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一.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申购表。(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相关规定受理申请。(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任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材料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
不知您问的是不是公租房,如果是,请看下面的介绍: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第五章
配租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轮候配租。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申请保障房的流程有哪些?
申请保障房的流程:
1、申报。
凡符合准购条件的家庭,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进行登记申请。
2、初审。
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自接到申请人申请后,认真审查其购房资格,并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初审公示。
初审合格后,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会同申请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以及申请人居住地进行为期五日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复审。
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
经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书面说明。
5、复审公示。
复审合格后,由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五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摇号选房。
7、办理结算手续。
8、入住。
保障房租赁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保障房租赁时的注意事项有:
1.需有正确的法律行为,所谓正确的法律行为是指租赁双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
2.调查检验,无论出租方或是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都应对彼此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保障房是否有房产证
保障房有很多类型,如果是两限房或者是国家规划统一的,低于市场价格的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业主可以转让房产;
如果是廉租房或者公租房,则所有权属于国家,业主是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将房屋进行上市交易。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买了安置房,有保障吗
买了安置房是否有保障要看是否办理了房产证,如果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是有一定的保障的。
保障房的意思是什么
保障房的全称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哪些情况下保障房将被收回
收回保障房的情形有: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二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是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是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五是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
六是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七是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
八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性住房严重毁损的;
九是其他违法或者违约情形。
同时,具有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情况之一的,相关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申请。
申请保障房有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申请保障房的流程:1、申报。凡符合准购条件的家庭,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进行登记申请。2、初审。3、初审公示。4、复审。5、复审公示。6、摇号选房。7、办理结算手续。8、入住。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怎么申请保障房 申请保障房需要哪些条件?
保障房型住房可以分为 安居房 、廉 租房 、公租房等多种不同的类型,这种 保障性住房 的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呢?申请比购 新房 多了更多的步骤,相比麻烦也是少不了的,下面就来讲讲怎么申请保障房,申请保障型住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怎么申请保障房
首先申请保障房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住 房价 格、居住水平等因素考察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其次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 房产 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
后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保障房需要哪些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2、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6、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规定,每一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限制一套保障性住房,就是如果这个家庭其中已有成员已经申请了经适房,那么就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的廉租房了,因为各地政策的不同,怎么申请保障房规定的流程和需要哪些申请条件也是不同的。
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申请保障房需要的条件和资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二、所需资料包括: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
(五)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想要申请保障性住房来住的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需要以下步骤:第一步您需要做救助对象申请的工作;第二步是需要居委会的初步审核,如果您不符合条件那居委会会退回您的申请,并向您说明退回的原因;第三步是您需要基本符合条件,如家庭申请的形式下,您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人是本市户籍或者是本市户籍的单身居民;家庭人均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的连续两年内都没有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等条件。第四步您需要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及相关所需材料后会有相关人员对您进行入户调查,并且会报告街办(镇)张榜进行公布;第五步社区居委会在收到您的《审批表》以及相关所需材料后,会在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对您的调查审核工作,如果您符合相关条件,那就会上报区建管局房管办,如果您不符合条件,那就会退回居委,居委会会通知您,并向您说明原因;第六步根据上报的材料,区建管局会进行全面的审查,并做出决定;第七步如果做出批准给予享受的决定,那就会通知街办以及居委会,居委会就会通知您,并且会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如果决定不予批准,那会书面通知您,并附有相关原因;第八步,被批准的就可以到区建管局领取住房钥匙并入住。
保障房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申请保障房的流程有:1、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到社区领表;2、递交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与申请表由社区审核;3、审核通过交由办事处、保障性住房中心复核并公示;4、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城镇家庭、个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得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并书面同意审核机关核实其申请信息。审核机关核实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申请保障房有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
申请保障房的流程:1、申报。凡符合准购条件的家庭,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或单位进行登记申请。2、初审。3、初审公示。4、复审。5、复审公示。6、摇号选房。7、办理结算手续。8、入住。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