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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租房

时间:2024-04-02 16:27:46 编辑:莆仙君

襄阳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法律主观:襄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有不同要求。法律客观:《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相应的条件:(一)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3.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襄阳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襄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践在本市寓居,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奉养、扶养或抚育联系;3、家庭成员不具有任何自有方式的住宅和建房用地;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白叟或中重度残疾人或要点优抚对象。公租房申请材料有什么: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襄樊廉租房的条件

一、申请廉租房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二、申请廉租房材料1、廉租房书面申请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4、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5、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6、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7、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扩展资料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具备条件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廉租房政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廉租房

襄阳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襄阳 襄州区 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 廉租房 了,这给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带来了希望,如果申请到了廉租房,就可以享受到国家的政策优惠了。那么襄阳襄州区申请廉租房怎么申请, 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襄阳襄州区申请廉租房如何申请 1、领表、填表 2、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复核 5、核准和公示 二、廉租房办理的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 身份证 和 户口 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 户口所在地 街道 办事 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综合以上介绍,襄阳襄州区廉租房的申请,要去领取 廉租房申请 表,如实填写申请表上面的内容,然后准备好材料,连同申请表一起进行提交,等待申请的审批。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襄阳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一、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 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2、本人在市区无房产;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 4、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 1、已享受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家庭经申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原承租的公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腾退。 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根据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住房和收入状况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襄樊哪里有公租房啊

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2、城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 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 ,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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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提问】
亲~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您的问题: 襄樊哪里有公租房啊答案是:襄州区的公租房有丽景西苑和丽景东苑。这两个小区都是在深圳工业园,虽然都是公寓、房屋面积也只有25㎡,但房间内配有卫生间、阳台、家具家电,可以拎包入住。【回答】
樊城区的公租房有筑梦·衡庄园和化纤厂公租房小区。筑梦·衡庄园这个公租房小区的位置是在樊西的衡庄社区内,全部是高层电梯房。襄城区公租房小区是河畔佳园。这个小区在余家湖,也是高层电梯房,目前有305和505两路公交车到达。不过申报门槛比较低。【回答】
筑梦,衡庄公租房还有没有【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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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什么条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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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2、城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 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 ,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回答】


襄阳市襄州区公租房名单

法律客观:《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相应的条件:(一)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3.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襄阳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法律主观:一、襄阳公租房的申请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襄阳市公租房入户调查已经开始,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法律客观:《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相应的条件:(一)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3.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供应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第三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襄州区,下同)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筹集、分配、运营及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和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市发改、城建、规划、财政、人社、民政、国土、公安、行政审批、工商、税务、物价、统计、监察、审计、土地储备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其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结合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等情况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专地专供,予以重点保障。第七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安全、宜居、省地、节能要求,尽可能安排在市区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相应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要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依法免收。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三章 房源筹集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集中新建、购买商品住房、改造存量住房、长期租赁社会房源以及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第十条 政府投资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也可以预购商品住房。购买商品住房要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购买商品住房价格不应高于项目周边同品质在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鼓励有房源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政府以团购价格收购。第十一条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项目,按项目商品住房建筑总面积(以规划条件中确定的住宅建筑面积为准)4%的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本办法实施之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改”项目,按照规划条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其中,还建安置房部分免予配建。第十二条 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中按规定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出让时,由市规划部门出具配建要求,市国土部门将配建要求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属及建成后的移交予以明确,国土资源部门将配建要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属及建成后的移交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市规划部门在核发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的规定,在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规定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等事项。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对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进度进行核查。第十三条 社会投资主体及用工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严禁变相出售或违规使用。

  社会投资主体及用工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成幢公共租赁住房按幢办理产权登记,并标注“公共租赁住房”字样。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襄阳公租房怎么申请

法律主观:一、襄阳公租房的申请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襄阳市公租房入户调查已经开始,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法律客观:《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相应的条件:(一)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3.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