企业。如:电冰箱、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等生产企业提供符合能效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量等证明;明确要求水泥、电池、化肥等生产企业要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明、环境监测报告和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3.提出了加入电子监管网的要求。按照总局《关于下达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的通知》(国质检质[2006]10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2007]145号)的文件要求,对已列入电子监管网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淀粉、糖、化肥等产品,将加入电子监管网作为必备条件之一,生产企业未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不予受理申报。对已加入电子监管网的其他产品申请免检企业,在审定时优先考虑。


现在还有国家免检产品吗?

  自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取消了免检产品,免检标志不再有效,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产品免检停止后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0〕478号)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免检工作已于2008年停止,所有原免检产品都不再享受免检资格,绝大部分企业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积极的态度处理了已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停止了相关宣传活动,但也有少数企业违反规定继续标注免检标志,且进行不当宣传。为维护公平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免检停止后相关后续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督促有效期内原免检产品生产企业,抓紧处理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物。对于今年年底最后一批到期的54类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他们抓紧处理仍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物,建议生产企业及时更换或采取适当方式遮挡,同时提醒企业不要再生产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物。
  二、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免检标志的违法行为。对于伪造、冒用免检标志,或者免检有效期已满仍在包装物上继续使用免检标志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
  三、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规宣传活动。对于原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仍违反规定,进行相关宣传活动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