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房产证是否依旧有效
房屋已倒塌,房产证失效。《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物权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扩展资料:《物权法》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莲花河畔景苑周边环境怎么样?生活便利吗?
城市:上海楼盘名称:上海莲花河畔景苑 公交线路:轨道:1号线莲花路站、外环路站公交:152/703B罗阳一村站、957罗秀路镇西路站 其他交通方式:位于古美,靠近黄浦江支流淀浦河,属于河景房,由11栋13层小高层组成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41176平方米,容积率,绿化率36%,共0栋楼,停车位地上:120个 地下:200个 周边配套:教育:吉美幼儿园、日新实验小学、上海实验学校、上海戏剧学院分校 购物:百安居、麦德龙、百联南方购物中心、永乐家电漕宝店、好美加建材超市 医疗: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休闲:闵行体育公园、上海锦江乐园、银七星室内滑雪场、热带风暴 餐饮:梅园村酒家、古美苑酒楼小区内部配套:中央绿地(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房屋倒塌房产证失效吗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自建房,都需要办理房产证,有了房产证,买房人才可以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房屋倒塌房产证失效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房屋倒塌房产证失效吗1、房产证是买房人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是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有效证件。而且房产证也是业主在办理房屋转让、变更、抵押等业务的时候的重要凭证,不可缺少。2、根据我们国家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经过依法登记的房屋假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话,那么房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所有权人应该自事实发生后进行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1)房屋灭失的。(2)放弃所有权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里的房屋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是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被消灭了。4、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房屋这个客体不存在的话,那么房屋所有权也就失去了依存的基础。那么房屋灭失后的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就会随之消灭。所以房产证自房屋灭失的时候,就应该申请注销房产证。5、也就是说房屋倒塌以后,房产证还有效,但是已经没有价值了,因为房屋倒塌后,就没有房屋了。但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可以在原房屋地基上再次建房,然后重新申请恢复原有房屋,然后可以使用原房产证去办理房屋的结构变更。6、假如房东重新建设的房子符合规划以及其它要求的话,那么房管局就会根据新建房屋给房东颁发新的房产证。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倒塌房产证失效吗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房屋倒塌以后,房产证还有效,但是但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可以在原房屋地基上再次建房,然后申请办理房屋的结构变更。【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前10位有哪些?都有哪些成功案例?
引言: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就越高,同时也就对律师的需求越来越旺盛,那么在北京市有哪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是比较有权威性的呢?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通过律师为我们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律师也为我们法治社会的建立有着重要作用,为我们提供帮助的同时也在为社会作出贡献。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发源于发达国家,迎合了个人和部分企业的需求,律师事务所的出现,其实也是体现了社会变化的现状和职业发展的现状。在我国已经有了不少于上万家的律师事务所,这些律师事务所不仅为个人和企业的权利维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法治社会的建立也也有着重要贡献。对于众多律师而言,拥有其事务所,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可以体现一定的专业性。二、相关排名在北京如果需要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可以根据去排名选择,例如,排名第一的是北京市的金杜律师事务所,排名第二的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其次是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对于这些排名前三的律师事务所,既然能够能在北京市名列前茅,就说明在相关事件调解和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而且专业性也非常强的,团队的合作能力也比较突出,这都是值得我们信赖的地方。三、成功案例评价一家律师事务所能力是否强,不仅要根据其专业性和经历,也要根据其其所做的成功案例来评价。近些年来不少人对拆迁的成功案例非常的关注,那么在北京市这些排名前三的律师事务所中,针对这样的案例也有着丰富的经验,而且成功案例也不在少数,他们往往会根据自身团队的专业性和面对不同案件的丰富经验为其委托。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事故善后
莲花河畔景苑除了倒覆的七号楼以外,其他在建的还有10栋楼。截止到2009年06月27日晚上6点钟,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覆的7号楼以外其他在建的10栋楼均没有发现倾斜以及沉降的问题。以上海建筑科学院、上海市地质勘察研究院为主体的权威部门也已经进行了一个前期的检测,对周边发生事故的周边小区,道路还有地下的煤气管道,电缆水管检查,确认是否出现渗透,断裂,移位的问题。据了解,完全符合安全的标准,发生再次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小。抢险施工队正在集中精力清理现场的土方,回填基坑,消除隐患,还将对其余的10栋楼以及沿线的防汛墙,周边居民的房屋、管线等进行不间断的监测。上海塌楼事故死者家属与善后人员发生冲突2009年7月4日7时40分许,该倒楼事故中死者肖德坤之母在闵行区虹梅南路莘朱路口西侧与梅陇镇政府负责事故善后处置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闵行分局梅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考虑到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影响交通,加上死者家属当时情绪激动,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双方人员劝至派出所调解接待室内了解情况,并安排人员为双方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死者家属离开派出所时情绪平稳,该事件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上海塌楼事故死者家属获赔77.5万2009年7月7日下午2时左右,肖德坤的父亲透露,当天上午儿子生前工作的装潢公司已答应赔偿,并表示家属已愿意签署赔偿协议。2009年7月7日下午5时,这家装潢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双方已经在梅陇镇司法人员的调解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并由肖德坤的父亲亲自签字。具体赔偿金额为77.5万元。
上海倒塌楼盘事件是怎么回事啊?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分析上海莲花楼倒塌原因。 分析原因: 1.没有设置地下室,导致稳定性不够,倾覆弯矩全部吃在脆弱的桩上。 2.桩数量远远不够,设计桩的数量完全没有考虑高层建筑不设置地下室而产生的稳定性不利影响,整体倒塌的脆性破坏说明桩的数量远远不够。 3.违规采用短桩,这样的高层建筑在上海是要选择大直径桩打到基岩做持力层的,本工程设计师竟然选用摩擦短桩,而且数量也少,这样的桩型很容易受表层土壤影响,是导致房屋倒塌最直接的原因 上面三点导致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在其余几栋楼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另外几栋楼是绝对不能住人的,必须要安全爆破! 另外,从倒塌后上部结构还这么好说明施工质量不差的,全部责任在于设计,绝对是设计的问题!!! 其余什么河道边上,下大雨,土质不好,什么桩没用钻孔桩都是外因,根本内因就是上面三点,直接责任人就是设计院的结构工程师 从建筑到河道的距离来看,河道维护墙倒塌与否对于这样的高层打桩建筑影响很小的,根本问题还是建筑本身的问题 把责任推卸到什么河道弯曲,什么桩型没选择好,什么地基土疏松都是无稽之谈,根本就不懂得结构 还有的所谓结构工程师胡扯到什么不均匀沉降上了,这就是小学生的水平了,这样的脆性倒塌说明建筑的稳定性都有问题,还胡扯什么不均匀沉降,就如医生诊断癌症晚期患者说他主要问题是痔疮一样的可笑 如果能设置地下室或者基础埋设深一点,管桩多打一点,打深一点是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的,杭州很多建筑是建设在江边,湖边,河边的,基本是不会受河道下雨不下雨,塌陷不塌陷影响的,基本问题还是在建筑本身结构设计有重大缺陷。 参考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祝你愉快。(*^__^*) 嘻嘻……
上海倒楼事故的事故原因
7月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领衔、由来自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的14位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专家组关于倒楼事件的调查报告。主要有:1、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2、倾倒事故发生后,对其它房屋周边的堆土及时采取了卸土、填坑等措施,目前地基和房屋变形稳定,房屋倾倒的隐患已经排除。3、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4、建议进一步分析房屋倾倒机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时对周边房屋进一步检测和监测,确保安全。在新闻发布会上,专家组组长江欢成院士表示,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6月下旬。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天内即高达10米。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顾国荣是专家组成员之一。他表示,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专家组在经过勘察、检验、复核后认为,倒覆大楼的原勘察报告、原设计结构和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都符合规范要求。针对部分桩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问,江欢成表示,空心桩是很好的桩型,节省材料,垂直承载力很强。同时,从设计角度来说,建筑物通常不依靠桩基来抵抗水平推力。对于是否因开挖基坑导致楼房倒覆的疑问,专家组成员、上海建工集团高级工程师范庆国表示,在上海的地质条件下可以进行基坑开挖,但土方一定要外运。开挖基坑的案例在上海有几百例,包括上海南京路保护性建筑施工都采用过这种方法。倒覆楼房的施工问题不在于开挖基坑,而在于土方没有外运,造成楼房前后高低差,产生非常大的压力。他还表示,倒覆楼房前方的基坑设计为4.6米,符合规范要求。对于事故的原因,江欢成还表示,“倒覆事故简单地说就是无知导致无畏,是认识上缺乏科学态度、蛮干。”江欢成甚至表示,“我从业46年来,这种事情还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这是第一次,我也希望是最后一次。”7月28日,上海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即如本文开头所述,由市府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在会上通报公布了责任认定及处理情况。这起事故被定性为一起“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大楼两侧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移位”,间接原因有六个;土方堆放不当;开挖基坑违规;监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基坑围护桩施工不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因而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总计150万,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其中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追究相关政府官员的责任,其中,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梅都房地产多名股东在镇属事业单位任职情况属实,相关人员必须与单位脱钩;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将对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镇长助理身份属于违规任命;对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将立案调查;对事故涉及的其它问题和相关线索;有关部门将继续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众公布。至此,上海市政府承诺的“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确交代”,在短短一个月内终于有了个结果。作为事故处理的尾声,闵行区新闻办于7月31日晚间对外公布,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作为第三方回购欲退房的莲花河畔未倒楼房。万科公司也同时发布了相关通告,表示应梅都公司邀请,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
上海倒楼事故的介绍
上海倒楼事故指的是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件,致1名工人死亡。事故调查组认定其为重大责任事故,6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判刑3至5年。该楼房倒塌是房改以来发生的第一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上榜2009房地产十大新闻。因官方以两次堆土施工为事故原由,遭网友抨击为“楼脆脆”。这起恶性事件提醒人们除了关注价格之外,更应关注居住安全。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专家分析
2009年6月27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吕教授的电话,听完记者的简单叙述,他第一反应是“不太可能吧”。随后他仔细分析了记者提供的几张楼房倒塌的图片。“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但8幢房子中另外7幢暂时没问题,原因一时很难说。”由于没有到现场勘查,吕教授表示不宜过早下判断,但据他猜测,施工方很可能偷工减料了。在大城市,小高层、高层建筑林立,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引起部分身居高楼市民的担忧。有网友猜测房屋倒塌是否因为这幢楼房位于河畔?此话一出,网友们纷纷担忧起自家的房子。吕教授认为这种猜测毫无根据,上海楼房倒塌只是偶发事件。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基础打得牢,施工过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规定,房子不管在不在河边,正常情况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2009年6月27日,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该教授认为,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全部拆除掉,并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楼房,必须重新做设计,并考虑地质方面的情况。房屋倒塌原因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上海“塌楼”调查结果公布:新华网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市政府7月3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建大楼倾倒主因为两侧压力过大,房屋结构设计等符合要求。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随着事故原因的公布,调查工作将转入事故责任调查。他指出,上海将严查相关事故责任人。6月27日5时30分,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幢13层在建楼房倒塌。上海组成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据了解,事故责任调查由上海市安监局牵头负责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倾覆主要原因是,楼房北侧在短期内堆土高达10米,南侧正在开挖4.6米深的地下车库基坑,两侧压力差导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说,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半年前第一次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从6月20日起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堆土,6天内即高达10米,“致使压力过大”。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南面4.6m深的地下车库基坑掏空13层楼房基础下面的土体,可能加速房屋南面的沉降,使房屋向南倾斜。7号楼北侧堆土太高,堆载已是土承载力的两倍多,使第3层土和第4层土处于塑性流动状态,造成土体向淀浦河方向的局部滑动,滑动面上的滑动力使桩基倾斜,使向南倾斜的上部结构加速向南倾斜。同时,10m高的堆土是快速堆上的,这部分堆土是松散的,在雨水的作用下,堆土自身要滑动,滑动的动力水平作用在房屋的基础上,不但使该楼水平位移,更严重的是这个力与深层的土体滑移力引成一对力偶,加速桩基继续倾斜。高层建筑上部结构的重力对基础底面积形心的力矩随着倾斜的不断扩大而增加,最后使得高层建筑上部结构向南迅速倒塌至地。 这个过程是逐步发生的,是可以监测得到的,直到高层建筑倾斜到一定数值才会突然倾倒。土体不滑动,高层建筑上部结构是不会迅速倒塌的。这是土体滑动造成的失稳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